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
他们很顺利的被救下,连同车子。
王汉秋是第一个下车的,他一下车就开始吐。
救他们的人还给王汉秋递水递纸巾的,服务的非常周到。
荣哥云姐他们跟着下车朝他们道谢。
晓峰他们没有说明他们的身份,“不用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荣哥云姐还想到巴国之后请他们吃饭道谢的,但是被他们婉拒了。
吴朝阳是最后一个从车里下来的,脚踩在平地,她心里终于踏实了,只不过站在空旷的公路,她总是害怕山头上还有人拿着狙击枪对着她们,抬头就往黑漆漆的山那边看去,确定没有红线之类的东西才又缓缓地低头。
下意识的摸向裤袋,后知后觉的想起她手机丢了。
吴朝阳猛然又想起自己放在副驾驶座的相机,急急忙忙的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摸索到自己相机后开机,朝一处随便咔擦了一下。
一个男人宽阔的肩膀和胸膛入镜,还拍到了点儿下巴。
一张随随便便的照片拍出了大片的感觉,还带有着神秘感。
吴朝阳不知道有人站在自己身后,愣了会儿。
忙把相机放下,想跟人家解释点什么,不过抬起头的瞬间,她再次像木头一样愣住了。
黑夜中,那张男人的脸却是无比的熟悉。
心脏咚的重重的跳了一下,吴朝阳失语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程···程徽?
吴朝阳只觉得脑子里似乎有烟花咻的往天空猛然炸开。
而且因为眼前这个男人的长相实在是帅的有点逆天,心神有那么一刹那微微的荡漾,毕竟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一种人看第一眼就会让你一秒痴汉,但吴朝阳在触及到那温温凉凉的眼神之后,她就荡漾不起来了。
高岭之花啊。
程徽果然不辱没这个称呼。
错愕,再到荡漾,然后是窘迫。
因为吴朝阳不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这般狼狈的情况下遇到每年见面次数不超过三根手指的男人,总觉得有点糗。
一阵沉默后。
吴朝阳悻悻然开口:“好久不见。”
程徽直接把一部手机递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