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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抛金手指使我暴富[穿书] 第145节(2 / 2)

颜歌欲言又止地看着叶翩,点头。

叶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悟了,“你不会以为……他喜欢我吧?”

颜歌:“!”原来你发现了吗!

哦吼,男二,你的秘密守不住了,这可不是我泄的密你不要怪我。

关于自己对痴情于女主的男二有好感这事,颜歌一直很想得开。

她是喜欢他,而且经过天道爸爸送的恶意满满的红线金手指检验,这份感觉好像是抑制不住的。

不过,好在她的占有欲向来处于平均水平以下。就好比逛商场时看中某样商品,她喜欢,却未必非要买下来带走;他也一样,她喜欢,却没必要一定让他归属于自己。

更何况他又不是能够具备归属特性的商品,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人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独立自由地活着,不该归属于任何他人,不该被依附或捆绑,哪怕是以爱的名义。

所以她不会用这份感情去打扰他、要求他,或是迫使他回应自己。她喜欢他,这是她自己该面对的问题,和他没关系。

如果他喜欢叶翩,那她就更要好好藏住心思,尽量别让他因为这件本该由她自己消化的事而感到困扰。

这套逻辑放到言情小说里,颜歌估摸着自己妥妥的就是个默默守护型的男二三四五六,除非作者想不开了否则这辈子都没机会翻身当男主,这点她倒是和简晨枫不谋而合了。

叶翩见颜歌不回答,就当她是默认了自己的话。

“他不喜欢我,我能感觉得到。”叶翩说:“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身体的自然反应也是骗不了人的,你多观察观察就会发现。”

说着,叶翩回眸望向楚子澜,眼里是比糖果更甜的笑意。

只顾着看男友没注意脚下,临到缓步台的最后一个台阶她没踩稳,整个人重心失衡不由自主向前倾倒。

颜歌连忙扶她站稳,却听身后兀地响起一阵兵荒马乱的脚步声。

往后一看,楚子澜正三步并两步地从大半层楼梯之上急急奔下来。

“你怎么样?”他停在叶翩身边,紧张地问。

“没什么事,脚腕扭到了而已,一点点疼,不严重。”叶翩说。

颜歌默默退开,给男女主腾出空间。

侧身向上望去,简晨枫此刻还在半层楼梯之上慢悠悠往下走着,臂弯里抱着叠得并不规整的棉被,看向叶翩时是事不关己的眼神。

发现颜歌在看自己,他的嘴唇微抿弯出一道弧度,眉毛抬了抬好像在隔空向她吐槽旁边那两位公然虐狗。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身体的自然反应也是骗不了人的。

看到叶翩没站稳将要摔倒,楚子澜会下意识朝她飞奔过来,而简晨枫只会事不关己地隔空吐槽。

没错,他不喜欢叶翩。

过去他一遍遍地解释说自己不喜欢叶翩,并不是嘴硬死不承认,而是真的不喜欢。

小说原文里痴心于女主的深情男二,实际上居然并不喜欢女主角?!

哇哦,这个男二,还真的是……

全身上下,由内而外,都顽固地刻着两个字。

——叛!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06章 .男人,只会影响我出剑的速度! ·

从天台下到一楼, 楚子澜重回酒会继续他的娱乐帝国继承人商务社交。叶翩没跟着进会场,出门叫辆车自己回家了。

女主角都走了,颜歌和简晨枫同样不打算在这场商务酒会上浪费时间, 归还蹲点用具之后便准备离开。

走出举办酒会的展厅,简晨枫拍拍颜歌, “那个人, 是你认识的吗?”

颜歌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咨询台右手边有位大叔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看,颇有几分遇见熟人跃跃欲试想搭话的意思。

怎么着呢叔?咱们认识?

别说,仔细一瞧这叔好像还真有那么点眼熟。

——大叔看上去约莫五十多岁,长得清雅正派,身穿深灰色暗纹呢料西装, 从头到脚打理整齐, 是个正经人的样子。

“小歌?”大叔忽然开口唤她。

哦,果然是认识的人。

颜歌在记忆中努力检索这张脸,等到对方踱步来到她面前,她想起来了。

“爸!”

不是叔, 这位是她爸。

他就是许氏财团副总, 于诚, 她于爸爸!

颜歌在喊他的时候内心非常笃定,确信他一定就是她这副躯壳的老爹于诚先生。尽管他的容貌比她在老相册上看到的要苍老许多,但整体轮廓没有太大区别。

然而, 对方在听见这声“爸”的瞬间却显出十分诧异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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