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想起一句话,红板板白板板吃完一起躺板板。”
“我看你就是想吃席了!”
“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经是棺中人。”
“我刚刚从侧躺改为平躺了,脸上的表情也安详下来了,感觉身体越来越轻了,甚至还隐隐约约听到哭声了。”
“只有我觉得,好像还挺好听的吗?”
“还有我。”
“你不是一个人。”
“这首唢呐曲有些神奇,我分不清是大喜还是大悲,感觉这声音就很纯粹很绝对。”
“听的难受。”
“这唢呐分明就是嘲讽,羡鱼在告诉我们,他已经送走好几批中洲选手了!”
怎么说呢。
撇去竞争关系不谈。
中洲观众对羡鱼的敢情并非厌恶。
有点像很多国人看待飞科的那种感觉?
可敬的对手。
只是涉及到比赛的时候,大家还是会上头,无比渴望的想要狠狠虐死羡鱼。
不过很显然。
这个目标今天他们是完不成了。
一首《百鸟朝凤》,唢呐比赛的悬念再度被羡鱼提前终结。
不过不得不承认:
唢呐没落真的是有原因的。
虽然这首曲子也是天朝大名鼎鼎的作品了,但给观众的印象,却远远不如羡鱼前面的作品深刻。
哪怕这是一首冠军唢呐曲。
那真正进入大家心中的作品是什么?
是《赛马》。
是《二泉映月》。
是《故乡的原风景》。
是杨钟明和阿比盖尔的那些作品。
这或许和唢呐音色天生无法做到优美有关。
当然也有观众产生共鸣,《百鸟朝凤》当然也无比优秀,不过这个人群的体量比起前面那些曲子终究还是太少了些。
“孤独的乐器。”
秦洲直播间内的叶知秋一针见血:“不那么合群的乐器,总是混的不那么好。”
钢琴小提琴之类为什么成为主流?
因为它们太合群了。
无论通俗流行歌还是高逼格的交响乐,编曲总少不了它们。
而唢呐呢?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运用到。
顿了顿。
叶知秋又道:
“其实这也是羡鱼让我觉得格外尊重的地方,他什么乐器都能玩也会玩,无论大众还是小众都能一视同仁,我不知道唢呐会不会继续没落下去,但我想以后的蓝星唢呐曲中必然会有《百鸟朝凤》的一席之地,也正是因为这份能力,羡鱼才能把唢呐运用为武器,一般人都不敢用也不会用的武器。”
好嘛。
你也学陆盛吹羡鱼。
不过比起陆盛的“口嗨”,叶知秋的话,倒是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和认同。
唢呐只是再一次证明:
那些怀疑羡鱼乐器作曲能力的人,可以从此刻开始闭嘴了。
从钢琴玩到二胡,再从蓝星笛玩到唢呐,一个人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雅俗共赏,其乐器造诣根本不容质疑。
今天的三轮决赛,是羡鱼一个人的乐器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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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钢琴也会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