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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天天的成长史 (大结局)(1 / 2)

一家人到聚德楼时,吴芸他们也早到了。

欧阳焘前两年结的婚,老丈人跟罗爱繁两口子凑的首付,给他们在京城的四环买了套80坪的小公寓。

小两口自己还贷出装修钱。

去年刚生了个小娃娃,罗爱繁不喜欢带孩子,也不爱伺候人。

让她出钱可以,出力就算了。

小俩口没法,只得把刚刚退休的丈母娘和老丈夫人叫过来。

他媳妇刚出月子不久,就回到了公司上班。

实在是京城生活压力太大,两人虽说学历都不低,但也不过是工薪阶层。

他们这些读书人也不似陈飞那样能吃苦,有些事真羡慕不来。

别看陈飞现在是发了,当年刚创业那会,摆早餐摊,连天桥都睡过。

真是靠自己双手打拼起来的。

天天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这孩子眼睛有点高,性子不像旭恒,也不大像其雨。

看不起人,准确的说是有点目中无人。

在他16岁那年,有次跟阎耀远出去吃饭,在路边等车时,一个环卫工人行至他身边,正欲弯腰去捡他脚边的矿泉水瓶子,可这孩子不知咋想的,愣是图好玩,一脚给踢远了。

那个暑假,阎耀远没让他去公司学习,罚他去当了一个半月的环卫工人。

每天坐着几百万的车,穿着黄马褂,身边跟着两个保镖,就这么扫一个月的大街。

阎耀远说,若你不懂他人的辛苦,那就自己去体验一下。

那以后,天天的这个毛病彻底被改过来,甚至他对底层人多了一些新的认知的怜悯。

多年以后,当他入主公司时,每日进入大厦,能得到他说谢谢的不是身边的助理秘书,也不是那些拿着百万年薪的高管。

而是给他拉门的保安,保持大厦一尘不染的清洁工。

是那些拿着最少薪水,付出体力,做着最不起眼工作的底层人民。

或是从小习惯了一个人,他跟谁都不大亲。

就连智玉芳在他小时候那样一把屎一把尿的带大他,一样不亲。

见了面顶多礼貌的叫声姥姥。

在孩子的教养方面,智玉芳不得不佩服阎耀远。

天天在礼貌方面和旭恒有的一拼,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吃饭时,无论餐桌上的人多热闹,问到他啥,他都能一言不发,顶多点头摇头。

一直到他吃完,擦好嘴,才会慢条斯理的回答你。

原则性和自控力极强。

就连其雨都不得不佩服。

反观两个小的性格就跳脱多了。

虽说其雨奶奶这边他们这辈,三个老表现在都在京城定居,但是平日里各自都忙,特别是都成家以后,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能凑一凑。

以至这餐饭吃了两个小时还没结束。

男的喝喝酒,女的聊聊美容、保养、孩子教育等琐事。

智玉芳跟罗爱华更是有聊不完的话题,转来转去,都是他们年轻时的事。

可能人年纪越大,越恋旧。

天天在家里,阎耀远有教导过他,长辈不放筷,他不能放。

可眼下这桌上这些长辈哪是吃饭,就是借着聚餐叙旧呢。

实在等不及,看了看时间,站起身跟桌上的长辈们道歉,说自己还有课,要回爷爷家了。

众人看着天天,有一种错觉,这哪像个孩子,根本就是成年人嘛。

其雨好不容易能见次大儿子,哪舍得。

跟着他站起身,给他送到楼下。

他早给司机发了信息。

待母子俩下来,保镖和司机已等在那。

其雨摸了摸天天的头:“最近学习累不累?

功课再多,也要注意休息,太极还在学吗?”

是的,这孩子从去年起,有天早上坐车路过一广场,看到一群大爷大妈在打太极。

回头就跟阎耀远说想学,阎耀远现在是,你想学什么就去学,想做什么就去做。

前提是要先学好我给你安排的功课,做好我要求的事。

剩下的只要你精力够,我不干涉。

天天闻言点了点头:“还好,在学。”

其雨看着快到她肩膀的大儿子,有些无奈:“跟妈妈都不能多说几句吗?”

话一出口,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卑微。

可事实确实如此,两个小的叽叽喳喳,一个比一个爱说。

大的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

“可以。”天天嘴上说着可以,结果出口又是两个字。

其雨简直哭笑不得,她跟旭恒也不是这么话少的人。

就不知道这大儿子像了谁。

“你那个物理比赛和数学比赛还参加吗?下一年。”

这孩子6岁开始,看到自己感兴趣的比赛就要去玩一下。

年纪越大,越让其雨有一种无措感。

“会吧。”

这天实在聊不下去了,想抱抱儿子吧,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不用想。

她手都没伸出,估计天天先躲了。

“行吧,到爷爷家,给妈妈打个电话,有什么想吃的跟妈妈说。”

“好。”天天点点头:“妈,再见。”

说完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司机关上门,其雨目送儿子离开,心中突然涌过一丝难过。

天天这些比赛,到他12岁都不参加了,觉得没意思。

倒是太极一直学着。

跟的是陈式太极拳第十一代传人,一对一学。

以前每天一小时。

现在每周两小时。

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自己在花园里打,然后他的家庭教师会给他拍好发给师傅,有不对的地方,晚上跟师傅连线再指点他。

阎耀远原以为他会坚持不下去。

没想到这孩子一打就是一辈子,从他学太极那天开始到他离世,一天没断过。

这样的毅力,让其雨两口子佩服不已,也难得的得到了阎耀远的赞赏。

别的孩子有的青春叛逆期,天天也有。

他16岁时喜欢上了跑车。

但是阎耀远有规定,不到18岁,不许他开车上路。

到了18岁,这孩子就像脱缰的野马。

跑车一辆一辆的买,阎耀远在钱上不限制他,喜欢就买呗。

那会他在国外留学,每个周末晚上都会自己一个人去飙车。

玩了一年跑车后,觉得没意思。

所有的车让人运回国,就这么被打入了冷宫。

然后就迷上了开直升飞机,再后来游艇。

那些年,能玩的不能玩的全玩了个遍。

除了毒和赌,这两样是阎耀远从小就跟他说的。

在你正式接班之前,你喜欢的事都可以去做,喜欢的女人也可以去追求,但是婚姻又是另一回事,心中要有数。

毒和赌是阎家的家规,他们自小就被告诫不能碰。

天天第一次初尝男女之事是在国外。

对方是他的学姐,大他5岁。

因他中途跳过几级,18岁已经读大四并且直升本校研究生。

那位学姐刚读研。

两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对方是位连中文都不会说的华裔。

是个长着一张东方面孔,却连筷子都拿不好的高挑美女。

天天从12岁开始,身边就不乏献殷勤的小女孩。

但他对谁都无感。

因他读书早,身边都是比他年纪大的,追他的学姐更是不少。

但他总是冷冷的,有人堵住去路,给他送信或送礼物,他总是淡定的接过,然后又当着人面儿扔到垃圾筒里。

久而久之,胆再大的女生都不敢再轻易靠近他。

一直到上了大学,他这一习惯还在延续。

天天在长相上和智商一样,都遗传了其雨。

个子净身178,没他爹高。

长相秀气,没有旭恒帅,但是他那因长年打太极练就的刚柔并济的淡雅气质,总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和气之感。

他自小学到高中读的都是贵族学校。

大学因成绩优异被哈佛提前录取。

可能是过腻了以前那种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阎耀远给买了房子成了他周末的旅馆,平时大部分时间里都住在学校两人间的公寓里。

与他同住的是一位与他同来自内地的留学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与京城相隔近两千公里的南方,两人都是话不多的学霸。

这位除了有点不爱干净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错,且有一点让天天特别满意,就是做的饭极好吃。

甚至还能做几道地道的京城菜,说是当年本科在q大读书时,跟一京城土著同学的妈妈学的。

吃货嘛,外面的吃腻了,就想自己鼓捣点吃的。

最让天天吃惊的是,他竟然会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输他家的厨师。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学生公寓以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

两人初次见面,天天连个衣服都不会叠,更不肖说徐江跟他约定,卫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时,他边拖边踩,连个拖把都不会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觉得原来拖个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数学题还难。

再后来,他不仅学会了如何收拾房间,还学会了煮泡面和煎鸡蛋。

这些事竟给他带来莫名的成就感。除了每周末两天的消失,室友一度以为他也是个拿奖学金来留学的,普通家庭的孩子。

一直到他本科毕业,对方也在硅谷找到工作,两人至此分开,徐江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至于周末那两天他住哪,去做了什么,徐江问过一次。

天天不答,那以后,亦识趣的不再问。

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对象说起来还是徐江介绍的。

当时他去参加的那个聚会,就是被徐江带去的,依他的性格,除了学业,学校里任何的活动比赛他都毫无兴趣,更别说是华人校友聚会了。

这些在他12岁前都玩够了,了解了游戏规则,尝试过的事他就再无兴趣去做。

至于年轻人热衷的夜店,舞会,他都了无甚意。

他不喜欢热闹,也不喜欢人多。

更多时候,他都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也喜欢一个人做一些事。

一如他喜欢的太极,随时随地,有音乐无音乐,他都能打。

无需有人陪伴,他喜欢这种感觉。

莉莎就是在喧嚣的人群中发现了独自坐在角落里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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