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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傍晚,天还没黑透,刚下过一阵小雨,一派霭霭暮气。
沈予欢呆呆看着湖面上静静漂浮的叶子出神。
从公寓搬到这栋别墅快两个月。直到今天才发现,离她住的那套房子不远,还有一个不算太小的人工湖。
岸边种着一排郁葱的法桐,湖心有个小岛,上面竖着一个美式小木屋。边上停了艘小木船,随着水波,轻轻晃…
多么静谧又惬意的组合啊。
可惜,此刻她无心观赏。
她努力整理的脑子里纷杂的思绪,已经在死胡同里徘徊许久。
就在几个小时前,几个医护人员身后跟着四五个身着狱警服制的生面孔,突然闯进病房。
对爸爸进行了一番并不怎么细致的检查后,推这爸爸的病床便要往外走,任凭她如何惊呼、阻拦,那些人只面无表情的重复一句解释:“接上峰要求,安排犯人转院,请家属配合工作...”
沈予欢惊慌焦急的追着出去,被人在拦在电梯口,来人是之前怎么都联系不上的张乐。
“沈小姐,谢总吩咐我来接您回去...”
只这一句话,便卸了她一身的力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张乐把人送到,恭敬请她下车,小心看了眼她苍白的脸色,张乐面上闪过一丝担忧:
“沈小姐,芬兰那边项目除了些问题,我跟谢总都在飞机上,你的电话,我是下了飞机才看到的,谢总他....”
话到嘴边,似是欲言又止,最终只轻叹了口气,驱车离去。
天色阴沉的浓厚,有风吹过,只剩树叶相互刮擦的沙沙声。
沈予欢兀自苦笑出声,张乐这一番解释,于她来说,更像老天刻意的戏耍。
怎么就这么巧呢,正好她去看爸爸,正好爸爸旧疾突发,正好谢倾川上了飞机,正好梁兆琛找到了她、一场交易,爸爸得到了救治之后,谢倾川回来了.....
都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她的神明呢?
就这么在三尺青云直上,冷眼看着她被命运潮涌淹没了口鼻,还要戏谑她取乐?
突觉得脚下有千斤重,一种破罐破摔的冲动涌上心头,迈进这道门后,要面对的什么她不敢去想象,此刻她只想逃避,转头朝着前路漫无目的的走。
走到这个意外发现的湖边,找了个长椅坐下,呆呆坐着。
思绪纷乱错杂的在脑海里不断徘徊。
现实的无力压得她喘不上气,不。突然想大声仰头质问上苍,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爸爸跟英姨的那件事发生,父亲不再身居高职,她也不再是人人羡慕的市长千金。
生活彻底被颠覆的时候,她不觉得日子难捱,她跟爸爸般到那座安静的小城,
跟千万平凡的女孩子一样,上了一个平凡的大学,选了一个普通的专业。
日子很平淡,她很喜欢。
周围人都说,老天厚待她,给了她一副足以斩杀所有直男审美的外表。
这份厚待,让她身边比别人多了些追求者,从中选了在多数人看来算是优质的一个。
谈了一场平凡普通的恋爱,哪个时候她不懂什么算是爱,只知道她也挺喜欢那个笑起来眼里溢满温柔的男孩。
接着普普通通的毕业,她取得留校任教的机会,依然是一份普通的工作。
兴许是老天不爽她日子过的顺遂,硬要凭空泼盆狗血,众人眼中的完美男友,被富家千金瞧上,男人嘴里的爱与苦衷让她觉得无趣,两女争一男的戏码她实在没什么兴趣参与。
于是她经历了普通的失恋,。
她的生活真的很简单,学校,家。两点一线。
她没有女强小说女主的金手指,她不精明,也不强干,她就是个温温柔柔,偶尔有点小脾气女孩子。
家里有这世上最爱她的人,父亲对她永远宠溺、温和。
会每天换着花样做她爱吃的菜。夏天冰箱里总会冰好她爱吃的甜水,冬天回到家,炉灶上永远咕嘟这一盅滋养汤。
就算工作了,也还是最喜欢在爸爸怀里哭鼻子。
爸爸会搂着她细细的哄,好像她是还那个奶娃娃,小娇娇,是他最最珍爱的小公主,那时候,再委屈的事,好像也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再后来....
从前那些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好像是不能复返的美梦,如梦幻泡影,被人狠狠击碎。
爸爸出事了,一个子虚乌有的罪名。
奔走无门之下,才恍然发现,她过去活在一个被父亲宠溺包裹的象牙塔里,一点风雨,就能将她颠覆,压弯她的脊梁。
她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个男人一开始就亮了明牌。
当时是真的没了别的办法。隐约晓得她这张脸、这副身子,在男人眼里还算是有一点吸引力。
腊月寒天,跪了正正两天,哀哀的求,膝盖真疼啊,以至于如今天一转凉,腿就会隐隐发痛。
', ' ')('这痛帮着她时刻记得,她最后是怎么赤裸着身子、摇这屁股,嘴里说着自轻自贱的话,求着男人肏她的不堪回首。
那时的她并不知道,这些,在她今后的生活,会成为家常便饭。
什么自尊,什么傲骨,统统被打磨的平平整整。
但她,能怎么办呢?连这么难堪的事,都是她苦苦求着,那人才勉强要了的,现实从来不容她半分矫情。
爸爸被谢倾川弄进去,名义上是6年,她再单纯,也知道监狱里多得是见不得光的手段,想弄死个人,有一万种合理的理由,爸爸的病经不起折腾,会没命的。
是英姨生前的总说让谢倾川娶她做老婆的玩笑救了她一命,她也庆幸谢倾川是个孝子。
是打心里惧怕这个喜怒无常的男人的,也恐惧他目光沉沉盯着她看的样子。
怕无尽的羞辱,跟折磨,那些手段花样,成了她心底最惊惧的梦魇。
恨吗?怎么能不恨,可除了恨,也有愧。
英姨的死,也是她心里最隐秘的痛,她都清楚的,那件事,爸爸,是有责任的。
如果折磨她能分摊谢倾川对爸爸的恨,能让他放过爸爸,那她可以受的。
只是有时候实在太难捱了,她也是个正常的人啊,她也不是块木头,她也不是天生这样下贱的。
折腾的实在狠了的时候,她也想过,一了百了,一命抵一命!
试过的。
很多个在床上被折磨得不堪忍受的第二天,她试过不止一次,每次都退缩了。
一了百了这件事,需要太大的勇气了。
她的勇气,都在应付那些让人羞愤欲死,还要装作自甘下贱的折磨上用光了。
可真是个懦弱的女孩子啊,还是想活着,哪怕过着这种娼妓都不如的日子,也想活。
不到最后一步,谁愿意真的一了百了呢?
她没了,爸爸怎么办呢?
这世界从不缺宁为瓦全的孤勇,但更多的,是苟且偷生的蝼蚁。
还有4年,在熬4年这一切就能结束了,那男人答应过她的再熬一熬...会好的,都会好的。
可生活就是这样,当你逐渐麻木于眼前的痛苦,他从不吝啬赐给你一个新的。
于是新的难题来了。
于是,她又去卖了。
卖给另一个她同样招惹不起的男人。
可那又怎样?
她找不到谢倾川,即使找到了,谢倾川那么恨爸爸,他肯帮她吗?
即便肯,也得她脱光了让他可这心意肏弄不是吗?有区别吗?
但这次跟上次不一样。
梁兆琛,不一样啊。
他身上的味道好暖,要将她溺毙,他跟爸爸一样,叫她欢欢,
他没有凌辱,没有糟贱,他温柔的吻她,吻遍她全身,吻掉她的泪,哄着她不许她轻贱自己,他要了她,也帮了她。
连现在身上这身衣服,都是梁兆琛为她准备好的,一夜欢爱,她之前的衣裙皱的不成样子,他细心体贴她的狼狈。
在她醒来之前,就叫人送来了一套崭新的裙子,Dior的最新款,正红色针织长裙,
镜子中的自己看起来有些陌生,已经不记得多久没穿过这样艳色的衣服了。
这两年她所有穿戴都是依照谢倾川的喜好,由他亲自挑的,每到换季,会有人把衣服送过来,
清一色的寡淡颜色,符合谢倾川冷淡风格的审美,送来什么她穿什么,在谢倾川这,她从来没有挑剔的权利的。
看着身上这一袭红裙,沈予欢知道心里有什么东西不同了,火红的颜色,在她心里攒起一簇火苗,噼啪作响。
是呀,她跟其他女孩子一样的,也喜欢鲜鲜艳艳,也贪恋温柔。
她清楚梁兆琛对她谈不上爱,也许他对身边每个女人都这般体贴周到。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爱这个词太深刻了,她已经不奢望了,只是忍不住想靠近温暖啊....
前所未有的渴望在沈予欢心底发酵滋长,飞蛾扑火什么的,她从没想过,此刻却隐约能理解那只飞向火焰的蛾:
大概只是太冷了,被火光温度利诱,不顾一切的想靠近。
然后呢?结局呢?
结局大概就是在所有人嗤之以鼻下,草草结束了这轻如鸿毛的一生,末了还要被贴上一个痴心妄想的标签...
想到这,沈予欢轻轻打了个寒颤。
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像是强光下翻腾跳跃的尘埃,在她脑子里萦萦绕绕许久....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湖边亮起一圈暖黄色的光,可沈予欢觉得周身都是冷意,不由将自己环抱起来,习惯性的去掏手机,才想起来早就没电了。
冷意让人清醒,强迫自己停止这些无用的矫情。
爸爸被拉去那里她还不知道,谢倾川肯定什么都查清楚了的。
他曾经“身体力行“地警告过自己
', ' ')(',不许再跟梁兆琛又接触,这次回去,她实在不敢想象他又会怎么“惩治”她的忤逆。
现实不允许她沉溺在这些自我可怜的悲悯上,她该好好捋捋接下来要面对的处境。
那个男人从不许自己胆敢生出一丝丝忤逆他的心思的,一个眼神都不许的。
想到这,沈予欢不由把自己抱的更紧了些...
不可能再天真的去求梁兆琛了,他已经兑现了他的承诺,就像他说的,他是个商人,她不会自恋的以为,对她的这点好感足以让他再压上更多。
所以,她该怎么办?
怎么办?
抬头看着幽暗无光的天,除了软下膝盖,弯下脊梁,以最卑贱的姿态求她名义上的丈夫,在自己身上发泄那些难堪的手段,别去为难爸爸,她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倏地自嘲笑出声来,沈予欢啊,你真是又无用,又可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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