很短暂的一瞬,家长就互道了再见,江暮晴想,他或许根本就不记得她了,不然怎么会全程都没有正眼看过她一眼,她有些失落,比连看七八本虐文还要惆怅,却又觉得他不记得她这是正常的,那段时间里,少女所有爱做的事,在喜欢一个人时,都变得可有可无。
从妈妈口中她得知了宁星泽的家世,他比她大一岁,爸爸是名法官,妈妈是知名悬疑作家,她还曾看过他妈妈写的书,他读的学校叫崇德,就在她学校对面。
有了这些信息江暮晴再想打听他就简单多了,恰好柳璇子是崇德学校的学生,而柳璇子的继兄又是宁星泽的同桌,那个时候她和柳璇子只是跆拳道同学,关系并没有那么熟,也是因为要了解宁星泽的缘故,她才与柳璇子熟了起来。
江暮晴顺藤摸瓜的拿到他的照片,什么时候开始,她养成了一个习惯,在每个本子上画个不起眼的五角星。
喜欢本就自带滤镜,越了解他的优秀,就越觉得他耀眼,越泥足深陷的喜欢,也越不敢轻易开口,就此陷入了死循环。
当时的江暮晴,给她一百次机会,一千次壮胆,她能够在朋友面前谈论宁星泽的种种,也不能冲到宁星泽面前直截了当的说喜欢。
就算她有宁星泽的联系方式,可她始终不敢真的去联系他,哪怕是加他的微信,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突然申请好友只会引起怀疑,她没有胆子面对他的质疑。
最多,放学后等在路边远远地看他一眼,用余光领略千千万万次,隔着天与地的距离,迈不动半步。
升高一前的暑假,贫穷大小姐和她的贫穷弟弟被父母指派到家里公司名下的火锅店赚零花钱。
她只是在店里做些闲散的事,没有人会管她,毕竟谁也不会真的让老板的女儿干活,她以为这个暑假就这样混过去了。
可是,宁星泽和他同学碰巧来店里聚餐。
江暮晴灵机一动,让厨房撤了他们的毛肚,自己跑到他们包厢道:“抱歉,毛肚没有了,退款系统坏了,加我好友,我把钱退给你们。”
果不其然,宁星泽拿出手机道:“你扫我吧。”
就这样,两人成功的加上了好友。
江暮晴给他转了账,定定地看了他几眼,她在考虑要不要提醒他墨湖山上的事,他就道:“我叫宁星泽,我们在墨湖山野练营见过。”
他还记得她。
江暮晴眼都泛光了,连连点头道:“对,我叫江暮晴,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