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和那位公子哥。然后他的朋友就起哄,要我俩给party开舞。”
“众人见证下,他向我走来,对着我笑,然后牵起我的手。”
手用力交握在一起,几乎失去了血色。梁景明无暇顾及,他和万姿谁比较痛。
她看了眼他:“你知道接着发生了什么?”
“……他邀请你跳舞?”
梁景明真希望自己是错的,直到万姿轻声说——
“不,公子哥朝我手里吐了一口。”
“他把一块鹅肝三明治嚼碎了,吐在我手上。”
万姿深吸一口气:“当时所有人都笑疯了,还有人在拍手,我都傻了,然后他盯着我大笑,‘不会吧?你当自己是谁?真以为我会吻你的手,邀请你跳舞?’”
她语气有无法克制的起伏:“我他妈这辈子因为这件事,再也不吃鹅肝……我永远记得那个手感,又湿又热,还带着唾液,躺在我的手心……”
“你知道吗,这件事对十七岁的我来说,打击真的很大。我甚至一度自我怀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那个公子哥要这样捉弄我,我跟他明明无冤无仇。”
“后来我想清楚了,我什么都没做错,只不过对他来说,我太渺小了,我是一只蚂蚁。他看见我不踩一脚,心里不痛快。即便没有我,他也可以用鞋底碾死下一只蚂蚁。”
万姿笑得惨淡:“在香港这种地方,金钱名利太唾手可得,人很容易变得扭曲。高阶层的生活很无聊的,所以他们喜欢打别人找刺激。不幸的是,落后就是容易挨打,贫贱就是容易遭人践踏。”
抬起她的手,紧贴自己脸颊,梁景明不说话。只是凝视着她,仿佛要沁入她灵魂深处去。
“没事,不用担心我。”万姿笑意更浓,“如果我每次想起这件事都会难过,那我眼泪早就流干了。”
顿了顿,她又说:“其实那位公子哥,你也认识。”
“就是丁竞诚,我那个混蛋前男友。”
梁景明愣住。
许久,他的声音都有些哑:“他都这样对你了……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