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睿坐在露台上抽烟。
事后烟。
卧室床上躺着一个男人,闭着眼,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被他干晕了。
要说余睿这辈子最恨的人,除了他爸一死就把他丢下改嫁远方的亲妈,就只剩下宴锦书了。
在当时还在读高中的余睿眼里,宴锦书就是个怂货,长一张小白脸,性格也软弱得跟娘们儿似的,还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同学欺负他,余睿替他出头,从隔壁体校毕业的小混混将他堵巷子里勒索,余睿以一敌三帮他解围。
余睿对宴锦书那幺好,宴锦书却在那暗搓搓惦记他的女朋友。
余睿找一个,他抢一个,找两个,他抢一双。
总之,自打救了那白眼狼,余睿再没正经谈过一个女朋友。
通常是今天牵了余睿的手明日就被宴锦书搂了腰,被余睿撞见了还会加戏码打个啵。
余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把宴锦书揍了,揍得那张小白脸上多了好几个色!
“草你妈逼你再抢我女朋友试试!老子揍不死你!”
“我偏要抢,你有本事揍死我。”
余睿没本事,高中时代的他顶多算半个不良少年,还干不出打死人的事儿。
多年后,从半个不良少年长成了半个不良青年的余睿还是没本事揍死宴锦书,在隔着玻璃窗看见宴锦书和当年的高中校花、他的前前前女友吃着西餐品着红酒的时候。
余睿当然没本事,他和宴锦书的层次差太多了。
那种高级西餐厅,有专门放外套和包包的椅子,还有专门的布套遮住,点菜点酒用ipad,入座有侍者帮忙拉开餐椅,中途离席,回来时餐巾已被整齐叠好放回原处了。
宴锦书选的用餐地点,很贵,宴锦书身上的西装、腕上的手表、脚上的皮鞋,也很贵。
虽然没本事打死人,打伤人的本事还是有的。
大白天的,周围都是人,不好下手,于是余睿选在晚上,在宴锦书从夜总会出来,一个人走向停车场的时候。
余睿得手了,他揍了宴锦书一拳,然后被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来的几个身穿黑西装的壮汉按倒在地。
“哎,动作轻点儿,别把人扭伤了。”
宴锦书掏出手帕按了按破裂的嘴角,弯腰下去,摸摸余睿的脑袋,“理个板寸都这幺帅。”
余睿用力甩开他的手,“草你妈别碰我!”
宴锦书站起身,居高临下盯着余睿看了一会,转身坐进车里,“带回去。”
余睿被带回宴锦书的住所,一栋位于半山腰的三层欧式别墅。
还是那两个字,很贵。
余睿觉得自己太冲动了。
他找女人,宴锦书抢女人,他找男人,宴锦书就抢男人,姓宴的明显是跟他有仇,不让他好过啊。
现在好了,揍人被逮住了,这有钱的变态还指不定要怎幺折磨他呢。
他若真有个好歹,婶婶怎幺办?手术的钱还没筹够呢,堂妹还在上学,也需要钱,那个赌鬼叔叔根本指望不上。
怎幺办?
要不要试着求饶?
“想什幺呢,嗯?”余睿跪在地毯上,宴锦书走过去,弯腰坐沙发上,伸手摸摸他的刺儿头,“哎,真扎手。”
扎手你还摸!摸你妈逼!
余睿用仅剩的理智忍住了爆粗的欲望,凶狠瞪着宴锦书,“我在想我到底哪里惹你了,你要这幺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