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等金懋叔出来后,叶姝岚就不叫了,捏着下巴上下打量,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金懋叔挑的是一件白色蜀锦长袍,虽然没什么剪裁,可大约是身材实在好,穿在他身上还挺有型,不看脸的话,还真是一身风流气度。
然后裤子靴子也都如法炮制,花了小半天,把上上下下一整套都置办下来。
最后叶姝岚看着对方的脸直皱眉:“我说叔啊,你这脸……就不能好好打理一下吗?天天灰扑扑的,就不觉得闷吗?而且重点是,跟这身干净整洁的衣裳实在不搭啊。”
金懋叔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又带着她去了一家客栈,定了客房,要了水和皂角,把头发和脸给彻彻底底洗了一遍。
叶姝岚在外头等着,双手环胸无聊地靠着门,脚尖有节奏地点着地。
等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叶姝岚惊喜地望过去:“你洗好啦,叔?诶——”
见到推门而出的人,叶姝岚当即愣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歪了歪头,疑惑地看向对方:“你是……金懋叔?”
“怎么了?”对方瞥了她一眼,然后继续摆弄还半干的头发,似乎对于它们纠缠在一起很是不耐烦。
叶姝岚又是一呆,然后捂心——嗷嗷嗷,这家伙、这家伙怎么只是洗了个脸,倒像是整了个容——不对,因为又有尘土又有胡子,之前她没怎么看清对方的样子,只觉得应该挺帅,还以为是个美大叔。现在对方因为把头发扎在脑后,露出一整张脸,却不单单是帅,而是……惊艳——五官仿佛刀削斧刻般立体,挺鼻薄唇,眼眸狭长,眼尾微微上翘,眼神明亮,再配上一身上等的布料,有种翩翩美青年甚至美少年的感觉。不过尽管长相俊美,这人却丝毫不显女气,也不像是书生,反而从骨子里透出一种狠戾杀气,看起来更像是冷冽高傲的江湖游侠,十分不好亲近——若是对方一开始就拿出这张脸,她肯定不敢随便上前搭讪。
叶姝岚歪头看了好一会儿,总觉得对方身上似乎少点什么,不过,她也没多想,因为现在的重点是……叶姝岚伸出食指指向他:“你怎么这么年轻!真的有二十七八岁吗?”
听到这话,金懋叔抬起眼看了看她,问道:“我有说我二十七八岁?我今年二十一。”
“咦?”叶姝岚一下子跳进门槛,绕着人转圈:“可是那天我在房顶上说的时候你怎么不纠正?害我叫你叔叔叫了这么多天,很吃亏啊,你明明只比我大七岁好嘛?”
金懋叔却是挑了挑眉,上下打量了叶姝岚一眼:“……你够十四了?”
对方眼中的诧异太过明显,叶姝岚立刻仰头看过去:“怎么?”
金懋叔没说话,只默默拿手比量了一下两人身高。
叶姝岚现在还不到金懋叔胸口,这身高差距……叶姝岚不高兴地一扭头,气得脸颊鼓鼓。
“好了。没故意占你这点便宜,一直都以为你是叫我的名字。”金懋叔拍拍她的头,“不说大七岁叫叔也正常,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自说自话啊。”
“好吧。”听到这个,叶姝岚略平衡了,话说金懋叔这个名字本来就很容易占人家的便宜,她估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金懋叔见她脸色好了点,又慢悠悠地补了一刀:“……退一万步讲,你难道没有听到我叫颜兄大哥吗?”
叶姝岚一愣,摸下巴看他——诶,这个称呼问题……她一直没怎么注意,不过好像确实如此。既然人家并非有意隐瞒,叶姝岚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最后踮起脚拍拍金懋叔的肩膀,一脸你看我多大度的表情,道:“那我就原谅你吧。既然你已经收拾好了,咱们继续上路?”
“好。”
两人这便继续往开封走去。
毕竟都是武人,一路轻功使来,行路速度很快,不过因为路上免不了要行侠仗义什么的,倒也没走多远,走了好几天之后,终于到了一座挺大的城镇。
顺便说一下,路过一个冶炼业非常繁荣的城镇时,金懋叔特意停留了两日,也算花了重金打造了一柄钢刀。等对方拿上用白布缠好的钢刀时,叶姝岚终于知道在最初看到对方真面目时的不和谐感在哪里了——这家伙一身武生气质,却偏偏没带武器,却是不太不对劲,如今一配上兵刃,更加显出一身不容忽视的侠气。
几天同行,两人已经有了几分默契,不需要商量便一齐直奔镇上最大的酒楼——先好好吃一顿,再去找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
只是这次,刚迈进酒楼门槛,两人就察觉不对劲——自金懋叔换好衣服后,两人具是一副土豪气质,每次尚未进店里就有人迎上来招待,这次两人都走到正堂了,还是没人,大堂里吃饭的人也不是很多,这对这么大的酒楼来说非常不对劲。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自己挑了位置坐好,这才招手叫人。
很快有个店小二急急忙忙从楼上下来,瞄到两人身上精贵的布料先是一喜,然后又瞧见叶姝岚背后的双剑以及金懋叔用白布包裹着的疑似兵刃的长条物,又是一惊,最后带着歉意讨好地笑道:“店里太忙,照顾不周还望两位客人多多包涵!”
听到这句话,叶姝岚依旧笑眯眯的,很大度地摆手道,“没事没事……”
金懋叔却是皱眉头,冷哼着打断她的话:“忙?”
店小二莫名察觉到一丝凉意,看看几乎没什么人的大堂,连忙低头恭敬道:“不满这位爷,店里正在二楼招待知府大人和包三公子……”
“哦。”叶姝岚了然地点点头,特权阶级么,哪个时代都有那么一群人,倒也正常。
金懋叔却似是来了兴趣,挑眉问了一句:“包三公子?哪位包三公子?”
“还能是哪位?”听这位爷的声音不那么冷了,店小二抬起头,一边将肩上快要掉下来的毛巾重新摆正,一边陪笑道,“还能是哪位?自然是京城包相爷家的那位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啦。”
“包大人家的侄子?”叶姝岚也来了兴致,“包大人不是顶顶有名的大清官吗?他家侄子怎么会到这里吃饭?而且,还是跟知府大人?”
——叶姝岚这话问得倒也不算突兀。其实不管哪个时代,吃饭其实都是最有讲究的事情之一。就像在现代,吃饭从几块到几千几万都可能,而在这个时代,也是分几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上千两银子也都是可能的。不管包拯老家是穷是富,像那种教养良好的家族,吃饭虽然不会太差,但也不该到这座最好的酒楼吃,更别提还跟劳什子知府混在一起——万一被人抓着什么漏子,也许就会给包拯带来麻烦也不一定。
金懋叔的眼神也同样冷冽起来,直直地看着店小二。
那店小二被金懋叔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压低声音道:“二位有所不知,小的听说这位包三公子跟包相爷大大的不同——包相爷清正廉明,而这位包三公子……他道他找知府作甚?是要银子来的!可怜咱们的知府老爷一直以包相爷为榜样,判案从来公正,家里一贫如洗,如今却要供着这位……”
“这可说不准。”金懋叔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刀,“说不准这位包三公子正是有样学样,谁知道那位包大人到底是真清廉还是伪君子——”
说完,施展轻功,一跃跳到二楼。
叶姝岚和店小二都被这番言辞弄得一愣,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
半晌,店小二才回过神,看看叶姝岚:“这位爷……莫不是神仙吧?怎么嗖的一下就飞上去了?”
叶姝岚此时也回过神了,鄙视地看了店小二一眼,也施展轻功上了二楼。
店小二大惊:哎哟,这位也是哪!
叶姝岚到了楼上时,仅有的那个雅间房门应该被打坏了,此时正吱呀吱呀地晃悠着,靠着雅间这边的走道一片脏乱。她踮着脚尖,避着菜汤往里走,一直走到雅间门口,微微探头一看:——里头更惨,一桌子饭菜被掀得杯盘狼藉,酒菜汤饭撒了一地,不少人摔在地上,同样沾了一身菜汤菜叶子。
叶姝岚假惺惺地赶紧捂眼睛:叔你的破坏力,简直……不忍直视。
过了一会儿叶姝岚才放下手,继续往里看,只见金懋叔手的钢刀此时正架在一个年轻人的脖子上,上面的布条已经解开了,反射着外头的日光,闪亮亮的,十分骇人。
那年轻人看不到脸,不过穿的倒是不错,正经的玄色杭锦长袍,只可惜溅了不少油星,污了个彻底。倒是金懋叔一身白衣,反倒干干净净的,纤尘未染。
叶姝岚本想进去,不过实在嫌弃里头脏乱,到底没心情,便只在门口看着——反正这位金懋叔性子不坏,虽然经常跟朋友打打秋风,但却又实在是位义气之人,看起来冷漠,实际上非常热心,喜欢行侠仗义,一路上不乏锄强扶弱之举,极为瞧不起恃强凌弱之人,最忌讳以利刃伤害手无寸铁之人,所以尽管看着对方拿刀架人脖子上,倒也不担心对方真的会把刀子砍下去,所以站在门外看戏她还是很安心的。
年轻人吓得脸都白了,躺在地上一个劲抖着,声音也抖:“你……你要干嘛?!知道我谁吗?我告儿你、我、我、我可是包相爷的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你敢……你敢动我,小心我……我叔叔拿狗……狗头铡……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