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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上高掛着一轮银白色望月,周围没什么云,因此夜色被月光映得相当明亮。
大厅里,四面墙壁悬掛着一团团的火球,把室内照的灯火通明。
大厅内的桌子和椅子围着三面墙壁排併,只留面向大门的那面墙,现在每个位子都被神情严肃的男男女女坐满了,而中间那张面对大门的长桌,不但比两侧的所有桌子高了三个台阶,而且只有一个座位。
「欧泊,你们过去八个月在基尔曼城,有什么消息?」
坐在中间的伊菲森,将视线投向右前方一名褐眼男子,点名问。其他人也将目光移向他。
「答狼王,虽然据情报,离天要求恪天加强军备,但他不仅无明显的军事活动,天天寻欢作乐不干正事,还大张旗鼓的对外宣传,手上只差最后一个线索,就能知道黑森之剑隐藏的地点,故高价悬赏。而据我们这一个月的查访,恪天所言确为实情。」
「哦,我族在这里也驻扎一年了,这一年来,他们除了出入境加强管制,其他似乎也没什么动静。看来,他们一点也不紧张,还大剌剌的放出消息,确实是有恃无恐,十足的把握。」
伊菲森点点头说道。
应该说,不只是他,其他每隻族狼,都不认为黑森之剑会藏在基尔曼城,也就是昔日黑森帝国的旧都大明城。
自从大法师离天在一百五十多年前,趁黑森帝国陷入争夺王权和外患侵扰之时,趁火打劫,杀了当时有资格继承的所有皇族,和一切效忠黑森狼族的官员和百姓,逼得狼族只能逃出祖国,帝国也分崩离析,城主纷纷割据一方,群雄四起,战争不断。
可恶的是,五十多年前,离天还使计诱杀狼族,想赶尽杀绝,导致狼群大断层,中壮年几乎死光,要不是彩月奶奶带着当时还是小狼崽的他们躲进人界生活,他们黑森一族,怕早就绝种了。
这一百五十多年来,不只离天不断在寻找消失数百年的黑森之剑,其他有野心的人也在找,黑森之剑是王者之剑,有斩灭一切邪恶与敌人力量的宝剑。
而谁拔得起宝剑,谁就是六名骑士的主人,这些都是老祖宗高阳大帝的遗物,没道理他们黑森一族不该抢先连同祖国一起夺回来。
然而,黑森之剑最后一任的主人,那个无名的隐士,把宝剑和六名骑士,封印在某个地方,但却又把线索分散在妖界各处。
他的计划是等离天那帮傢伙线索收集的差不多后,再一次抢过来。
看来这个时机是成熟了。
伊菲森双手扶着方桌两个角,抬首再一次对欧泊开口问:「离天那傢伙,有什么喜好?」
「答狼王,据我们蒐集来的情报和观察,离天这傢伙是个色鬼,喜欢美女。平时最喜欢就是打探哪家有漂亮的女人,知道了就用尽各种方法抓进宫里,就是结婚有小孩的也不放过,跟搞收藏品似的。」
「哦!」
伊菲森眨了两下眼,喜欢女色是吧?
他脑中忽然冒出一个不错的计划,而且应该算是一举两得的计划。
他嘴角微扬,看着所有的狼族说道:
「各位都知道,三天前,咱们的地盘里,闯进了一个来歷不明,法力超俗,武功高强还会医术的女人。而你们也知道,復兴国家的大业,靠得不只是武力,还有才智的脑袋。」
伊菲森将背往后靠在椅子上,环视了眾狼,继续说道:
「若是这个深藏不露的女人,能帮我们混进城,杀掉恪天,收復旧都和取得宝剑线索的话,我也相信,各位会同意接纳这女人,成为我族復兴大业的一个得力助手。」
底下的狼们有的瞠大了眼,有的互看低声私语起来,紫罗兰和墨璃不约而同的交换了眼神。
「所以,我们把这女人当成诱饵,跟她一起进城见恪天是吧?」
坐在狼王右边第一个位子的锦辉,出声问道,大厅内瞬间安静了下来。
伊菲森一扬眉道:「正是。」
「那我们跟去的狼怎么进城?」
锦辉又问。
因为进城不是只要化成人身就可以通关,毕竟现在的城主是魔法师,再怎么偷懒打混,这种出入口的管制,他做得可是一点都不马虎。欧泊他们三个,之所以能进城还能待八个月,是因为一直喝变身的药水。
但是,变身的药水材料很难找,所以要调给起码跟着一起进城的三十匹狼喝,根本是个不可行的笨方法,而且煮药加上等药好,要花半个月的时间。
「好问题。」
伊菲森起身,缓缓走下台阶,开口道:「子夜,西北方那帮大盗,这几个月应该还有在到处杀人抢劫吧?」
左边中间那位被点名的女人,连忙答道:
「答狼王,是的。半个月前,城里才派了些兵去压压那些盗匪,但实际上,是官盗勾结,也好几次派人到土匪的山寨去劝其投入他们的麾下。」
「那正好。子夜,你明天带上几个伙伴,去勘查盗匪的动线。最快明天,最晚后天,咱们就可以
', ' ')('剥到他们的皮,进城!」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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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很确定,她来这里是第三个晚上,但除了工作时的监视,她住的这间屋子周围,没有任何监视的法术或结界。
这其实满欲擒故纵的,因为如果依照常理,被押的人一定会把握这样的机会,大胆放心的和外边不断连系,或者偷听或偷窃所需资讯。
所以如果这个人是故意混进来,反而更容易被抓获。
然而,这对她来说,施个天衣无缝的独门窃听法术,不但轻轻松松就能瞒过狼群的鼻子和耳朵,还能借力使力,将在大厅外所施的防窃听法术,转成窃取的法术。
而这么精密的法术,只用了一片落叶就搞定。
不过,黎明觉得,要是狼群知道他们押回来的是百年才会出现的一位天选术士,除了九层铜墙铁壁和日夜把守,搞不好还会给她上专门的手镣脚銬。
躺在床上翻着带来书本的黎明,在半开的窗边一阵特定的风吹进一片枫叶后,便放下书起身接住那片叶子。
看起来她猜对了大厅的位置,成功窃取到狼群的开会资料。
小九很有默契的啣起她早就从黎明的腰包里找出的白纸,放到了桌上。
黎明将枫叶放到纸中间,单手掐了个诀。
这个法术很简单,就是将防窃听的法术,转成记取的法术,也就是将声音纪录在某个媒介上,在施法让其录取的声音,转成文字。而防窃听术在媒介离开的那刻,就会恢復原状。
简单,但难度很高,而且要很细心。
当然,对自己来说,一碟小菜。
枫叶微微发出金光,一行字出现在白纸上,等她看完就马上消失,然后出现下一行字。
没一会功夫,就看完了,一人一鸟对着空白的纸张,陷入几秒的沉默。
小九看着黎明夹起那片枫叶,搔了搔下巴,等她开口。
「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张花容月貌的皮囊哩!」
她有点放空的望着窗外的月亮,一脸顽皮的轻声说。
听到这句话的小九,忍不住翻了白眼,不知道是该取笑她还是该呛她。
「睡觉吧!」
黎明将白纸和枫叶摺好一起塞进包里,轻快的说,然后熄了灯鑽进被窝。
这穿越的行程,应该说是越来越刺激,还是越走越歪楼?
小九扭过头理了一下翅膀的羽毛,心里忍不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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