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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不如,买只鸡?(2 / 2)

病房的门再次被打开,霍朗一身病号服,吊着胳膊,包着脑袋,瞪着门口拥抱得和失散多年的姐弟两人,伸手拽了一把巫阮阮后衣襟的蝴蝶结,阮阮回手一挥,继续抱着晏维。

霍朗直接拎起童晏维,看见他的泪流满面时不禁一挑眉,童晏维长的一张娃娃脸,这一哭,让他想起他十几岁的时候,沈茂因为把他爸的青花瓷撞翻被打的屁股坐不了地的时候,一见人就开始说他和他爸的斗争血泪史,然后就哭成这样,霍朗直接把晏维捞进自己的怀里,在他背后拍了拍,“她矮,你趴着不方便。”

晏维吸了吸鼻子,推开霍朗,嘴角向两边咧着,酒窝都快撑开了,“谢,谢谢,霍霍,霍……”

阮阮放下咬在嘴里的筷子,接过话,“总。”

——————

钟表的指针一秒一秒向前行走,五点十七分的时候姚昱起来喝水,没有开灯,在黑暗里进行,他还为孟东盖了盖被子,6点10分天开始发亮,六点30的时候,天空彻底变成青白色。

孟东睡在陪护床,姚昱睡在沙发,霍霆看了看窗外,悄无声息的下床。

他没有可以出行的衣服在这里,连钱包都被孟东拿走,所以他从衣架上孟东的大衣里,翻出他的车钥匙,抽出他的钱夹,想要拿走里面全部的现金,却看到里面夹着一张自己的照片,已经有些泛黄,甚至有些模糊,他自己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张相片,教室的午后,他在画画,手指沾满颜料,逆光笑着对镜头张开手,这是早就被他遗忘的瞬间,他从来没有翻过孟东的钱夹,也从来不知道有这张照片的存在。

可能孟东记得他所有闪闪发光的刹那,就像他记得阮阮所有美好的那一瞬火花,她带着黄色棒球帽骑着叮当作响的破自行车从他面前和樱花树下飞驰而过的模样,过去了很久,却像从没逝去过。

揣上药,他开门的动作极其小心,除了走廊风忽然灌进了门里,再也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这还是他活了28年,第一次干地下工作,当贼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

他裹着自己的长毛衣,因为怕运动鞋的胶底在地面蹭出声音,他只穿了袜子就跑出来,找到了孟东那辆横在路边被毁了容的卡宴,兴奋到摩拳擦掌,解锁,跳上去。

回家,回家,终于能回家了!

呢呢,爸爸回来了。

他穿着病号服在路边的早餐店喝了白粥,这一身打扮,连个鞋也不穿,路人纷纷侧目,内心慨叹,可惜了,长的这么英俊一个男人,居然精神不正常。

霍霆全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因为别人看不见他什么样,他ying侹的鼻梁上正架着一幅巨大的黑色太阳镜,就是通常明星用来防追拍的那一种,这孟东的装备太有大腕儿的气质了。

早餐店隔壁的服装小店店主,正拉开卷帘门,睡眼惺忪的对这边喊了一句,给我一个白粥两个蛋,霍霆结了账,走到门口,摘下墨镜看了一眼里面,“做生意吗?”

脑袋鸡窝一样的年轻老板上下打量了一番霍霆,不知道这生意该做不该做,霍霆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笑了笑,“我不是精神病,我会付钱的。”

“噢……我没说你是精神病,那你进来看看吧,呦,这大冷天的,你还光着脚……”

霍霆没答话,挑了一条纯棉深灰色哈伦裤,白色的拉绒卫衣,这店里的生意看起来也不算很好,衣服搭配的不伦不类,他甚至很难找到一身穿在一起不突兀的东西,最后选了一双英伦的白色皮鞋,鞋底钢板一样硬,他站在镜子前,这都不用外人看,但是让呢呢看,都会觉得她爸怎么会变得如此落拓。

他扔掉袜子,光着脚蹬上鞋,裤料凌乱的弯起,露出光洁的脚踝骨,挑了一个牛奶纹的领结,用剪刀在卫衣的领口戳了个两个洞,把领结的带子穿过去,在里面打了一个死结。

“你有发蜡吗?”

“有……”

他又消耗了半分钟的时间,把自己额前的碎发向后梳去,露出光洁的额头,眉眼如同流畅的墨点一样嵌在他瓷白的面孔上,前后十几分钟里,他从这小店离开时,已经没人认得出这是刚才那个憔悴的病人。

唯一能让那小老板相信他不是精神病患者的,是他付款的时候还不忘记讲价,硬是让人抹了零头。

清晨的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泥土味,日光也正好,路边报刊亭外广告牌上的玻璃里,折射出他的单薄却挺拔的模样。

他一手握着车钥匙,一手插在毛衣口袋,弯了弯嘴角,淡粉色的唇如同被风拂下的花瓣,柔和的落在面上。

这样看起来,他真是无比的好,好到好像他从不曾几近透明的躺在白色病床,也好到,好像未来他根本不会突然从这世上消失,好到,他下一秒就可以回到有阮阮有呢呢的那个过去的家里。

绮云山的半山腰,有一个农家山庄,路过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正在拿着小木棍撵一群小母鸡,他缓缓踩下了刹车。

出差这么久,什么礼物都没有给呢呢买……

不如,买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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