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赵清嶺的手漂亮极了。

掌心温暖,手指洁白修长,保养得宜。

无名指上,没有戒指,没有戴过戒指的痕迹。

程彻在那个瞬间,忍不住偷偷开始许愿,希望赵清嶺还是单身的。

但同时又觉得自己可笑,他就算单身又怎样呢?就算是单身也和自己没有关系,两人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别说人了,就只说手……

程彻看看自己的手,在赵清嶺手指的对比下,难看得要命。

婚礼那时候刚好是隆冬的光景,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但气温却照样可以达到零下好几度。

程彻因为个子高,末梢循环尤其的很差,年年手指都会生冻疮。

以前,倒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总觉得忍忍就过去了。直到这一刻被赵清嶺握在手里,才真正地无地自容。

一手冻疮又红又肿,看着碍眼得要命。

好在赵清嶺却丝毫没有要躲开的样子,只是很吃惊:“怎么回事,怎么弄成这样?”

程彻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只能那么看着。看着人家白皙漂亮的手指,轻轻抚过他惨不忍睹的手背。

“疼吗?”

其实不怎么疼,就经常很痒。

他点点头,明明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

“哎,真的看起来好疼的样子,这、这应该可以治的吧?”

他不说话,赵清嶺就继续蹭着他红肿的地方,表情很是纠结不安,好像那冻疮是生在他手上一样。

旁边同学凑过来推荐:“我知道中医院有个老医生,调的冻疮膏可好了,不然小程你下午去买来试试?”

赵清嶺:“真的吗!那谢了啊,那医生姓什么呀?是原来郊区军校旁边的那个中医院吗?”

一边问着,一边不忘回头对程彻道:“呐,听见没?快快,再多吃点虾,吃完我带你去买药,嗯?”

第8章

程彻完全是懵圈的。

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吃完的那场婚宴,继而沐浴在各种同学们羡慕嫉妒和震惊不理解的目光中,晕乎乎地上了赵清嶺的车。

赵清嶺开来的车,档次其实相当一般。

可能是因为同学婚礼,并不想抢风头因而特意低调。但低调也没用,毕竟上市公司老总的家底人尽皆知。

就算开这种普通车,也只能让人望洋兴叹“朴素谦虚有内涵”。

其实高中的时候,赵清嶺的家底并没有那么壕的。

虽然那个时候,大家也都爱说校草赵清嶺人帅成绩好家里又有钱,但当时赵家的有钱程度,最多也就算是在郊区有个小复式别墅式的小富即安。

是在毕业之后,程彻才零零散散地听说,赵清嶺爸爸的公司越做越大,后来上市了。

高中毕业后,每一年的同学会,程彻都一定会去。

尽管他没有必然的存在感,尽管在高中里除了赵清嶺,他并没什么特别处得来的朋友。但只要收到群发的聚会通知,他总是一定会去。

只因怀着小小的希冀——也许赵清嶺会来。

虽然知道他在美国念书,但总想着,过年他总应该也是会回家的,何况国外也是有寒暑假的,所以,万一,万一呢?

可惜那么多年,赵清嶺从来没有出席过同学会。

唐蜜也一样,从来没来过。

而同学会这东西,古往今来一向如此——谁不在场,大家就喜欢背地里拿谁开涮。

于是酒足饭后,大家在包间里刷着赵清嶺和唐蜜的facebook,大谈听来的各种关于他俩的八卦。

他们说,华盛顿大学的新生舞会上,赵清嶺叫了加长礼车去接唐蜜,唐蜜穿着一身紫色的旗袍改版礼裙,惊艳全场。

他们说,赵清嶺冬天带唐蜜去加拿大玩了雪地跳伞。

他们说,黄石公园的景色真的太漂亮了,赵清嶺对唐蜜太宠了,全程都在忙着帮她一个人拍照。

每次程彻默默听着,都默默羡慕得心口发苦。

……他喜欢的人,正在离他好远的海的另一侧,一个他从来不曾踏足的国度。

而那个人一直以来所在的那个世界,也离他也好遥远好遥远。

就算终其一生,努力伸手垫脚去够,也永远无法触及。

渐渐的,时间不饶人,程彻从二十岁出头,不知不觉地就迈入了二十岁快要结束的光景。

当年的同学,陆续结婚后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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