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武行(2 / 2)

“知道啦,知道啦。”乔韵挂了电话,迎着后视镜冲司机笑笑,“师傅,路上看到有药店能停一下吗——我得把这伤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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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24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药,车开到大学附近的一栋公寓楼前,乔韵下去开大门进楼,小心翼翼地踮着脚上楼梯,开门进了出租屋,一室黑暗,她松了口气——秦巍没来,也对,以他的傲气,以后应该都不会再来了。

一室一厅的房子,十几年房龄,灯有点暗,小屋里满满当当,塞的都是两个人的东西,乔韵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就开始收拾秦巍的个人物品,他的球鞋、吉他、xbox360,她几天前就买了一批牛皮纸箱,很快就收拾出了好几个箱子,横七竖八地堆在地上,又去翻胶带来封箱。

胶带收在浴室置物柜里,乔韵经过镜子,忍不住停下来翻看伤口——上了点药,红彤彤的一片,看起来有些骇人,不过还好,血确实是止住了。

镜子里倒映出的,是一张相当美丽的脸,乔韵在他们学院也很有名,长相确实是好,学设计的人眼光都专业,她的一个学长就说过:乔韵的脸,好在几乎完全对称,不像是一般人,两边脸从中线交叠,不可能完全重合——强对称性是一种稀缺资源,也是成为顶尖模特的必备基础,那些国际名模的脸几乎都是完全对称,这样可塑性强,什么衣服、发型都能hold住,不像是一般的美女,多少还是得靠造型。

乔韵也的确什么造型都hold得住,刚上大学的时候,花臂、莫西干头、飞行夹克,一边耳朵三个耳钉,烈焰红唇,是一种侵略性的美,在当时就造成小小轰动,现在换风格,白衬衫、牛仔裤,长发披肩,清纯得祸国殃民,追求者更是满山满谷的多,秦巍算是极自信的男人了,也还是开玩笑一样吃过几次醋,她这么美,美到让他都有点不安。

杏核眼,翘翘的嘴唇,瓜子下巴,五官上,她是极精致漂亮的,但让她成为美女的,还是她的眼神——乔韵的眼神很清澈,眉头一点点下压,让她的眼神什么时候都有点睥睨,有点倔强,好像烈焰里烧过的宝石,还带着炽热的生命力,扔一根火柴就能重新燃烧起来。——她脾气也的确不太好,是真的说烧就能烧给你看。

不过,刚被前男友扔出一块表砸伤,她的表情却很冷静,没有愤怒,只有半含着的痛快,乔韵想到秦巍那不可置信的表情:“和我分手,你是不是疯了?”

“你是不是外面有人了?”

“什么叫做长大了,该有新的目标?”

——她就忍不住痛快地笑起来。

她是爱秦巍的,曾有多爱,就曾有多恨,乔韵从小被追着长大,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识过,但她独独就爱一个秦巍。第一眼看到这个燃烧着的男人,她就爱了,沦陷得义无反顾,轰轰烈烈。

爱到什么地步?爱到没有尊严的地步。

秦巍家庭是好,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父亲是耶鲁的博士,现在国内某领域的一号大牛,母亲开公司,和父亲一内一外打配合,他的家境极为殷实。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从小来往的都是领域大牛,他的眼界极为开阔。他一路凭着本事考上最好的大学、最好的专业,他的头脑极为优秀。他长得非常英俊,又高又帅,皮肤是深蜜色,双眼是深黑色,像深潭,走到哪里,女孩子的芳心就倾注到哪里,更别提他的大长腿、公狗腰,这么标准的高富帅,秦巍有什么理由不骄傲?那些捧着花、开着跑车在校门口等她的男人,就算再有钱,和他能比?乔韵虽然漂亮,但家境、专业乃至个人的素质都无法和秦巍相比,再多人追也好,秦巍和她恋爱,是弯了腰的。

她自己也知道,秦巍太优秀,她配不上他,只能靠努力来补。所以她洗了彩绘出的花臂,摘了耳钉,留了长发,换上秦巍送的香奈儿千鸟格小西装,拼了命地考托福、雅思,做作业、申学院……在认识秦巍以前,乔韵都不知道自己还能这么努力,她赌了一切,只是想要和秦巍一起,并肩而行。

她做到了,她申上了服装设计学院的圣地parsons,连秦巍家里人都感到诧异,恋爱四年来,第一次对他们的恋情稍稍松口,乔韵和秦巍出国的时候,天都高了三尺,她觉得自己终于有资格开始憧憬未来了:和秦巍一起留学,每周末开车去看他,或者让他过来,度过异地的两年后,陪秦巍一起,留在美东工作一段时间攒资历,生两个小孩,在合适的时机回国,或者是作为外企高管回去,拿globe pay,或者,当然,更有可能的是秦巍自行创业,这都无所谓,反正她的工作自由时间很长,更方便顾家。

未来并非毫无阴影,乔韵看得到那些隐患,秦巍的妈妈一直不喜欢她,很难说将来婆媳关系如何,秦家有钱,乔家勉强小康,支持她留学已经拼尽全力,在婚事上她家地位会被动——她不傻,这些都想得到,只是不在乎,只要能和秦巍在一起,低到尘埃又如何,她愿意忍受。

但事情并没有像她想得那么顺利,他们去美国时是一对,回来时已成陌路人。

分开他们的因素有很多,事后想想,乔韵也不觉得自己完全没错。她和秦巍都低估了顶尖学府的课业压力,不论是耶鲁的金融,还是帕森斯的服装设计,都不是简简单单可以划水通过的,和国内的大学不同,这种研究生课程基本是被一个又一个实习填满,研究生直接干的就是员工的活,还要干得比一般员工更出色,不然你凭什么进耶鲁,进帕森斯?

第一个学期,秦巍直接就进了高盛实习,他倒是经常来纽约,但基本没时间和乔韵见面,投行就是用全世界最聪明的员工做最笨、最机械的活,秦巍是实习生,高盛最底层,不使唤他使唤谁?他几乎很少在午夜以前下班——即使下了班又如何?国外只有比国内更重人脉,他的时间,是要和同事们一起交际,培养感情的。

乔韵也没好到哪里去,她第一个学期跟了两门课,要做两个collection,一切和正规品牌一个流程,先做概念书,攒出厚厚一本素描簿,然后往下大浪淘沙,教授是他们的supervisor,也是第一评论人,你这个设计,tom ford的影子太重,刷掉。中国学生是不是没有原创性?这件裙子是香奈儿的还是你的?刷掉。我要看到以前从没看过的东西,韵,这就是你入选帕森斯的意义,你要给这个行业带来新鲜的血液。

在国内,一个学期能出一本素描簿,已经是勤快的学生了,但在帕森斯,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两个collection,那就是两本厚厚的书,还有小组讨论,还有和教授、和打版师,和模特,和跟妆师的沟通,每一天都有人想退学,在这里,如果你不是一个怪物,你生存不下来——这就是帕森斯想要的,它只招收怪物级学生,怪物级的天赋,怪物级的努力,如果你只是普通优秀,那你就该去普通优秀的大学,你不该来帕森斯。帕森斯要的就是灵感丰沛到经得起这样压榨的学生。

在这样的学院里学习,最痛苦的一点,就是你只能承认自己能力的极限,承认自己的平庸——乔韵的第一个学期昏天黑地,她不断地接受挫折教育,或者说,只有挫折,没有教育,她的作业永远得b、c、c-,她已经不能再努力,但努力还是不够,她的英文不够好,不能给自己的设计辩护,越急越结巴,教授的眉头越来越紧,她的衣服烂得让自己都想哭,自己都在怀疑,这个水准,真的适合帕森斯?

秦巍就是在这时候和她提的分手。

她到现在都记得清楚,那是九月份的一个午夜,他们在华尔街附近的一间星巴克里——这是她最介意的一点,秦巍连说分手都是这么随便,对地点没有任何挑选。

彼此都冷静一下吧。他说,眉间疲惫得像是落满灰尘,秦巍身上的火苗也是奄奄一息,被耶鲁的地狱课业,高盛的实习磨得肩膀低垂。我们已经长大了,娇娇,该面向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

那是乔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第一次认真地看秦巍,她发现秦巍变了——这个穿着名牌西装的男人,已经没有了无法无天的张扬和傲气,他被硬生生地打磨出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感觉,唇角的微笑是商务式的,看着人的眼神是深邃的——冰凉的。他成了在门口拿着花,开着跑车等她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个,或者更惨,比他们更低俗,他开始考虑到阶级的存在了。

不适合的人非得要在一起,对双方都是痛苦。他说,身材还是那么好,大长腿在阿玛尼西装的包裹下依然那么诱人,但他说出口的话让乔韵想要摔他耳光,我们在最好的时光共享过一段最好的感情,够了……现在,我已经很疲倦了,你也一样,不要再继续勉强了,好不好?

乔韵能说什么?她用尽所有的骄傲,挺直肩膀从星巴克里走出去,一路上所有人都在同情地看她。

秦巍没有追出来,午夜的纽约,一个女孩怎么回到自己位于布鲁克林的家,他没关心这一点。

她不是没想过为秦巍开脱,后来她一直在想,其实秦巍说得没错:她是配不上他,她是一直在拖他后腿,她经常打电话给他哭,明明他也很累,她应该多一些付出,少一些索取。秦巍在那时候需要的是一个能和他一起并肩向前,能拉他一把的女孩,和他同档次、同阶级的女孩,爸爸是国务卿、能源大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己一路私校读到大,课业健身一把抓的女孩。他需要的不是黑眼圈深出三层,半夜三点打电话来痛哭,总为被退学焦虑,瘦得几乎脱了形,脾气暴躁到说一句话就能吵架的女朋友。

他后来果然就找了一个那样的女孩,乔韵退学回国三年后,他和新女友结婚了,在b市最好的酒店办的婚礼。

给她发了请帖,她没去。

那时候的乔韵已经不太恨他了,她只是无法再碰触秦巍这个名字,他代表了她一生最大的羞辱,见证了她的无能,她梦想的破灭。乔韵的家庭条件只是一般,为了送她留学,家里卖了一套房子,但父母很高兴,他们知道帕森斯是服装设计最好的学院,只有为女儿骄傲。

她没有对得起父母的期望,这么多年来,他们包容着她的特立独行,容忍着亲戚间的议论纷纷,呵护着她的个性,坚信她的才华将如花绽放……而她带给他们的只有失望。

回国后,有半年乔韵都把自己锁在家里,蛰伏不出,她胖了20斤。

后来,她找了工作,收入还不错,足以养活自己,最大的目标是攒够首付,把父母支援她卖掉的那套房子买回来。

随着房价飞涨的速度,这个目标总是那么遥远,她和每一个普通人一样,算计着手里的余钱,她依然还有很多追求者——美女再胖也是美女,从来不会缺少人追——条件好的也依然很好,还是有名车在她家楼下等她,日子不好不差,和秦巍的生活已经分出层次,但也算不上凄惨,很多人能过上这种生活,已经会感到知足。

乔韵也并没有不知足,她总要慢慢地接受自己的平凡,她重新学会了微笑——只是,不管和谁在一起,她眼里的火花,都再没有燃起过。

直到两个月前,她在一个雨夜,回到了寄出帕森斯申请表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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