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习惯,以前我是警察。现在只是普通的公司职员而已。”
“原来是这样。”
辰风将心悦护在马路内侧走了一段,他们并肩穿过热闹的城市广场,心悦突然停了下来。辰风不解地回头问道:“悦儿,怎么了?”
辰风朝着心悦的目光看去,是一个年轻的街头流浪歌手。扎成马尾的长发,似乎是流浪歌手的标配。他穿着淡蓝色t恤,黑色皮夹克,黑色牛仔裤,在这微凉的深秋,显得有些单薄。
辰风见心悦没有说话,很认真地在欣赏流浪歌手的歌曲,自己也默默地驻足倾听。
这个流浪歌手很年轻,大约二十来岁,抱着把古旧的大吉他,背着个便携音箱,悠扬地吟唱着情歌。他面前的吉他盒里放着一些零钱。周围陆续有路人被他的歌声吸引过来。
他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坚定和柔情并存,忧伤和阳光同在。现在正在唱的是《刀剑如梦》,“狂笑一声,长叹一声,快活一生,悲哀一生,谁与我生死与共。”
这歌声荡气回肠,似乎让人置身于刀光剑影之中,唱尽了江湖儿女的爱恨与情仇。
一首曲毕,有路人开始自发的往流浪歌手身前的吉他盒里放些零钱。下一首是《忘忧草》,心悦继续向前缓慢地踱着步子,淡淡地对辰风说:“这个流浪歌手经常在这里唱歌,我时常来听。”
“他唱得确实不错。今天在ktv听你唱得也很好,你很喜欢唱歌吗?”
“我音域不宽,能唱的歌不多,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几首。我什么时候才有荣幸听你唱《风诀》呢?”心悦笑着。
“你还记着啊,今儿个就算了,我先欠着,找个恰当的机会,我一定唱给你听。”
“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可拿小本子记着呢。”心悦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真想看看你的小本子。哈哈哈哈。”辰风笑声爽朗,他没想到他们之前在游戏里说的拿小本子记事的梗,心悦到现在都还记得。心悦也笑了,辰风怔怔地看着她,眼角里藏着无数的柔情。
两人并肩又走了一段,心悦走得很慢,辰风也放慢脚步,短短的一段路,仿佛走了一辈子,他们很有默契地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
“好了,我花店到了,该道别了。”心悦脱下外套,递给他。
“嗯,好。再见。”辰风双手接过外套。
她站定没有动,有些犹豫:“我不喜欢说再见,我喜欢有确定时间的下次见面,因为这预示着承诺和满怀期待。”
辰风宠溺地揉了揉她的脑袋,脸上依旧是那副熟悉的温柔神色:“明天见。”
心悦闻言,微微一笑,满意地点了一下头。
她开大门,跨了进去,花店内的花草迎接着她,关上大门,她把背靠在门上,静静的吸着花香。今晚发生的一些都太奇妙,她抚摸星月项链,怔怔地想着:星星代表他,月亮代表我,这算是定情信物吗?我要不要也送他点什么?
辰风的眼神一直追随她的身影,直到她走进花店,然后才慢慢地往自己家的方向走,不时地还回头看看花店二楼亮起灯的窗户。
洗漱之后,心悦穿着舒适的睡衣,拿着手机,躺在床上看今天的聚会照片。这时手机“叮咚”一声,收到辰风发来信息。
辰风:悦儿,我到家了。
心悦:嗯,师兄早点休息,晚安好梦。
辰风:晚安,睡前记得检查电气门窗。
心悦:记着呢。
心悦想着,他这么快就到家了,他家离店里应该不远。想着明天又可以见到师兄,她有几分喜悦。她又想到,师兄刚才只说明天见,却没有说具体时间,想要问问,可刚才又已经说了晚安。也许他已经休息了,想着想着,只好作罢,在甜蜜的胡思乱想中,渐渐入眠。
第22章牵手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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