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出书版)作者:膏药狐
第56章
傻大个却突然来了劲,冷下脸:“你说我可以,不能说我爹。”
也该是这俩人欠揍,矮伙计嚣张:“就说你了怎么着,就你这副德行,你爹也是个蠢蛋!”
顿时,傻大个的脸阴得像一块黑炭,虎着验扑了过去,与两个伙计撕打成一团。傻子个头高,从小做杂活练出一身好气力,三两下将两个人揍得鼻青脸肿找不着北。人们从来未见过傻大个发毛,一时觉得新鲜,围观的人聚拢成一圈,就是没人上前拉架。
这时,一个俊俏的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江南绿柳盈盈,风光格外好。
沈世带着几个仆人到了苏杭,打算在城中开几家分铺。他们沿着河堤一路向南,途经断桥,桥那边的酒楼突然传来哄闹声。他怱然驻足,问身边随行友人:“出了何事?”
那友人便派了小厮前去打探。
小厮很快回来禀报:“是傻大个,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点点头。神情像是有点失望。
友人突然笑道:“那傻大个非常出名。连我都有所耳闻,一直替酒楼打杂工,说是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说那人是他爹。不过话说回来,沈公子的眉心倒是有颗红志……哎哎,沈公子要去哪儿?”
沈世心中又惊又喜。
他跌跌撞撞朝人群奔了过去,拨开围观之人,便见到一个极为熟悉的背影正骑着两个男人狂揍,每揍一拳就吼一句:“敢侮辱我爹,我打死你!”
沈世从未想过,还能见到那个人。纵然这一世外表有了些许变化,但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长华,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他将傻大个接回了府。
傻大个果真是傻,傻得出奇,常常看着沈世发呆,要么就是看着他傻笑,连一到十都数不清楚。可傻大个也不傻,每逢沈世夜里晚归,傻大个总拿着个灯笼站在门口踮着脚尖探望,等着盼着他回来。那一烛摇曳灯火,像是沈世心头的一抹挥之不去的记忆。
对于傻大个所有不着调的行为,沈世并不在意,一心一意照料着他。傻子早些年吃了不少苦头,刚接回来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那么大个人,还穿着十几岁时候的衣服,裤脚吊的老高,不能蔽体。沈世叫人给他裁剪了好几套衣裳,带他去洗澡时,脱掉他的衣服,这才发现他身上大大小小一堆伤口。沈世摸着那些伤口,问他:“疼吗?”傻子摇头,傻兮兮说:“不疼。”
沈世道:“以后就跟爹爹住,爹爹照顾你,不会让你挨饿受冻被人打,你说好不好?”
傻子忙点头,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