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72章 南正则要和她合伙做生意</h1>
南正则想要选用顾苗和丁家杂货铺的那种方式,顾苗出方子,占二成股份,南正则负责挣钱,占八成股份。
御厨们按照顾苗的方子做出了美味的鸡鸭饭食,虽然味道比不上顾苗亲手做的,但肯定能卖的出去,这么一来,广大百姓的鸡鸭肉也就有了去处。
之前南正则担心百姓们一股脑养鸡鸭会让鸡鸭肉的价钱变低,现在有了处置这些鸡鸭肉的做法,所以南正则决定由朝廷出面在各大府城建立专门做鸡鸭吃食的铺子,铺子所得的利润,和顾苗二八分成。
今年已经有些晚了,错过了孵化小鸡小鸭的最好时间,他决定从明年开始,号召大丰的百姓多养鸡鸭,鸡鸭的羽毛可以卖一个不错的价钱,鸡鸭的肉也能按照平常的价格卖出去,这么一来,百姓们只要勤快一些,那就能挣来银钱。
顾苗看完南正则的信,惊的小嘴巴张成了o字型,她浑身上下都写着四个大字:不敢置信。
南正则竟然要用这种方式与她做生意?
天呐!
她不是在做梦吧?!
她以为南正则会跟上次的罐头方子一般,赏赐她一些田地,可谁知南正则竟这样出乎她的意料!
和皇帝合伙做生意?
古往今来,有人这么做过吗?
真这么做了,下场如何?
而且真合伙做生意了,那肯定有诸多限制,像是丁家那种把账本写的清清楚楚每一笔都记录在册让她过目的情形肯定不会有!
一时间,顾苗心中不是欣喜若狂,而是顾虑重重,和皇帝合伙做生意,这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