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张一直以来的优势,长得高模样俊,家世显赫,识文断字,嘴甜心细。
后来他孤身闯荡,划掉了家世显赫,凭借自己的能力赢取芳心,也算无往不利。
时至今日,才算真真正正碰上了强敌。
对方是一个有着异域风情的男人,容貌比自己差一丢丢,但嘴甜到了不要脸的地步,而且和白雪有着只有彼此能听懂的语言。
这简直就是抛弃了所有外部条件,放在了天平上,依靠智力的对决。
肖张酝酿了一个早晨,食不知味的吃完饭,主动帮白雪捡桌子。
白雪伸手拿着一个盘子,他便按住了那个盘子。
白雪疑惑地看他,他眸子里深情脉脉。
“众生皆苦,只有你做的菜是草莓味儿的。”
“这是一道糖拌西红柿,你怎么吃出草莓味儿的?”
尴尬沉默了一瞬,肖张若无其事的收回手,把叠好的碗筷端进了厨房,看着冒油的碗,实在不想刷。
就在他纠结犹豫的时候,白雪已经先一步,将水倒进盆里开始刷碗。
肖张果断抓住机会,瞳孔神采洋溢着关切:“每天让你干这么重的活,我真的很心疼。”
白雪把手缩回来,“那你来刷碗呀。”
肖张全身上下都写满了抗拒:“我劈柴吧。”
白雪翻了个白眼,给他一个“那你还费什么话”的眼神,接着专注地把碗洗完,拿着抹布忙里忙外的收拾厨房,肖张愣是没找到一个凑上前去说情话的时机。
“姐夫,这个字怎么读呀。”白云抓着脑袋问。
白雪坚定不让弟弟当睁眼瞎,央求李愈写了些字拿来让白云认。
奈何白云根本不是读书的料,十个字认了三十天,倒是都会写了,但不会读,村里连个能问的人都没有。他上镇子上送兔子的时候问过几次,但都记不住,也就不爱在这上面费心思。
陈三娘也不当回事,甚至觉得儿子在沙地上涂涂写写是偷懒,应该勤快地干一些活。
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白雪每月考一回的高压政策起到作用,逼迫着白云咬着牙识字。
肖张虽然自觉是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但身份环境在那摆着,四岁起便有老师启蒙,就算成天睡觉,照着字儿念书是不成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