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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烛很开心,“我请你吃东西啊,你想吃什么?”

林落想了想,道:“肉夹馍?”

看她吃了那么几次,总觉得很香的样子。

“好,我带你去,我知道东门口有一家,饼烤的又黄又酥脆,吃起来还掉渣,那肉又卤得入味儿,瘦肉有较劲儿肥肉滑嫩不油腻,再配上青椒和洋葱,味道一级棒。”

她还以为首辅大人会有多么矜贵的口味,却原来这般接地气。肉夹馍是好东西啊,她上辈子就很喜欢,又便宜又好吃,七块钱一个,肉汁浓郁,口感醇厚,吃起来超级满足。这个时代的做法跟她上辈子吃得略有不同,不过同样美味。

荣烛一手提了花灯一手拉了林落过去,先买了两个,自己跟林落吃着,又买了二十个让人给家里那帮准备赛灯猜谜的朋友送去当夜宵。她还特意解释一句:“赢了钱,请个小客,才是久处之道。”

被刚刚飙升的伤害值吓到,荣烛现在对林落,颇有点小心翼翼。

林落点点头,真要说人情往来,他未必比荣烛差到哪里,只是偏偏在荣烛这里进退失据,而对其他人,又有点不屑应酬罢了。

“对了,你怎么这么擅长打牌啊。”荣烛一边吃一边说话,腮帮微微鼓起,声音略略含糊。林落倒是吃得很慢,看起来并不饿的样子,他说:“我曾经跟母亲借宿在一个有点交情的人家,那家人并不很想收留我们,但当时我娘有点生病了,无法移动,我发现那户人家的老太太沉迷打牌,就私下琢磨琢磨,牌桌上哄她开心,好换个落脚地罢了。”

“你不能输太多,不然对方会觉得你很菜,没有成就感,所以要保证对方能够赢,还能赢得尽兴,赢得舒心。我给那个老太太当了很久的牌搭子,最后我们走,她还舍不得呢。”

他的一手好牌技就是那个时候磨练出来的。

林落说起往事,语气很平淡,荣烛却听得怪心酸的。再一看林落,他眼圈都红了,一点水光潋滟流转,看得荣烛瞬间麻爪,她就不该提这个话题的!看看,把人弄哭了吧!

她赶紧摸手绢,结果还没递过来,就看到林落把肉夹馍里的洋葱挑出来。

“好辣啊,怎么这么多葱头。”

荣烛:“……”

作者有话要说:下次再更新就入v了哦

我会回头修修错别字,所以看到有修改不必在意。

第30章茶里茶气

清河大街上,有座高楼,轩昂壮丽桂栋栏橑,本地知县牵引富户出头,集资所建。此刻为了过节,那高楼上也装扮一新,灯火辉煌,轩阁敞亮。

一个锦衣公子,临窗而立,脸上带点高傲和不屑,一种见过大世面的口吻道,“都说清河繁华富庶,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我在京城的时候,划船游街,那整条护城河都被映的发光,如同水底龙宫一般,我姑丈直接包了青雀黄龙一条大船,一路看,一路吟诗作对,猜谜斗乐,那是丝竹管弦盈耳,美味佳肴满席,那是天上人间。”

他一脸得瑟,语气又欠揍,早引起了本地士子不满,只是他是李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又是京城侯爵府的亲戚,着实见多识广,上过高台盘。

大家有火,也只能压着。

清河街上游人如织,都是沿街步行,街边还有各种小摊卖各色美食,行人大多一边吃一边看,说说笑笑,热热闹闹。

一个大型的兔子灯下一个少女披着红缎雪斗篷的少女盈盈而立,伸出手来摸兔子的眼睛,青春焕然,如珠似玉。

“这个女子倒是有些不俗。”

他的口气颇有些矜傲仿佛得到他的夸赞是多么荣幸一样。

旁边便有人道这是本地首富沈万河老爷的掌上明珠。

“可惜呀,可惜。”这李公子随即便道:“京城的贵人们,那是紫驼之峰出翠釜,水晶之盘行素鳞。这清河首富之女竟然吃个肉夹馍,真是大煞风景。”

荣烛还不知道自己吃个肉夹馍在别人眼里,已经是掉价了,她抬头看了看发现游人愈发多了,那灯谜街上摩肩接踵时不时还有人喝彩起哄,于是站住了脚。

林落有些诧异,“姐姐不去了吗?你的朋友们都在前头。”

他莫名的加重了朋友两个字,但荣烛却跟没有听出来似的,她摇了摇头指着旁边的大楼,“我们去那里”

原本的沈大小姐喜欢热闹,和受人吹捧,但荣烛本人的性格却非常文静,她幼时甚至有些内向,长大之后勉强周旋得开,却一向疏于社交,所以对这热闹,她看看就可以了,但让她置身其中却是敬谢不敏,旁边的清河大楼,因为消费档次比较高,所以人比较少,而她又不缺钱,所以刚好满足需求。

“走,姐姐带你见见世面,听说这里的大厨是五县八乡选出来的一流手艺人。”

清河大楼跟灯街那里不同,同样是玩灯会,这里的灯谜更文绉绉,更古朴文雅,甚至还有人斗棋投壶对对子。这是一个炫技斗智的地方,这里的男男女女或多或少都劲儿劲儿的,带着点,“我们跟那边的俗人玩不到一起去”的神情态度。

门口的大红绸缎下面,挂着一排精巧玲珑的小灯笼,灯笼下面全悬着一张纸条,荣烛看到有字的习惯性凑过去一看,却发现,嗯,这是背诵默写?!

荣烛的眼睛噌得亮了,瞬间找回了当年被应试教育毒打的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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