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和小铃铛在家附近一个小学的操场上玩躲猫猫游戏,那个操场周围种满了芒果树,夏天芒果成熟的时候,一眼看去,好像挂了好多黄色的椭圆形的灯。有一次我正猫在树下的草丛里等着小铃铛来抓我,忽然一个硕大的芒果凌空坠下,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砸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的第一感觉根本不是疼,而是麻木。
从被撞到的那个点开始蔓延,一直到整个脑袋都麻木了,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去了另外的世界,五官忽然都失去了它们的作用。
这一刻,我忽然又重温了那时候的感觉,尽管没有任何东西真的打中我。
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
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
“你们到底是谁?”
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
“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
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
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
但它是真的。
“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
“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
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
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
“杀坏人不是好事吗?”
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
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
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
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
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
但接下来还没完。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
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
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
“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
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
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
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
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
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
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
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
只有一个礼拜。
这句话像魔咒一般困扰着我。
我坐在宾利车上,车行平稳快捷,也许太困了,也许刚才太紧张,我昏昏然陷入了白日梦的状态,梦中翻来覆去都是那两个人——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的影像。有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死了,有时候两个人都死了,有时候是我自己死了,那种血淋淋的影像实在太深刻了,简直像是一伸手就能摸得满手鲜红一般。
司机没有问过我住哪里,但他一路把我送到了正确的地方,到了我家门口,他把我叫醒。费了好大劲我才挪下车,翻来覆去一直抵抗着一种冲动——想跟司机说,你回去转告天杀的斯百德,我不跟你们玩这些有的没的,你们爱杀谁就杀谁吧,远远滚出我的生活,不要回来。
但接下来我耳边就一阵轰鸣,听到钢笔被踩碎的声音、拉菲酒瓶被摔破的声音,还有天珠和翡翠放在火中焚烧的声音、元青花罐跌落在地的声音。
以及无辜的人被残忍地杀害的声音。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但却莫名其妙地不得不担负起为其他人和物负责的任务,我是不是活见了鬼?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手却一直在颤抖,对了好几次都没对准锁眼。今天完全没沾酒,却是一副喝得快要死的样子。
想到“喝死”这两个字,我一激灵,把钥匙放回口袋里,拔腿狂奔,一路跑到了十号酒馆。
来回城郊两三个小时,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但酒馆中仍然热闹。我一头撞进去,冲到吧台冲着约伯嚷嚷:“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赶紧的!”
他一句话都没说,倒了酒给我,我定定神一饮而尽,杯子递过去:“再来一杯。”
他拿着不放:“小丁你不能这样喝,你上次这样喝,去摩根那里住了一个月才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