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是从前,人都是会变的。”
“可公子昨晚还偷吃了一只,您这喜好变得也太快了!”
“......”明飞卿瞪他一眼,天青立刻闭嘴,把鸡腿端走了。
太子新婚之夜没回婚房,反在偏院陪着一个外人,这事儿府里上下都传遍了,原以为太子妃该恼怒焦躁,不想还有心情吃火锅。
厨司的人一边备菜一边嘀咕:“少君的心也真够大的,这会儿还有心情吃。”
“保不准明日林大人就把他这个太子妃挤下去了。”
“说得也是,少君在南国传出那种事,殿下心头肯定膈应。”
“那位林大人可是丞相嫡子,家世显赫不说,又是新科状元,哪是芝麻绿豆官的明家能比的?”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个没完,越来越失了分寸,全然忘了明飞卿是太子亲自登门求娶来的正妻。
直到侍女细春踏入厨司,呵斥一句:“嘴碎什么?少君也是你们能背后议论的?”
这群人才老实闭嘴,把火锅和桃花酒备好了端进婚房里。
明飞卿见送酒的是细春姑姑,便屏退闲杂的下人,让天青添一双碗筷来,细春受宠若惊,哪敢和太子妃平起平坐同桌吃饭,连忙道:
“少君折煞奴婢了!”
明飞卿关心地问:“你家小弟的病可大好了?”
一提此事,细春更是激动,深深向明飞卿行了一礼:“若不是少君当日派了大夫去,弟弟怕是凶多吉少,如今他已好全了,太子府不是寻常人能进的,不然奴婢一定要小弟登门同少君道谢!”
明飞卿点点头,说:“那便好,家中无恙,你在府里当差也能安心些,我当日被困南国,也总是牵念着家中...和殿下。”
最后三个字加得不情不愿。
细春抬头看他:“少君...”
明飞卿轻叹一声:“外面的风言风语我都有所耳闻,殿下如今对我不冷不热,新婚都不曾来看我一眼,我在这府里势单力孤,日后想再照顾你恐怕都做不到。”
细春听懂了话中意,忙提了裙摆跪下:“奴婢自小与弟弟相依为命,少君救小弟一命等同于我有救命之恩,奴婢愿意听从少君吩咐,忠心不二。”
明飞卿欣慰一笑,亲自起身将细春扶了起来:“日后就有劳姑姑费心了。”
细春是太子府的老人,在府里颇有威望,将她收入阵营,明飞卿才不至于像前世那样,完全落入被动的境地。
前世他只知施恩不求回报,重活一回,终于也学会利用恩惠来索取人心。
火锅已经滚熟了,细春取了玉筷,一边替明飞卿夹肉,一边说:“那位林大人,听说是自幼体弱,太医明令他不能碰酒,今日喜宴上,他却像是故意的,猛灌了两大杯,当着宾客的面倒进殿下怀里,殿下也不好见死不救,只得叫了太医来,听说人现在还没缓过来。”
天青越听越气:“他这就是故意的!头先抢了公子的功名,如今公子大婚,竟然还敢来抢太子!”
细春没有反驳,显然是和天青持一样的观点。
明飞卿倒是不气,气定神闲地喝了一口桃花酒才说:“林霁自然是要粘着太子的。”
前世林霁用这样的“苦肉计”登堂入室,俨然成了太子府的座上贵宾,把明飞卿都比下去了。
“细春,明日一早,林霁出府时,你派人取那辆四乘华盖马车给他坐,再派八名侍卫前后护送。”
细春一听,这不是太子妃回门才配坐享的仪仗吗?
“少君何苦呢?他虽然家世显赫,于东宫而言到底只是个外人,如此阵仗,实在太抬举他了。”
明飞卿举着酒杯晃了晃,眸中闪着喜烛的光亮,他笑着道:“我就是要让整个皇城都知道,太子府在抬举他。林霁明日若是不肯坐这辆马车,你就说,这是太子的意思。”
细春虽疑惑不解,还是应下了这件事。
转眼已是子时,明飞卿吃饱喝足倒头就睡,丝毫没有为淮瑾不来而有任何不安。
他一闭眼,就开始做梦,前世种种遭遇如噩梦般在他眼前划过,他被溺在水里中无法挣脱,忽然有只手伸向了他,一把将他捞进柔软的温柔乡中。
那人碾着他的手心,亲吻他的额头,五指插进他的发间有节奏地按揉,进而侵略他的唇瓣,湿热的气息钻进身体里,酥痒燥热的同时,又被施予温柔的安抚。
明飞卿乍然睁开眼,见满屋亮堂,喜烛燃尽,窗外射进阳光,周遭没有人。
是梦?
他乍然松了口气,正准备下床,忽然觉得嘴唇发干,到镜子前一看,嘴角竟然破皮红肿,像是被谁啃过几口,洗漱时,又见双手手心发红,像被人用力碾过。
他警醒地摸上自己的腰,并无如何不适。
这时天青取了衣衫进来,一看明飞卿的模样,惊呼一声:“公子你上火了?”
“啊?”明飞卿恍然,是啊,这倒像是上火的症状。
“火锅最容易上火了,我让人去煮碗降火的银耳汤来。”天青放下衣裳,便要往厨司赶,明飞卿叫住了他。
“昨夜...”
原想问昨夜淮瑾是不是回来过,话到嘴边又被咽下。
前世大婚之夜,他去偏院寻过淮瑾,淮瑾敷衍着让他回来等,他陪了林霁一整晚,明飞卿也苦等了淮瑾一整晚,眼巴巴地直等到天亮都没见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