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是防水的布料,他们一点没淋着。后来雨水变小了,到天黑才停,宋捡听了好几个小时的雨,从没有过的高兴。
雨声真好听,这是他有记忆以来,最高兴的一天。
几天之后,宋捡换了一身干净的旧衣服,让小狼哥带他去隔壁营地看看。
走在原本应当干枯的草皮上,宋捡闻到了草的气味。“哥,脚底下是不是有草?”
少年看了看刚冒芽的绿苗。“有,下过雨,它们长得快。”
两个营地离得近,不少人在交换物资,包括买或卖枪。樊宇就是干这个的,他有时会骑马去比较靠南的地方,用新鲜食物和哨兵们换装备。
这些都是学枪的时候,少年听樊宇说的,樊宇还告诉他,哨兵们会吃罐头,但罐头吃久了会反胃,所以他们会偷偷出来找食物。
两个营地间的流民也会移动,如果觉得这个领头人不好,也可以去另外一个营地居住,换另外一个领头。
宋捡听出人声逐渐多了,不免紧张,他见过的人太少,对外面的世界难免好奇又警惕。“哥,是不是到了?人好多啊。”
“咱们到了。”少年行走在人群里,紧紧抓着宋捡的绳子。人比他想象中多多了,他不断闻着周围的气味辨别,各种各样,皮子、金属、枪粉,还有……食物。
他没闻过的食物的气味。
“好香啊。”宋捡也没闻过,他背着一个包,鼓鼓囊囊塞满了攒下来的物资,和自己做的手工活儿,“你看见什么了?是吃的不?”
“是吃的。”少年循着香味过去,停在一个帐篷边上,里面的人好像在烤肉。
一边烤肉,一边往上刷东西。
少年不懂,他们从来不吃这个,原来人类吃肉还有这么多花样。
“哥,吃不?你饿了不?”宋捡的馋虫都要出来了,小嘴巴咂砸,仿佛已经吃到,“小狼哥我没吃过这个。”
少年不饿,狼不饿的时候不进食。但是小狗饿了,他就想从背包里往外拿东西来换。
“等等!”宋捡把背包抱住,那年,小狼哥为了摘崖蜜被割伤腿,他还记得人有多坏。要是让这些不认识的大人,看到他们的背包,一定会被抢走的。
说不定,再用刀子划伤他们。
“咱俩不能把蜜一次都拿光,咱俩得慢慢拿。”宋捡扒着小狼哥的肩膀说,“人坏,他们大,会欺负咱俩小。”
少年笑了笑。“你十四岁了,不小。”
“我小。”宋捡往前凑凑。
“十四岁,相当于狼快长大,快交配的年龄。”少年很直白地说,眼睛里没有邪念。他是被狼养大的,已经知道自己其实是人了,但仍旧不想当人。
庞大的狼群唯一天敌,其实是人类。但是狼群对幼崽非常爱护,母狼甚至会将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去,回到幼狼身边再吐出来反哺。
公狼不会反哺,但也会带回食物。
母狼生产时会集中在一起,躲在他们的帐篷里,将幼崽集中养育,轮流照顾,不知疲倦。正是这种母性族群观念极强的野兽,把他当作一只外貌不同的幼崽,养大了。
一听到交配,宋捡更好奇了。他没见过,更不懂是什么意思,小狼哥只说公狼把母狼摁住了,可是在他听来,只是狼群跑来跑去,嗷嗷叫唤。
“那我长大了才能交配啊,我现在还小。”宋捡抱着背包,“哥,你会交配不?”
少年脸上的长头发被风吹了一下,眼睛深深陷在眼窝里。最近这一年,他总有身体上的不舒服,每次都要忍耐,但他觉得这种不舒服和交配有关系。“应该快了。”
最后他们只割了一小块崖蜜,还是两个月前摘的,虽然颜色不澄亮,但仍旧香甜。用这一小块蜜,换了几块烤熟的肉。
“好吃。”宋捡的脸昂得高高的,“哥,我还想吃。”
少年只尝一口,就不再吃了,不喜欢人类的调味料,只喜欢带血的半生肉。剩下的他撕成小块,来喂宋捡,宋捡很喜欢,吃得嘴唇边上油乎乎。
“哥,我吃这么多肉,以后会长高不?”宋捡吃饱了,用手背抹抹嘴。
少年又笑了笑,重新拉紧手里的麻绳。“会,等你长大了就长高了。”
“长高就好,咱俩能一样高。”这是宋捡最大的盼望。
再过四年,自己就成年了呢,虽然还是个半瞎,但长高些总是好的,能帮小狼哥扛帐篷。
“但小狗不用长高,小狗可以小。”少年又说,拉着宋捡的麻绳,准备再带他转转。
“我不小,我要当大狗。”宋捡跟着眼里的影儿往前走,不知不觉,哥的影儿好像又高了。他怎么长这么快啊。
少年拉着宋捡,时刻注意周边的环境,他不喜欢嘈杂,听惯了风声的耳朵不喜欢好多人聚在一起说话。刚转了个弯,面前突然站了两个男人。
“小弟兄,你手里拉着的这个,卖多少罐头?”他们看少年是牵着另一个来的,就把被牵着的这个,当成了来这里交换的物品。
像沙漠马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狼允逐渐懂身体反应了呢。
十四岁捡捡许下壮志豪言:长大要和哥交配!(傻乎乎的)
第27章 闹别扭
卖?宋捡摇着手往后躲,手还没擦干净,油油的,全是刚才拿烤肉留下的油渍。“不卖!不卖!不卖罐头,我不卖。小狼哥咱们走吧,走吧……我不吃肉了,我要回家。”
他以为那些钻进帐篷里掐自己的大人又回来了,小时候,那些人就是这么问自己的爸妈,问这个瞎眼的小玩意儿卖多少个罐头。
“我不卖!我……我……”宋捡刚吃饱,小肚子里还撑着,吓得连动都不敢动。眼前是两个好高大的人影儿,他们有张牧那么高,比自己高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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