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依稀为贵
没有人能想明白桐玉和如此做的用意,就算是烈熠也觉得有些莫名。落霞水寨的小姐,他倒是曾经见过一面,当时年芳十三的桐丝语病重,还是他的一本《药王医典》救了她的性命。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将这位养在深闺的小姐请出来,是什么用意?
桐丝语来得极快,让人不由怀疑,她一早已经候着了。被丫鬟扶着,在桐玉和身边那么袅袅一站,在场所有的人,都再也挪不开视线。
桐丝语娇媚么?那是当然。不过还远远没有到倾国倾城的地步。与其说明艳不可方物,倒不如用清纯可人这个词语更贴切一些。大概是在深闺中养的久了,一双翦水明眸半点杂质也不沾,犹自天真不解世事。相比起别的五官,当真是这双眼睛更加吸引人一些。
只不过很可惜,所有人看着的,并非那双明澈清透的眼眸,而是一致的盯着桐丝语的头发上。桐丝语的发质也还不错,如流水,如丝缎,没有娩出任何繁复的发饰,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斜鬓柔柔的坠在她的腮边。
众人既然不是为了看她的发饰,那还有甚可看?
当下还剩一物,挽发的簪子——
一枚鸟羽,丝桐。
倒不是所有人眼光都十分犀利,但是都一眼认出来了。过去桐玉和为了保密,从未让丝桐这般出现在人前,拿出竞标的已经加工失去了本来的样子,为了不让外人得知到底是哪种鸟儿的羽毛。可就算没有真正将见过,那种极为特别的颜色,辨析起来依然万分容易。
掩映在桐丝语发鬓间的鸟羽,咋一看上去便是先前在鸟儿身上所见的靛蓝。看着看着,似乎又觉得有些不同,靛蓝的羽毛,颜色一点一点变化着,到了周围一圈竟然已经耀目的金光。而那羽毛极长,插在桐丝语的发间,居然逼她一头长发还要长三分,着实引人注目。
桐丝语虽然天真,不过倒是十分机灵,见众人都看得差不多了,变侧身福了一福,“桐丝语,见过各位。”声音娇嫩,与她可人的外貌十分相配。
所谓礼尚往来,对方都已经先见礼,而且还是这么一个娇俏的少女。众人就算有万千疑问等着,也不得不先按柰了急躁,向其还礼。“桐小姐客气了。”
桐丝语嫣然一笑,也不再说什么,后侧一步推到了自己父亲身后。仿佛她特意出来,只是为了让众人看看她昝发的丝桐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