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便有手下冲进了洪兴设立在酒吧内的办公室里,火烧火燎地嚷道,“出大事了!”
当时,洪兴正戴着耳机听着DI音乐,所以并未听到外面有枪声响起。
他摘下一只耳机回应道:“发生了什么事,难道有人到这里来闹事?”
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很久没人敢到夜莺酒吧来闹事了,毕竟但凡在青阳市道上混的人物,谁见到叶凡不敬畏三分,这里是叶凡的场子,他们自然不敢胡乱造次。
“不是闹事,是有人在这里大开杀戒!”
手下汇报道,“他们拿着冲锋枪,见人就杀,已经死了好多人。”
“枪杀无辜顾客?”
洪兴闻言不觉虎躯一震,在他的印象中,这种恐怖袭击事件往往只有在国外才能发生,毕竟华夏国的治安在全球范围内是相当的好,首先枪支就很难购买到。
“没错,洪爷,这些家伙简直就是一群疯子,杀红了眼,摆明就是奔着血洗酒吧而来的。”
“冤有头债有主!”
洪兴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掏出一柄AK47,“如果说和兄弟集团有仇,那么完全可以冲着我们来,枪杀无辜的顾客算什么本事?”
语毕,他又吩咐了一句,“传我的命令,让所有的弟兄们都抄家伙,将那些该死的枪手全都消灭掉。”
兄弟集团尽管不主动闹事,但是绝非任人捏的软柿子。
酒吧内藏有大量的枪支,一旦开火,并不怵于对方。
糯康那边也是调查存在着失误,只知道夜莺酒吧和水晶宫属于兄弟集团,只当和别的娱乐场所无异,殊不知,酒吧的人员、装备配置却相当的精良,是其它酒吧根本无法比拟的。
很快,数百名看场子成员从酒吧仓库里取出了各式枪支,汇聚在洪兴身边,那场面尤为壮观。
洪兴望着对面尚未停止射击的枪手们,一声令下:“兄弟们,将他们给我全都杀光,血债血偿!”
“是!”
他的手下们端起枪支,开启了更为猛烈的火力!
一道道火舌在酒吧内呈现,子弹密集如雨地在空中飞行穿梭着。
糯康的五名手下,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始料不及,他们根本就不曾想到,这里的安保人员竟拥有这么多的枪支弹药,实在是太惊人了!
他们将枪口移动,进行还击,然而五把枪和数百支枪支对比起来,简直弱爆了。
这些家伙的身躯震颤着,其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弹孔,青烟袅袅,血光四溅!
当枪声停下后,五名枪手倒在地上,浑身上下血肉模糊,早已被打成了马蜂窝状。
“送受伤的顾客去医院抢救!”
洪兴先是吩咐着手下,继而持枪走向那五具死尸,蹲下身进行搜身检查,试图有所发现。
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巴力看管的水晶宫也同样发生了暴力袭击事件。
巴力做出了和洪兴一致的选择,那就是以牙还牙、血债血偿。
他率领着部下对枪手们进行大肆还击,很快便击毙了四名枪手,仅有一名幸存者。
巴力走到坐在地上的那名幸存者身边,先是将对方手中的冲锋枪踢飞,然后进行询问着:“你们是谁派来的?”
“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说的。”
那名幸存者是个满脸血污的年轻人,他想到了引爆身体的炸弹,和巴力拼个你死我亡。
所以他的右手下意识地向着风衣内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