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叼住了信,转身就朝门跑来,白渐潇吓了一跳,后退一步,举起了燕刀。
狗蛋果然可以通过狗洞,昂着脑袋把信放在他身前的地毯上,然后骄傲地坐在他面前,等待主人的夸奖。
白渐潇犹豫了一下,还是揉了揉狗狗的脑袋,“狗蛋真乖。”
狗蛋咧开嘴笑了,不住地拿舌头舔他沾满血的手。
如果不是死亡预告中的画面,这的确是一条不错的狗。
“出去,狗蛋,别呆在房间里。”白渐潇把狗蛋赶出去,然后捡起了信。信封散发着香水味,上面居然还印着一个玫瑰纹火漆。
白渐潇无语地把信拆开来,信很简短,莫名其妙。
“亲爱的瑞恩:
今天晚上六点钟,天气预报说要下雨,我知道你不会在那时候出门,因为你总是很讨厌下雨天。我会在六点登门拜访,带上我之前说好的礼物。
依旧爱你的
埃莫”
读信的时候,白渐潇也发现这位怀特先生是个很爱写信的人,因为茶几上就放着墨水和信纸,打开茶几和矮柜,里面满满地堆着信。
他耐着性子拆了几封,发现这个埃莫先生是他已经分手的情人,这位黑色卷发的忧郁诗人曾发誓如果有一天他不再爱他,那么他一定会带着枪来杀了他,再吞枪自尽。之所以发现怀特不再爱他,是因为白渐潇发现了几封日期很新的怀特写给丽丝小姐的告白信……什么玩意儿,现在已经五点了,这个埃莫不会是准备来杀了他吧?
接下来他在信中了解了几位邻居,爱德华夫人总爱多管闲事,但真出事了她就会跑得远远的;马克是个维修工人,他曾答应过给自己修门然而一直拖着没有来……
信太多了,白渐潇难得烦躁起来,他完全没有进入解谜的状态,耐心好像全跟着宋飞的尸体一块爬走了,他受够了燕燕无穷无尽的戏弄,他不想在这里空耗时间了。
如果没有死亡预告的提示的话,大概他只能老老实实地读信,寻找线索,在埃莫来之前脱身,还得提防着不被狗咬死。不过此时他脑袋里有了个更大胆的计划,于是吹了声口哨,狗蛋耳朵竖起来,立刻噌噌噌地跑进来,蹲在他面前吐着舌头。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白渐潇摸了摸它的脑袋,然后一刀把它杀了。
鲜血喷在他身上,他眼睛都没眨一下,事到如今他很分得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于这些燕燕捏出来的傀儡,他恨不得见一个杀一个。
他拎着狗的尸体把它丢出了狗洞,然后就蹲在那里冷漠地看着。
外面的孩子看到死相凄惨的狗,吓得尖叫起来,爱德华夫人很快出现,叫道:“瑞恩·怀特,我早就知道你是个满手血腥的魔鬼!”她情绪激动地报了警。
某种意义上,爱德华夫人还真没说错。
白渐潇满意地在沙发底下找了个地方藏起来。
不出十分钟,来了两个社区警察,一个叫菲利普一个叫杰罗姆,都是和怀特先生一起喝过咖啡的——这个社区太小了。他们撞开了房子的大门,在大厅里四处搜寻了一圈,踩脏了他心爱的羊毛地毯。他们显然注意到了通往书房的血迹,于是粗暴地撞开了书房的门。
趁着这个机会,白渐潇从沙发底下跑了出来,飞快地冲向了书房。
“不许动!我要开枪了!”杰罗姆紧张得话都说不连贯,他一定从没开过枪。
菲利普抓住了他的衣服,白渐潇立刻用刀断了他的手,断手落到地上,指尖还在抽动,菲利普尖叫着在地上打滚。杰罗姆惊慌失措地拿枪对着他,大吼大叫,可是连保险都忘了开。
白渐潇本来都要走了,又觉得好笑,向前两步拔掉了他手中的枪,说了声“thanks”,才转身走进下一个房间。
看,就这么简单,去他妈的埃莫先生爱德华夫人,去他妈的下雨天解谜,他知道为什么陆之穹通关这么快了,按着燕燕的步调走只会被她玩死!
接下来他的通关速度快得非比寻常,说话都带了腾腾杀气,一鼓作气过了两个房间,直到看不见宋飞的血迹为止。连孟响都不敢找他搭话了,陆之穹却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十分讨厌,一直找他聊天,似乎他很悠闲似的。
“白白,留在这个房间,不要动。”瞧,讨厌的家伙又来了。
白渐潇不理他,去推下个房间的门。
“等我一分钟。”陆之穹收起了轻佻的语气,很认真地对他说。
白渐潇以为他有什么要紧的事,便在原地站定不动。
一分钟后,无事发生。
“你到底有什么事?”白渐潇问,“一分钟已经到了,再不说我就走了。”
“我就是想试试看你会不会等我,既然一分钟都等了,不如再等我五分钟吧。”陆之穹轻笑道。
去你的,白渐潇立刻朝下个房间走去。
他的手刚放在门把手上,却突然感觉到一股朝前的推力,门从另一边被打开了!
有什么东西在进入他的房间!
他吓得尾巴都炸了——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朝后跳了一步,飞快地举起了刀。
看清楚眼前的人后,他受到了另一种惊吓,刀都握不住落到了地上,又手忙脚乱地去捡,因为困窘和慌乱脸都红了,还好他脸上脏看不出来。
陆之穹揶揄道:“等不及要见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