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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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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漂亮啊!长发披散着,身上是一条金黄的裙子,荷叶领,裙子是两层的,短短的在膝上,露出圆润修长的玉腿。穿双金色平底皮鞋奔跑过来,长发在春风里飘扬。“珊妮!”朗尼也奔向她,两个人碰上了,紧紧拥在一起。朗尼炽烈地吻了她后,喘着气问:“为什么一声不响地离开我?”珊妮温柔地拖起他的手,两个人走向花园的摇摇椅,双双坐下。“这些日子你到底去了哪里?”珊妮把脸贴在朗尼的胸膛上,双手环绕着他有腰。“几个月失踪,你去了哪里?”朗尼轻轻抚着她的头发。珊妮吻了吻他的胸膛。“你去哪儿都没关系,但是,你起码应该给我写封信、寄录音带,或者给我打个长途电话!”珊妮指了指花圃:“朗尼,给我摘朵黄玫瑰!”朗尼折一朵黄玫瑰,替珊妮插在鬓上。朗尼捧起她的脸:“打令,你仍然是那么纯真,那么美丽!”珊妮再次抱紧朗尼。“这些日子你知道我有多惨?晚上老做噩梦,每次都见你离我而去。上课的时候,讲师、助教、教授,忽然全变了你。我功课退步了,系主任找我谈了两个钟头。唉!上课时我捏着大腿,才能集中精神,饭我吃不下,根本没有胃口,我的脸色是不是很差?”“朗尼,”她还是伏在他的胸前“我爱你!”“妈咪好担心,有时候见她老泪纵横,实在不忍心,饭呀,菜呀怎样也吞不下去。珊妮,你回来了,就不要再走。没有你,世界好像没有了欢乐。我好痛苦!”“我爱你!永远爱你!”朗尼拨开她的长发吻她的脖子:“心韵她们都在屋子里玩电视游戏,你要不要去见见她们?”珊妮拉起他的手,看了看他的腕表:“这么晚了,我要回家!”“不,珊妮,这一次,无论如何我不会让你走!”朗尼紧紧抱住她。“我要回去,妈要吃药,你忘了她有病,需要我照顾吗?”“要走,你带我一起去!”朗尼怎样也不放手。放走她,就等于放走了希望;放走了幸福。“不能,妈会打死我!”珊妮拉开他的手,她的气力可不小。“珊妮,不要扔下我,”朗尼求着,眼泪都流下来了“没有你,我不想生存了,我愿意给你妈打死。”“别这样,记着,我爱你!”珊妮飞跑,朗尼追上去,珊妮头也不回。朗尼一面叫,一面追,脚踢着一块石,扑到在地上。“珊妮”“朗尼,喂,朗尼,你醒一醒,大白天睡觉说梦话。”“可怜,他又发噩梦。”朗尼缓缓张开眼睛,心怡、心韵、查理围着他,他坐在花园的摇摇椅里。“珊妮呢?”朗尼哽咽问。心韵为他心酸,用纸巾抹去他眼角的两颗泪:“你知道吗?你又发噩梦了。”“珊妮没来过吗?”“没有,”心怡拍了拍他的肩膊“我们在里面玩,听见你高声大叫。我们走出来,你坐在摇椅上睡着了,双手乱抓,口在叫。朗尼,忘记她吧!”朗尼缓缓摇一下头。“如果她不是全心躲你,或是离开香港,我们早就把她找到了。”“她不会躲我,她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她仍然爱我!”“你只不过在做梦。”“对不起,我想静一下,各位请便。”朗尼魂游似地站起来。“又把自己关在房里,唉,现在我们怎么办?”查理叹气。“答应过伯母留下来,特地要陪她吃晚饭,嘘!我忽然好想见见金小怜。”“哪一个金小怜?”“歌唱比赛冠军,有点像珊妮的,我还为了她和朗尼吵架!”“你不会以为金小怜真的是珊妮吧?”心怡不以为然。“当然不是,我自己也难以解释,总之,我好想见金小怜。”“你想见她也不容易,这个人亮了一阵子,又像失了踪,她没有再上电视。”“我知道她在一间高级俱乐部唱歌,每晚9点钟以后,她就在那儿。”“你可真神通广大,”心怡讶然“你请了私家侦探?”“我们班里有个同学,她妈咪怀疑她爸爸在外面有个女人,那天她好奇地偷偷跟踪她爸爸,看见爸爸走进一间俱乐部。俱乐部门口放了张相片,她说有点儿像珊妮,我问她那相片中的人,是不是叫金小怜,她说,名字记不起,但她在电视中出现过几次,杂志上也有她的相片。我看八九是金小怜,因此我很想去看看。”“我陪你去,”查理说“吃过晚饭时间刚好。”“听说出入那儿的人,衣饰都很华丽,我穿条牛仔裤恐怕不受欢迎,还要先回家换袭裙子。”“我也要换套西装。”查理问:“有些是只供会员进入的,到门口给请出来,那怎么办?”“不一定吧,若然是,那么,我陪你上的士高,如何?”查理感到很满意。俱乐部门口没有金小怜的相片,挂头牌的是个混血儿菲籍歌手。心韵拉住查理:“看里面,气派非凡,如果我的同学看错人,就不要进去花冤枉钱。”正说着,一个西装的男人迎出来:“两位”“请问金小怜小姐是不是在这儿唱歌?”心韵很有礼貌地问。“以前是,最近已不再唱了,你们两位要找金小姐吗?”

“噢!不是,我们只是很喜欢听她唱歌,请问她是不是换了地方唱?”“不是,她出国去了。”“和她的妈妈?”“祖母!”那男人突然发觉没理由在这儿接受访问:“欢迎!请请!”心韵尴尬地笑了笑:“我们下次再来!”那男人瞪他们一眼,进去了。心韵马上拉了查理走:“珊妮哪来的祖母,不可能是!”“早就说姓金的和珊妮无关,怎拉得上关系?奇怪,现在我们怎样?”“你皱什么眉?大不了陪你上的士高。”心韵不高兴“你不关心珊妮,也该关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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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呀!”“对不起,我只是觉得我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就这样回家很可惜。”查理立刻道歉,握着心韵的手,后面街就有间的士高“我也很担心朗尼。”“长此下去,他会发神经!”“给他介绍个女朋友。”“好主意。不过,我们学校当中,珊妮是最好的了,否则也不会叫皇后。所以,我找不到人代替珊妮,你们学校里呢?”“理工学院的都是平凡之辈,朗尼绝对不会喜欢。不过文学院有位新生,绰号叫山口百惠,大家都说她有吸引力。”“就介绍山口百惠给朗尼!”心韵毫不考虑。“但是,我们不认识她。”“那还不容易,我们有些师姐考进文学院,我找她们帮忙。我先去认识山口百惠,然后再介绍给朗尼。”“这办法很好,我们先去跳舞。”文学院的“山口百惠”原名叫莫梦芸,20岁。她的确有九分神肖山口百惠,尤其是那两片丰厚的嘴唇。这天心韵在家中请客,莫梦芸和朗尼是主客,心怡和查理也热心地张罗着一切。莫梦芸准时到达,她穿了条米色裙子,金絮子阔腰带,头发不长不短刚好在脖子上,人很斯文,大大方方。程太太看见她,也颇为喜欢。心韵不敢坦白说出请客的原因是为了替莫梦芸和温朗层做媒,怕吓慌了莫梦芸。虽然温朗尼是大学里的“王子”大概莫梦芸也想认识他,但女孩子自尊心重,说穿了,她会难为情。更怕吓跑了温朗尼,坦白说,莫梦芸虽然是漂亮女孩,但和珊妮比,还差了一点点,温朗尼会否肯稍微委屈一丁点儿,未知数也。温朗尼这大少爷,自从珊妮“失踪”后,每次聚会,必会迟到;又必会要人用电话三催四请,才懒洋洋地出现。心怡打了电话去请温朗尼。心韵和查理陪莫梦芸聊天。“我和程心怡都认识莫同学,都在同一间大学嘛。”查理说。“叫我梦芸,或是叫我的英文名字。”她友善地说。“梦芸!”刚巧心怡打完了电话过来,查理对他说:“这名字很美!”“是的!有诗意。”莫梦芸心里想:心韵八成是想为她的哥哥做媒,所以,看见心怡,脸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程心怡长得还不错,她在学校也碰到过他两三次。“梦芸,平时你有什么消遣?”心韵先要弄清楚梦芸和朗尼的性格是否适合;否则话不投机半句多,这个媒人就白费心机了。“看电影、旅行、听音乐、看书,也喜欢游泳,但是不敢游冬泳。”“天气已渐暖,不久可以下水了!”“其实,我没有特别的喜爱,也没有特别的憎恶。我很随便,大伙儿谈谈天,也可以过一天。”“这样最好,容易快乐。”心韵在看表:朗尼怎么搞的,已迟到一小时。朗尼不单只迟到,还有失约的纪录。心韵向查理打个眼色,查理马上去打电话。回来时,向心韵点点头,心韵明白,朗尼已出门,她松了一口气。“梦芸,肚子饿不饿?哥哥,到厨房看看,点心好了没有?”心怡很听话地离座,他知道,妹妹担心莫梦芸不耐烦。莫梦芸很奇怪,心韵为什么把男主角叫了开去。这时候,有人按门铃。心韵飞出去,开了门,果然是懒洋洋的温朗尼。心韵低声责备他:“怎么迟到一个多钟头?”“反正来吃晚饭,早到迟到一样。”“我们等你吃点心呀!都快饿死了。”心韵盯他一眼。“你这人真霸道,我又没有请你等我吃点心!”“还口舌不饶人,迟到也不道歉。”心韵拉着他“快来呀!”心韵把朗尼拉进客厅:“看!谁来了?”莫梦芸一看,那不是温朗尼?最受学校女同学欢迎的“王子”真想不到,第一次来程家就见到了他。莫梦芸好兴奋,心如鹿撞。“梦芸——我的新朋友,比山口百惠还漂亮啊!”心韵为他们介绍“朗尼——大学的王子!”“你好!”朗尼随便和她握握手。“梦芸,你们同一间大学的,在学校见过朗尼没有?”“既然是王子,当然见过,”梦芸很大方“但是不认识。”“现在认识了,大家谈谈!”莫梦芸马上有另一个想法:心韵那样隆而重之地为她和朗尼介绍,难道心韵要做媒的,是她和朗尼吗?莫梦芸马上满面通红。好紧张,对方是温朗尼呢!温朗尼懒懒地坐在距离他们最远的椅子上,在喝汽水。“朗尼!你坐过来!”心韵见了他就生气“你坐得那么远,我们说话你都听不清楚,我们在开会呀!”“听到就行了,你们开会我又不是担任书记,没必要清楚地听到每一句话!”“朗尼一定又开夜车,”心韵只好为他打圆场“高材生可不易为!”“仙蒂由文学院转到理工学院,马上挨不住了;她在文学院时,功课很好,文学院清闲些。”莫梦芸也在找话题“维护”朗尼。“随便可以转院的么?”“去年仙蒂在文学院念了一年,成绩好;而且她念预科时,本来是念理科的,好像还有人帮忙,这点儿不大清楚。”莫梦芸显然不是个喜欢在人家背后说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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