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那人刚开始要取她性命,可最后不仅放了她一条生路,还将钩爪给了她。
她这个人,一向吃软不吃硬,若是对方真的下手取她性命,哪怕玉石俱焚,她也会拉着那人一块死。
可现在……
算了,下去给那人收尸吧!
谁让她心地善良呢。
然而,步青枝千辛万苦到了山崖底下,却发现崖底是条河,河中心有块凸起的石头,上面血迹斑斑,旁边还勾着一件金色的外衣。
是那个男人的,但衣服的主人早就不知被水冲到哪去了。
看石头上的出血量,估计,凶多吉少!
步青枝摇头,哎,真是可惜,长得这么好看,竟然就这么死了。
三个时辰后。
步青枝裹着那件金色的外衣,趁着夜色,一路狂奔进天都城,最后停在了国公府门口。
原主的爹,步太尉,于五年前魂散沙场,只留下步青枝和步红稍两个女儿,当今皇帝为了彰显天恩浩荡,就改太尉府为国公府,家中亲眷尽数晋封。
讽刺的是,这里面不包括原主和步红稍。
步红稍今年十九岁,是原主同父异母的姐姐,正儿八经的太尉嫡长女,因步太尉的突然死亡,步红稍从云端跌入谷底,举目无亲之际,被婶母窦氏收养,成了府中二房嫡次女,被府中人称为三小姐。
窦氏以步红稍年幼无知为由,将皇上赐予的郡主头衔安在了自己女儿步长宁的头上。
而且,窦氏并不是为了亲戚之情收养步红稍的,而是为了榨干大房的最后一丝价值。
至于,为何没有收养原主,只因原主不仅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女,还是一向不被皇帝喜爱的渊王未婚妻,在国公府上下,几乎没人把原主当个人看,任意打骂。
在这种环境下,原主的性格变得敏感自卑,懦弱至极,夹缝中生存的步红稍开始的时候也会接济下自己的这个妹妹,后来不知为何,步红稍也跟着她们一起欺负原主,讨好二房中人,以谋求自己的荣华富贵。
因为被下过迷魂草,原主的记忆断断续续。
原主与步红稍的事她没兴趣知道。
但……
步青枝看着已经做过处理的右手,眼底闪过一丝锋芒。
若她不是中医,没在山崖下找到草药,这只手恐怕就废了。
步红稍,不管你与原主恩怨如何,此事,你应该为自己的错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