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条狗,我此生最讨厌的电影叫《一条狗的使命》。
在我看来,这电影是人类沙文主义者的自吹自擂,更是送给犬类的糖衣炮弹——凭什么狗好不容易捱完一辈子,还要再次转世成狗,继续苦哈哈地围着人类打转?
对我而言,这是堪比下地狱的折磨。
何况我才不相信什么轮回学说,任何生命明明都只能活一次。所以很早之前,当我和七个兄弟姐妹挤在小小的笼舍,当我满头满脸全是它们的排泄物,我很早就下了决心——
狗生在世,我要为我自己而活。
第一个转机来临,是在我叁个月的时候。
那是个夜晚,我和我的兄弟姐妹被赶出笼舍,潦草地清理一番,又被车运来运去,最后我们全被丢在一个长桌上面。
当时周围都是人类,目光炯炯围绕着我们。我意识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时刻,这是个让我摆脱日夜屎到淋头悲惨宿命的时刻。所以兄弟姐妹还在蠢头蠢脑地猛嗅桌面时,我瞄准人群中心一个正在吃蛋糕的西装男,径直冲向他怀里——
但小时候腿短了点,左脚拌右脚,我没控制好步伐,只一头栽进了蛋糕。
好香,好甜。这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他妈的,还是人类会享受生活。
沉浸在蛋糕中久久不愿拔出,我本以为我完蛋了,但等我终究抬起头来,所有人竟然都在大笑,混着“好cute!”的尖叫声。
而那个西装男笑得最厉害,几乎到了疯癫的地步,一把抓起我的后颈——
“就它了。”
彼时我近距离观察,这男的长得不错,但眼睛充血,面色憔悴,呼吸急促,活像我们狗代代相传的恐怖传说中,那些得了狂犬病的倒霉蛋。
后来我才知道,他吃的那叫红丝绒朱古力蛋糕。
这个选中我的男人,叫做丁竞诚。
再次见到他,是几个小时后。
我被人洗得飘香,呈到他面前。他身上古龙水味混合着酒气异常刺鼻,还非要给我戴一个小领巾,我被勒得忍不住,直接咬了他一口。
咬完我就后悔了,因为他脸瞬间阴了起来。但看了眼齿痕,他又突然多云转晴,笑得阳光灿烂:“你跟她一样,爱咬人。”
“她脾气也有点差。”
他实在太醉,莫名其妙越说越兴奋,一遍遍揉搓我的脑袋——
“她最喜欢你这种胡麻色柴犬,但你要乖一点,不要乱叫,她一样会大骂你的。”
“她总是在外面,你要等她回家才可以睡觉。”
“她每天做了什么你要告诉我,听见没有Choco。”
我没听见,被他晃得快脑震荡,我稀里糊涂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翌日下午,一个女人映入眼帘。
长得很丑。
眼睛过大,脸又太小,很瘦很白,头发特别长,像只披着海带丝的吉娃娃,或者灵缇身子接了博美的头。
好啦其实她不丑,甚至可以说很美,可我还是不待见她,谁叫她也不待见我。
“我们已经分手了,请你不要过度关注我的生活。”她甚至看都不看我,只盯牢面前男人,“丁竞诚,不要让我可怜你。”
“收下这只狗,我以后不会再找你。”
“我不收。”
头一次,我觉得人跟狗没什么区别。
空中像有一块破布,被他们用嘴扯来扯去。蛮横的那方永远获胜,也就是丁竞诚——
“你不收我就弄死它。”
我这才后知后觉,原来我就是那块破布。
“好,我收。”
女人放手,是在不情不愿的僵持之后。
“但既然你送的,我总得给狗好好起名,纪念你一下吧。”
我已经有名字了!Choco!多洋气多好听!
然而我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一声吠叫,根本阻挡不了女人,更阻挡不了她露出反败为胜的蔑笑——
“我准备叫它老二。”
我急得不行,满心期盼丁竞诚替我主持公道。毕竟没人希望送出去的礼物,被冠以人类男性生殖器的粗鄙称呼。
可是他没有。
只见他好像瞬间被抽去血色,整个人偃旗息鼓。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我不知道为何这名字,对他杀伤力如此之大。
我只知道他离开的样子,莫名让我想起我妈妈。
我和兄弟姐妹被人类赶出笼舍、和她分开时,我以为妈妈会大吼大叫,但她只是看着。
她站在原地,尾巴耷拉在后腿之间,看着我们离去。歪着头,眼神湿润而空茫,仿佛不懂我们为什么离开。
我觉得她是懂了,但不愿意接受。
从此之后,我再没有见过丁竞诚。
就像再也没有见过妈妈。
我迎来了新生活。
房间只剩下我和那个女人,大眼瞪小眼。轮到她抱肩盯牢我,那种目光,像一个女人刚离完婚,定定注视长相神似前夫的小孩,有种稀薄却刻骨的恨。
我被吓得要死,把自己蜷成一个球状,连脸都不敢抬,只感觉有个影子落在我身上,越拉越长,越拉越近——
“老二乖。”
然而抱住我的脑袋猛吸一口,女人竟笑出声来。
眯眼回味片刻,她又握住我的爪子,煞有介事。
“你好,我叫万姿。”
就这样,我有了家,也有了主人。
再后来,我多了一个同伴,梁景明。
准确来说,梁景明是人类,万姿的伴侣,但我倾向于认为他是同伴。
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会逼迫我的人类。
就好比万姿待我不薄,会给我买最豪华的狗窝最精细的狗粮,但她老喜欢逼我握手,我一直很抗拒,这如同某天狗类统治人类,逼所有人见面时互相闻屁股,简直不可理喻。
但梁景明从没做过这种事情。
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他甚至在我面前坐下,摊开手心让我闻闻,然后认真地看着我,像在征询我的许可。
他没有香水味,更没有异味,只是一个坦然自持的人,身上最干净的味道。没有动物会不喜欢,狗或者人类。
我对他摇了摇尾巴,他才笑起来,摸摸我的头还有耳后。他手法轻柔小心,我惬意得闭上眼睛。
等我再睁开,面前又多了一个人。是万姿走过来跪下,从身后环住梁景明,把脑袋搁在他肩侧。
那晚不仅是梁景明第一次见我,也是她第一次带他回家。
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
他们比我更像狗崽,依偎在一起,很久很久。谁都没有说话,只有晚风静静涌动,仿佛天空也在酝酿着什么。他们看不见彼此的脸,但我看得一清二楚。
他们都在笑,毫不自知的。似乎浸在温暖河流里,迟缓而沉醉的笑容。
甚至不知这温暖能持续多久,还有点茫然的惶恐。
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爱情。
这种感觉一捏即碎,却又令人类忍不住捏。
在那一刻,我从来没有如此羡慕过人类,从来没有。作为狗,我只能享受被摸头的快乐。
我永远无法拥有爱情,我只会发情,可这项权力的核心,也被万姿轻易剥夺——
她带我去做了绝育手术,在她和梁景明订婚之后。
这两件事没什么直接联系,但我能感觉到她那段时间并不开心。某些心结在侵蚀她,她也竭力抵抗,试图重振精神做些什么,夺回对生活的控制权。
可哪有那么容易。
彼时,梁景明仍留在新加坡读书,她一个人从家乡返回香港。每日和我相伴,捱过没有他的几个月时光。
她睡不着,整夜整夜。抱着我坐在客厅,有时我支撑不住,刚眯一会儿,又会被头顶的凉意惊醒——
万姿在掉眼泪。
她这副状态,一下子让我想到另一个人,梁景行的弟弟梁景行。之前在万姿家短住,他白天也都很正常,但一到夜晚,他就会露出这种如出一辙的神情,黯淡得近乎绝望。
显然,我不是唯一一个这么想的。刚修完学分就离开新加坡,梁景明抵港是在一个深夜,甚至没跟万姿说一声,他拖着行李箱就来了。
“你怎么……”一开门,万姿都呆了,“哪有人做交换生读完书就走的?也不再玩几天……”
可梁景明已一把抱住她,头埋在她的肩颈,深深地呼吸。
声音很闷,含着笑也有点委屈。
“不想玩,想你了。”
他陪她失眠,拉她出门运动,带她看心理医生。我还听见他打电话,让梁景行放假回趟香港。
恍然间,我仿佛重回过去,再次看着他们叁人住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热热闹闹的,弟弟挑衅哥哥,哥哥修理弟弟,万姿也不再是独自睡不着了,无论多晚,她都可以找梁景行喝酒聊天。
就像以前。
照旧是鸡尾酒两盏,椰林飘香,凌晨的客厅弥漫着酸甜果味。我趴在万姿腿上,打量着她和梁景行碰杯。
她也在打量他:“我感觉你这趟回来,气色好了很多。”
“还行吧。”梁景行笑,难得有点羞涩,“生活是规律了点,要不是正在倒时差,大晚上也不会这么精神了。”
“看来是有人管了?”万姿也笑,抓住他那点羞涩,“你哥说你交女朋友了?什么时候带过来给我们看看?”
“下次吧。她比我大点,已经工作了,又是模特,比较没有时间,我这趟回来也比较匆忙……”
说着说着,梁景行低缓到无声。如同含羞草慢慢收拢叶片,感受到一阵风悸。
他显然知道,这趟为何会被哥哥叫回来。
万姿也是。
“你呢?”
沉默是只黑八桌球,在空气中转来转去,谁都不想碰。
最后还是被梁景行一杆进洞,用碰杯的声音。
“怎么突然就要结婚了。”
万姿闷了一大口酒:“你哥想结就结呗,也该让他高兴一回了。”
“所以你不想结?”
“以前特别抗拒,现在还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