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
她听了我的话,虽是脸色沉了下去,但面上还是不急不恼:“世女,您人都踏进奉欢宫了,前不久还在我们这买了个小倌,这大会儿又装起清高来了?”
我道:“我为何买那小倌你们心里不清楚?只犯了错便要动私刑杀人,谁给你们这么大权利?”
她道:“自然是姜典给的。姜典规定:母亲卖者、官府允者、失其籍者,皆为奴为仆,充作财产。我将他们买来,合法拥有的财产,自可随意处置,如何没有权利?”
我道:“你们动用鞭刑,依照《姜典章?刑律》卷七款六第四十五条:以他物殴人者、成伤、笞四十,已经可以对你处以笞刑。你们还游街暴力,企图使人畜交合,这种公然暴力行为依照款九第四十条:于闹市虐杀奴仆、牲畜者、杖一百、罚银六十。你们早不知违背了多少律法,如今只是民不告官不究罢了!”
她冷冷地看着我,目光如刀:“林微雨,你在我面前炫耀什么?你更懂律法?要不要我跟你去阁台司一辩高下?”
她语气冰冷刻薄,我不便在此惹怒她,只好道:“怎敢,我不过一介纨绔子妹,你年少成名,我如何辩得过你。”
我给了她一个台阶下,她脸色终于稍稍好看了一些,但还是极为难看。看了眼众人,似乎想起了什么,道:“世女,我劝您还是应了我。这么大阵势,不比可说不过去。这样,只要您肯答应,无论输赢我都承诺告诉您此药的来历。我必须奉劝您,知晓此物者京城内绝不超过十人,您能等,有些人怕是等不得。”
我略微一怔:“此是何意?”
“门外那位,其寿命不多于百日,若服用了此药,少不了两个月内身亡而死。您能确保两个月内找到下一个懂此药之人吗?能确保她可以救门外之人吗?”
听了这话,脑子里仿佛有什么炸得我脑中一片空白,半天才缓过来,难道……难道林欢给我带的药不是我当初喝的药,而是林欢自己的东西?
这不对啊,无论怎么都说不通啊!若是她的东西,她岂不是在向我求救?可是她既是知道此药有问题,不喝便是,何苦……
并且今天所见的林欢,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谈及昨日,她虽避而不谈,但也给我一种感觉,她是有着难言之隐,却不便言说。故我不想勉强她,决心自己寻找答案。
我想现在就出去问林欢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转念一想,她昨日既不说,今日就肯说了吗?
那么,峯寻真又是什么知道的?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吗?她究竟是何人?
“寿命不过两个月?”我盯着她的眼睛,不错过她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动:“这是什么意思?”
她笑而不语,只伸手示意我在众男子中选一位。
其实我很清楚,她为何要进行这样的赌局,又为何要我输掉赌局后在这里待上叁天叁夜。
她想引诱我堕落,沉湎于肉欲或其他欲望中。
我不该应她,但事关林欢,让我陷入了犹豫。
首先我很清楚,此局必输无疑。
虽然我还对刚刚那位腰牌上写着千六百四十五的男人有印象,但不排除宫中还有比他更坚挺的男人当时被拉去接客。
而她对自己的宫人自然是应知尽知,更何况这里的小倌都听从于她,必然偏心于她。射精又不是一件完全看生理反应的事情,即使是相同的刺激,强自忍着与放任自流的结果肯定不同。
阴舌可以控制射精,这二位体内是否长有阴舌又是一件未知数。
我虽然天真,但又不是个傻子,为何要赌这种必输的局?
但是只要肯赌,无论输赢,她都会把此药的真相告诉我,以前我以为此药事关阴舌,拖一拖也无所谓,现在它竟然事关林欢的性命,我实在是……
“这样吧!”似乎为了打消我的顾虑,她又提议:“为保证公平,你我二人选出男子后,先不必说明,只写于牌上,置于箱中,由恩客抓取依名点人,除了你我,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被谁挑中的,如何?”
我道:“我又不知他们的名字。”
她道:“写他们所站位次即可。世女,您若再犹豫下去,我都要累了,您也等着给门外那位收尸吧!”
“……”
有人把牌子和毛笔拿过来,我愣了许久,峯寻真已经写好并置于箱中了,我还迟迟未能下定决心。
真的要这么做吗?我写下谁,谁就要在公共场合被人肏弄到射精。
这种高高在上,把人当做玩物,任意亵玩、肆意践踏尊严的感觉。
好陌生,但是,其中又不可避免地夹杂一种使用权力随意把玩他人的征服快感。
峯寻真就是沉迷于此道无法自拔吗?
我巡视这群男子一圈,有些男子毫不畏惧地迎上我的眼睛,有些则低着头,不敢说话,有些则眼神飘忽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这其中,有一个目光极为特殊。
是他,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