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文阁的脸上已无一片好皮,浑身都是各种各样的血色。
深红色,暗红色,血红色,这证明他已经被施刑不止一轮了,前一次的血迹早已干涸,才会造成如此分明的颜色。
唯一能够令其还显出人形的,就是仍在滴着血渍翻动的上下眼皮。
“停手。”李太白发了命令,五名执刑手耷拉着脑袋退到后头,火盆里的烙铁发出“呲呲”的响声,还散发着烤肉的香气,那是卞文阁被整块烫下的血肉。
虽然凤凰城的案子不多,但这些执刑手也已工作多年,说实话,他们从未见过有像卞文阁一般,不拿血当血的人。
他的身体,大抵只有头是他自己的,不对,他的头皮分明都被皮鞭打得朝两旁豁了开来,可他始终没有叫唤一句。
这可是人的本能啊,执刑手都在好奇,这个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他的表情并无僵硬,牙齿也没有咬紧,面部肌肉松弛。
他不是在受刑,而是在享受。
“你很快乐。”
“是啊。”卞文阁挺了挺腰杆,将头上的血渍甩去,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的李太白,“这些刑法花样还真是多,不过,我还是想领教领教你的分筋错骨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