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军只有一个装甲旅,而美军的第一批突击部队就相当于一个旅,增援部队还在源源不断的赶来。只要迅速扩大战线宽度,就能从两翼包抄叙军,并且能够在两翼方向上形成纵深突破。
可惜的是,美军遇到的不仅仅是叙军。
九点过,叙军装甲旅的指挥官让通信员打出了三枚红色信号弹。
这是给突击集群的进攻信号,也是叙军快要坚持不住的信号。虽然叙军已经用无线电台发出了请求,但是担心无线电通信受到干扰,所以叙军旅长还是按照要求,使用了最原始的通信手段。
事实上,当时中叙军队的无线电通信确实受到了严重干扰。
更重要的是,美军拥有很强的反信息作战能力,不但出动了专门用来搜集无线电信号的无人侦察机,还有专门的火力压制部队负责打击双方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师旅一级的远程无线电设备。
要知道,在地面战场上,定向通信系统往往派不上用场。
直到这个时候,两支突击集群才投入战斗,而且立即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内,由两支突击集群的八十多辆反装甲平台组成的两股装甲突击部队就像两把尖刀,刺入了美军的右翼战线。一把尖刀对准了美军锋线侧翼,另外一把尖刀对准了美军的桥头堡。
根据第十三集团军的作战报告,这场战斗中,两支突击集群歼灭了六个美军营,击溃了另外四个美军营,击毙美军官兵一千八百余人、伤三千余人、俘一千四百余人,摧毁了包括一百八十八辆主战坦克在内的四百多辆主战装备,并且在桥头堡附近的战斗中,俘虏了美军第一装甲师的一名上校旅长。在战斗结束的时候,突击集群还呼叫远程炮火,炸掉了美军刚刚架设好的浮桥。
这场旋风般的战斗,打得美军魂飞魄散。
在桥头堡的战斗中,美军阵亡了一千多名官兵,其中至少有四百名官兵是在逃跑的时候掉入霍姆斯河淹死的。
与之相比,突击集群的损失微乎其微,而且很多受损装备随后都被修复。
有趣的是,直到这个时候,罗林森仍然没有意识到,攻打霍姆斯十分困难,反而认为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原因只有一个:第一装甲师在汇报战况的时候,说是遭到中叙军团主力部队反击。
也许,这与战斗结束前,第十三集团军的远程炮兵发威有一些关系,才让美军前线指挥官产生了错觉。
根据这条情报,罗林森认为中叙军团的主力已经集中到了霍姆斯河东岸。
结果就是,美军在二十五日进行了长达十个小时的火力打击。因为制空权仍然在激烈争夺之中,所以美军很难搞清楚河对岸的情况,在火力打击中大量使用炮兵,航空兵也主要使用防区外弹药。
也就是说,在这十个小时的火力打击中,美军并不知道打击区域内没有敌人。
要知道,在十一点之前,中叙军队就再次主动撤退了。
虽然两天之后,美军在重新核对了作战报告与战场情报之后,断定第一装甲师师长汇报的情况有误,但是罗林森并没因此改变初衷,而是觉得美军的凶猛火力打击,已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决定继续攻打霍姆斯。
事实上,在二十五日夜间,美军就再次渡过了霍姆斯河。
这次,美军没有遭到凶猛反击,因为美军改变了战术,不再急于扩大桥头堡,而是在足足两个旅过河之后,才开始稳步推进。更重要的是,蒋博文已经赶到霍姆斯,开始亲自指挥作战行动。在对局势做出了全面分析之后,蒋博文觉得在河滩上小打小闹没有意义,还有可能使美军打退堂鼓,因此决定把战场扩大一些,给美军一些希望,然后再打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歼灭战。
由此产生的影响是,刚到二十六日凌晨,在两个美军旅渡过霍姆斯河之后,罗林森认为美军已经在霍姆斯河东岸站稳了脚跟,随即给巴拉姆发起消息,让以军在戈兰高地与德拉方向上发动进攻。
必须承认,罗林森在战术策划上确实有点才能。
他没有让佯攻部队先出动,而是让主攻部队先出动,就是想让对手做出错误判断,从而在佯攻开始之后,把主力派往南面。
问题是,这个巧妙战术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敌人的预备队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方向上作战。从兵力对比上看,罗林森的判断应该没错,因为中国陆军的两个集团军只有不到十万人,而美军与以军投入了近三十万地面部队。
可是,兵力并非决定战斗力的唯一因素。
如果把装备性能、官兵素质等因素算进去的话,虞世辉手里的兵力不但能守住所有主要战线,还能在某个方向上发动反击。
结果就是,罗林森的巧妙战术根本派不上用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