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轻车简从,带着撒隆及一百二十骑奔赴瓦尔帕莱要塞,沿途海景迷人,凉爽的春风吹绿而来大地,胖子的眉毛却有些拧,并没有为眼前的景色而松开,美丽的景色并不能掩饰商路的萧条,沿途商队不多,偶尔能够看见的商队,也大多规模不大,胖子记得上次看报告时,还曾经记载有三十多家商会在西南设立了办事处,在过关记录上,瓦尔帕莱走廊,最多的一天是186队商队,超过3ooo辆的运货马车
可是眼前,一路遇到的商队数量寥寥无几,要不是装载着货物往回运,要不就是一副被霜打了茄子一样,没精打采的,丝毫不见一点生气,算上刚才超过的一队,胖子竟然只看见3队商队,
这有些出乎胖子的预料,就算西南封闭了商路,但在边界上也有不少走私贩,怎么样也不应该凋落至此,要知道,西北的羊毛和山羊角以及手工编织的粗麻布匹,在西南可是很畅销的
对于这些一般性的生活物品,西南军也不是完全不留情面,只是加重的税收,导致边界上走私横行,
“看来西南封锁对于西北商贸的影响很严重”
胖子的眉毛微蹙了一下,西南是通往高卢帝国腹地的捷径,所以大部分运往高卢内地的货物都会从这里进入高卢,对方有恃无恐的底气,应该就来自于此,经过一座商货站时,胖子看见里边的货物堆积如山,有2oo辆以上的货运马车停满货站小镇前面的广坪,不少的商人都滞留在这里,以货站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小镇,此刻已经是人满为患,商人们在等待着西南方面开关,但谁也不知道何时能够通过,一时间反而形成了一种难得的人群涌动。这种情况很麻烦,一旦西南封锁不松开,谁也不敢不保证,这里边的商人里边,没有破产自杀的,或者一蹶不振,这对于整个西北海岸的商人都是一次极其残酷的冲击
紧勒着手中的马鞭。胖子从一个摊位别过头去,那里正有一个中年人愁眉苦脸的靠在哪里,摊位上摆出不少的货物,但是没有一个人买,一名才2岁的小男孩,在货物堆里来回翻滚着。嘴里发出咯咯的笑,或者只有孩子,现在才能够笑的出来
加速从小镇穿过,急促的马蹄声中,前面带路的近卫骑兵,突然手指着前面喊道“陛下,前面就是勒吉尔多山脉了”
胖子抬起头。只见眼前的辽阔大地在前方的边际,突然被一处隆起的巨大山脉所遮断,巨大的山脉豁口就像一张大张着的黑口,正是被誉为天险的瓦尔帕莱走廊,在瓦尔帕莱走廊驻扎着一万中央军,
接到斥候禀报猎鹰陛下即将到达的消息,两名猎鹰中央军的将军,全身铠甲的已经在长廊入口等候。看着从对面策马而来的马队卷起烟尘,两名猎鹰中央军的将军,连忙整理了一下衣领,现在还能够有马队前来,也只有猎鹰陛下了
”瑞波斯蒂、雅格林斯参见陛下!“两名中央军将军连忙立正身体整齐向迎面而来胖子行礼,在他们的身后,五千名中央军士兵组成的迎接阵列。同时齐齐半跪下
“猎鹰陛下万岁”声震四野,响彻苍穹,锐利的长枪如同卷起天空的萧寒,带来一股不输于身后长廊如同无边黑洞般的萧杀。
这里的每一名士兵的胸口,都镌刻有属于胖子直属军团的白色荆棘花,自将军后面是中队长,然后是士兵,犹如一个巨大的三角形,每一个队列最左端军官身后的红色披风上都绣上了一对分开双翼的银色军徽,因为中央军最初是以猎鹰近卫为基础扩展的,随着中央军从近卫军团中脱离出来,为了表示两者的区别,中央军军官披风的军徽是银色,而近卫军团的双翼披风则是金色,当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猎鹰双翼”
“都起来吧”
胖子停住战马,神色威严,目光如闪动着锋锐的寒芒,五千名士兵的喊声,让他身体内的血也沸腾起来,军队,国之利器,而且雅格林斯,瑞波斯蒂两人在远征之战中表现可圈可点,胖子已经将两人调入中央军,也算是对两名悍将的补偿
“谢陛下!”一阵恢宏的回应声随着五千名士兵口中出来,震动的空旷的天际隆隆作响,
所有人整齐站起身,一名中央军将军上前牵住胖子的战马,胖子从战马上下来,另外一名中央军将军非常熟练的接过胖子手中的马鞭,五千名列阵的士兵就像被劈开的洪水一般向两边分开,露出一条宽达五米进入长廊的道路,
大军如云,气冲霄汉,胖子的嘴角微咧,墨菲家不是要狩猎吗?不知道是猎物还是猎人!不管墨菲家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如果放开西南还好,如果以此来要挟自己,自己倒也不介意挥军西南,将高卢帝国在西部的屏障从后面碾碎,
西南虽然是四战之地,但也同样是枢纽之地,占领西南,就等于打开了一条通往高卢腹地的通路!这个诱惑,对于胖子也同样有,穿过走廊,进入瓦尔帕莱要塞,在众人额簇拥下走上要塞的城头,
胖子见到了最近名震西南的墨菲龙甲骑兵,墨菲家的旗帜就在城门前方5oo米左右的距离飞舞着,十几个帐篷,外面是一圈围栏,似乎就如同真的狩猎一般,但胖子知道,对方一直在等待着自己,所谓的”狩猎“,只怕就是眼前这两座被誉为西南门户的要塞了
在刚刚长出翠色的大地上,一队紫色的骑兵队长正飞驰而过,如同一道刺入眼帘的紫线,整齐而居昂的骑兵,”以前倒是小看了高卢!”胖子盯着远处平地上的紫色身影,眼睛微眯而来一下,
依他的目光自然看得出,对方也是一支久经战阵的精锐,凌厉中带着股迸然而出的杀气,他对于突然出现在西南的墨菲龙甲重骑兵也早有耳闻,
当初已经从西南回京都的朱利尔斯福堡。在离开时,就特别说起过“墨菲龙甲重骑兵”
虽然名称是重甲骑兵却与其他重骑兵的区别很大,装备的不是笨重的全身板块甲,而是相对轻便但极具韧性的鳞片甲,里外两层的鳞片叠加,足以抵挡住大部分刀剑的平砍,武器也不是一般的骑兵长枪。而是带有弧钩的骑兵突击长枪,专用于破坏步兵防御
按道理来说,这种鳞片构造的铠甲是无法抵挡住刺枪的穿刺,而墨菲龙甲最可的的特点也就在这里,墨菲龙甲骑兵之所以被称为“龙甲”,并且声名极盛。恰恰是以破坏对方枪阵而威震高卢的“
”专克枪阵的重骑兵!“
胖子对于这个称呼,也深吸了一口气,眼中光芒闪动,
他不是不相信朱利尔斯福堡的提醒,但他并不是一个没上过战场雏鸟,作为伊卡迪瓦大6公认的不败战神,以步兵军阵击溃骑兵集群战术的第一人。当初在于芮尔典对战时,前前后后遭遇的重骑兵总数接近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