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明盛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冷漠一些,以免透露他的心虚。
在刚刚受伤的时候,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是当鲜血急速流失,生命力也急速流逝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再也想不到别的了,只剩下了沈晴。
在他失去意识之前的那一刻,脑子里的影像,就是沈晴。
只是这一点,他并没有打算让沈晴知道。
沈晴的语气变得低落下来:“原来没有啊!”
裴明盛心里一阵绞痛,忍不住看了过去,却发现她正用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他,哪里有半分的黯然神伤:“我知道你是骗我的对不对?不然你脸红什么呀!”
裴明盛无奈地闭上了眼睛,在他认识的姑娘里,如果要说厚脸皮,沈晴认了第二,就绝对没有人敢认第一了。
“时间应该不早了,你快点回去吧,阿强他们回来照顾我的。”
阿强就是他的那个搭档。
“不会的。”沈晴说,“我已经跟他们都说好了,今晚我在这儿照顾你,他们不会过来了,死心吧,你已经落到我的手里了。”
“对了,你饿了吧?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想吃什么?喝粥还是吃面?馄饨也行,你不回答的话,我就按照我自己的意思买了哦!”
沈晴出去给裴明盛买吃的,顺便接医院的电话机打了个电话回家,告诉他们今晚她不回去了。
贺敏瑛直叹气,却已经开始打算跟沈绍林商量,将来要怎么安置裴明盛的母亲,才能既不伤他的面子,又能让沈晴家来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艰难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129章
林辰歆虽然一回家就立刻用热水泡脚, 但还是很不幸地得了冻疮。
她是在晚上忽然感觉到两只脚的小脚趾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痒,脱下袜子查看的时候才发现的。
原本白白嫩嫩,纤巧秀气的脚趾头, 现在两边的小脚趾却变得又红又肿,像两只胖胖的小红萝卜。
难怪她们老家那边要把冻疮称之为“萝卜仔”,她以前只听到过, 却并没有长过, 这次才是第一次亲身体验,果真很形象啊!
冻疮不是什么大毛病, 却特别折磨人, 冷的时候疼得要命, 一旦暖和了, 就会变得特别痒,特别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睡得暖和了, 就会痒得特别难受。
沈焰捧着她的脚笑了半天, 还用手指头去戳那红肿透亮的小萝卜, 气得林辰歆用脚去踹他:“你有完没完。”
沈焰站起来:“我去问我妈要点药膏,她有经验。”
林辰歆连忙拽住他:“别去!”这又不是什么很有面子的事情,再说了, 不就是小小冻疮嘛, 她自己也是医生,明天出去买点活血化瘀的药膏涂一涂就好了。
“这可不行, 这要是不好好治断了根,以后年年复发, 有你受的。”
沈焰还是去找了他妈,贺敏瑛连忙翻箱倒柜找药膏, 以前沈焰兄妹俩还小的时候,年年都长,现在大了知道保暖了倒还好一些。
对付这个,她算是有经验了。
第二天还特地去找相熟的老中医开了泡脚的药材,亲自煮了水给林辰歆泡脚,据说这药汤要连续泡个五天,就能治好冻疮并且断根,以后只要注意保暖就再也不会复发了。
正好他们这次假期能在家里待到年初七,刚好能泡够五天的时间。
按照原定计划,他们这次回来,是要补一轮结婚喜酒的,就定在了初六那天,早早就已经预备好,请帖也早就发出去了。
沈晴是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回来的,匆匆忙忙回来收拾了点东西又要出门去,林辰歆连忙跟上去:“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看看他恢复得怎么样了。”
主要是想趁机跟沈晴聊聊,不然的话都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等到她有空呢!
沈焰也想跟上去:“那我送你们去。”
林辰歆朝他使了个眼色:“不用,你难得回来一趟,也找朋友玩一下。”有他在,很多话就不好说了。
沈焰才不想出去玩呢,他就想跟媳妇待在一起,可媳妇不带他,他也没有办法。
林辰歆跟沈晴一起搭公共汽车去医院。
新年期间,搭车的人很少,车厢里只有寥寥几个人,互相坐得还很远,正好方便说话。
林辰歆也不迂回了,直接就问她:“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沈晴也不扭捏:“对。”
“那你俩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喜欢他,我觉得他对我应该也有点意思,就是觉得自己的工作太危险,怕害得我像他妈一样,再加上他妈妈现在的情况,他不想拖累我。”
看来沈晴自己也是看得很清楚的。
“这么说,主要的症结就是在他妈妈的身上。”林辰歆想了想说,“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妈妈吗?”
“啊?”沈晴诧异,“为什么呀?”
“我是个医生,在别的方面帮不了你,但也许他妈妈的病可以治好呢?”
她想帮沈晴,不仅仅是因为她把沈晴当好朋友,还因为沈焰的爸妈对她太好了,她没法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为此而苦恼。
但她也不能帮着劝沈晴离开裴明盛,只能是尽可能地想办法帮她解决一些将来可能遇到的困难了。
只要裴明盛母亲的病能够治好,一切都可以好起来。
“可是她最大的问题是精神上的毛病,你连这个也能治吗?”
“我不是精神科医生,当然不能,但有些时候,精神上的疾病也有可能是因为身体某方面的病变对大脑的神经造成影响而引起的。”
林辰歆还把海岛上曲建华的事情跟沈晴讲了,一个在别人眼中是“疯子”的男人,在她这次离开的时候,精神状态已经好很多了,能认得人,也能够跟人正常地交流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