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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反派亲娘回城记 第10节(1 / 1)

12.第12章宴席杨村长和杨爱国老人都……

杨村长和杨爱国老人都看了张大芳一眼,一脸的诧异。

杨村长道,“大芳啊,你真的要和他们换地?你可要考虑清楚了?”

这话说的杨婆子不乐意了,道,“村长,你这是啥意思?你可别仗着村长的身份欺负我这样的老婆子啊!呜呜呜,可怜我儿不知所踪,我又被人欺负……”

“没人欺负你!要说欺负人,你杨婆子可没少逮着大芳母子欺负,两个孩子可是你的亲孙子!”

“我可没那样的孙子!”

张大芳淡淡的道,“村长,没事的,这些地换给她,就当是给大伟最后尽孝一次吧,至于两个孩子,现在和他们家可没有关系了。”,转头对两个孩子道,“大宝二宝,你们挨着爷爷坐好,可不许淘气,要照顾好爷爷,知道不?”

“妈妈,我们可会照顾爷爷了,妈妈,爷爷交给我们就行,你放心了!”

杨爱国看着两个小大人,嘴巴笑得合不拢嘴来,道,“哎哟喂,我的好乖孙,爷爷可就等着你们照顾了!”

“我们一定好好照顾爷爷的!”

这里一家人老慈子孝,可把一旁的杨婆子看得心里不得劲,但是杨婆子偏还不能说什么。

能说啥呢?人家已经不是他们家的人了。

而且杨爱国是退伍老兵,他们可不能对退伍老兵说什么,不然被□□可咋办?

戏台子上,杨村长见张大芳自己也同意换地,虽然他很是有一些痛心疾首,还是没再说什么。

但是一旁的杨爱国低声道,“丫头啊,你真的要换地?”

杨大芳看着老人,不忍老人担心,低声解释道,“爸,咱们后山那一大片的地,可是比肥田宽广了不少,而且挨着咱们家呢,我已经有了种植计划了,咱们肯定不亏。”

老人听了这话,若有所思的道,“那行,丫头你看着办,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说一声。”

“谢谢爸!”

杨爱国这个老人,是真的心地善良又通透,他收了张大芳做闺女,并不武断做任何决定,而是把决定权都交给了张大芳。

张大芳本来就是很有主意的一个人,对于这样的老人,越发的敬重了。

因这次分地,张大芳倒是越发落得了一个好名声,村人都认定了张婆子一家子恶毒刻薄,见不得张大芳过好,连人家分到的肥田,都强行占了去,也就是张大芳心善,要换个人,那铁定不能让他们占了这个便宜。

也因张大芳的这个好名头,她在村子里越发得了一个好名声,村人也越发乐意和张大芳来往了。

因分了地,接下来,就是给各家的田地柴山都上册子了,张大芳也趁机把户籍证明拿出来,在有了村长和杨爱国老人的人脉帮忙,张大芳去办理户籍的时候,一下就办理好了。

而等分到户头的田产,柴山等各种册子都分发到了村民手里的时候,张大芳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这事成了,起码两年以后,他们家的补偿款不差了。

户籍办理下来以后,张大芳就决定办理认亲酒了。

这个时候的粮食紧缺,各家各户都省吃俭用,大部分人家都吃不饱,要想办宴席,其实并不容易。

不过张大芳这个宴席是必须要办理的,她是外地人,即使认了亲,但是杨婆子等人土生土长,而且和村子里的人都沾亲带故,真正到了要紧的时候,人家不一定帮她一个外来的知青。

张大芳得一点一点,改善人的关系,而这次借着认亲酒和人拉拢关系,就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张大芳手里是有几个钱的,她去了一趟县城,赚了有几十元钱,再加上她原来存下的钱,这一共加起来就有上百元钱了,这些钱在乡下,也算一大笔钱了。

只是现在虽然政策在隐隐放松,但是想要光明正大的买到米粮,也是没那么容易的。

张大芳正在发愁,杨爱国道,“丫头啊,你不是要办理酒席吗?我这里有些粮票,你拿去买一些粮食回来。”

说着话,老人掏出一大叠的票递给张大芳,张大芳看着这些票,不免吃惊,道,“爸,你怎么有这么多票?”

杨爱国也没隐瞒,道,“都是以前的老伙计照顾我,知道我一个孤寡老人,特意给我邮寄过来的,我一个人哪吃的了那么多啊?以前都寄给别的更需要的战友家里去了,现在我也有家了,这些就留着,你去买粮食。”

张大芳不免有些感动,道,“行的。爸,那我去买粮食去了。”

张大芳也没客气,接过票,带着两个孩子去镇子上的供销社买粮食去了。

不过在,在坐着村子里的牛车的时候,说来也凑巧,张大芳居然遇到了一个“熟人”!

那是一个穿着红色呢子大衣,黑色小皮靴,一看就和村子里的人“格格不入”的一个女人,这女人大概三十来岁,打扮得非常的时髦。

看见张大芳,女人笑盈盈的道,“张大芳,你果然住在杨家村!”

张大芳看见这个女人的刹那,脑子立即“轰隆”一下,有些记忆一下从脑子里冲了出来。

眼前这个女人叫钱宝珠,是原书里女主的母亲,也是张大芳的后娘的侄女。

张大芳的后娘名叫吴倩倩,在当时那个动荡的年代,吴倩倩的父亲却是一个有权势的,是当时革某会的一个小头目,张大芳的父亲也因为吴倩倩父亲的缘故而陷害张大芳的母亲。

至于这个钱宝珠,在吴倩倩嫁到张大芳家里的时候,可是在张家作威作福了很久的。

这女人最善于伪装,成天一副怯生生的模样,好像每天都受到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而根据原书里的记载,这个女人在后面,会勾搭上江厂长,成功把江夫人挤兑下去,顺利上位,带着她的女儿李佩玉,也就是原书的女主,嫁给江厂长。

张大芳看了看钱宝珠,果然在钱宝珠的怀抱里看见一个小女孩,这小女孩怯生生的,穿着一件花白的棉袄,一双眼睛却转个不停,偷偷打量张大芳。

这就是原书的女主了?

张大芳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原书女主,她看了看自己怀里的孩子,把两个孩子搂得紧紧的。

在原书里,自己的女儿成为了原书女主的对照组,都是下乡的知青生下的孩子,一个活得生不如死,一个却因为攀上江厂长,成为了千金小姐,过着幸福的生活。

张大芳低垂了眉眼,冷淡的道,“你是谁啊?我认识你吗?”

钱宝珠听了这话,一双眸子怯生生,好像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似的,道,“张大芳,我知道你因为我姨的缘故不喜欢我,但是我这次过来,其实也是特意来找你的,你知道我姨夫生病了吗?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姨夫当年做的事情,都是为了你们兄弟姐妹好,大芳妹,你可不能不识好人心,就怨恨我姨和姨夫啊。你要是恨我,你就骂我好了,我姨和姨夫到底是你的父亲母亲,他们可是很惦记你的,你也该回去看看他们了。”

这女人每提一个字,可都是在给张大芳设陷阱,提起张大芳的后娘,一来,为了激怒张大芳,二来,也为了给张大芳罩上一个不孝顺的名头。

钱宝珠可是听说了,张大芳虽然男人失踪了,但是现在认了亲,又能顺利在杨家村里留下了了。

而原本喊去给张大芳说的亲事,也因此没了讯息。

钱宝珠知道那个屠户,那人粗俗不讲究卫生,日日醺酒打女人。

如果张大芳嫁给这么一个男人,未来的日子基本不用想了,肯定过得生不如死。

可是,她怎么就不去嫁呢?

如果她不去嫁,那表姨交给自己的任务,可就完不成了。

如果表姨交给自己的任务完不成,那自己还怎么回城?

这个时候回城,你得有接受的单位才行啊。

在乡下这个地方,钱宝珠是做梦都想城的,可是钱家那些人,都被倒台了,钱宝珠根本没有别的回城的门路。

此时,张大芳听了钱宝珠的话,脸色果然一沉,不过下一刻,她的神色就变得淡定了起来。

“我的父亲母亲?”,张大芳顿了一下,道,“怕是这位女士你不知道吧?我的母亲,早就死掉了,这个世上,我根本没有母亲了。至于我的父亲?杨家村的杨爱国才是我的父亲。而且,我现在也不叫什么张大芳,我姓杨,叫杨大芳!”

说完话,张大芳直接带着孩子上了牛车。

在原地,那红衣服的,看着风光的女人,一下傻眼了。

“你说啥?你叫杨大芳?你改姓了?”

张大芳淡淡的道,“你可以写信给那个老头和臭不要脸的小三,我过继给了杨爱国老人做闺女了,现在我姓杨,以后,我也永远都姓杨!我叫杨大芳!”

张大芳从谋算过继开始,就是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狠狠的打脸一下城里做着大厨,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张保刚,倒是没想到这事来的这么快。

说完话,张大芳心里说不出的快意。

而另外一边,那钱宝珠却一下傻眼了,她知道张大芳认了亲,可没想到张大芳竟然过继了,连自己的姓氏都放弃了。

也不知道姨娘和姨夫得到这个消息,会是怎样了?

不过,她没有把姨娘安排的事情做好,自己回城还能有希望吗?

想到这里,钱宝珠的脸色,不由阴沉了下来。

13.第13章改族谱张大芳这次办酒席,……

张大芳这次办酒席,打算办本地流行的蒸笼酒席和碗碗菜。

本地酒席讲究八大碗,如果办个八大碗,算是非常好的酒席了。

而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想置办八大碗,那显然不容易的。

张大芳置办八大碗的材料,需要肘子,瘦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鸡肉,鱼肉等。

由于肉类都比较贵,张大芳自是打算多做一些蔬菜在里面搭配起来,这样既粘了油腥,又能吃饱。

也因此,她在供销社买到足够的以后,还在外面的集市买了一些芋头,红薯干菜之类的。

等又买了足够的配料,诸如砂糖之类,她兜子里的钱,也没少花费。

等回去的路上,村人看见她背着这么大一背篓的东西,都惊叹不已。

荷花嫂子一脸羡慕的看着张大芳背篓里的肉,道,“大芳啊,你有这么多钱吗?怎么买这么多肉?”

这话一出,一旁牛车里别的村人都看了过来。

张大芳大大方方的道,“是这样的,我上次去县城,遇到一个人贩子想拐卖我家孩子,我当时就喊人来抓人贩子了,结果人贩子被送到公安局以后,经过审问,这人贩子在郊区的一处民房,竟关着不少拐来的孩子,在这些孩子被解救以后,我被奖励了五十元钱,一些孩子的家长也给我送了不少的票据,这钱算是白得来的,刚好我和我爸认了亲,就打算办个认亲酒,我就拿了这钱来买肉了,到时候,大家伙可一定来喝我们家的认亲酒啊。”

这番话说出来,原本羡慕不已的眼神,看向张大芳就和蔼不已。

荷花嫂子更是啧啧惊叹不已,道,“大芳啊,你这孩子,你说说,客气啥呢,这以后啊,你就是我们村子里的人了,以后有啥事,你喊一句,我们大家都会来帮忙的。”

“那敢请好,我打算明天开始办酒席,后天的正酒,到时候还劳烦荷花嫂子来帮村一下。”

“好,好,好勒!”

荷花嫂子听了这话,自是乐意不已。

在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能够去别人家蹭饭,谁能不愿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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