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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猫头鹰(1 / 2)

2011二月猫头鹰

1.

这耻辱让我不舒服,当回过神的时候,我的双手发烫红肿,小旋就是被我活活掐死的,他一丝不掛的躺在床上,散发着微微馀温。

我想再过不久,这年轻肉体的肌肉也会慢慢僵硬,失温,红色的皮肤会变成蓝紫色,他脖子上的掐痕深深陷入肉里。

其实我根本没想到我会失手杀了他,难道他不知道我最在乎的就是别人批评我的年纪吗?真搞不懂这些年轻人,年纪大又怎样,好歹我也算是个长辈,吃的盐还比你吃的米多。

小旋你不能怪我,如果你讲话不要这么自以为是的话,也许现在的你,还会被我好好呵护着、疼爱着。

你的皮夹里只有两千块,妈的!这样你还敢出来玩,害我白白浪费这些时间,为了就是你这两千块?

我轻抚着他的胴体,二十几岁的肉体,散发着青春洋溢的味道,只是这味道,也将会因死亡而逐渐消失,这时我深深闻着他下体残馀的味道。

我感觉到我的下面有股热流,好胀好胀,奇怪,在床上跟他缠绵时,都还没有那么兴奋,现在的我好想再享受一次高潮,最后一次跟小旋做爱,濒临死亡的费洛蒙,怎么那么吸引人。

静謐的夜晚,海浪规律拍打在沙滩上,石子发出沙沙的摩擦声。夜空中星棋云佈,半月型的月亮高掛在天边,不时被调皮的云朵遮蔽。

岸上有一座藏匿在树林中的房子,大门深锁,后院传来闷闷的声音。

一张逐渐黯淡的脸庞上盖上一层又一层的泥土,混浊的瞳孔失去了光彩,乾裂的嘴唇上佈满逐渐凝固血块。我手持生锈的圆锹,将身旁的泥土规律的填进放尸体的窟?里。

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在看似平静的夜晚中,他是我这些年来,第一个杀害的年轻人,该怎么叙述这充满仇恨的过去,应该从我出柜的时候说起。

2.

三十三岁时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于是我开始接触圈内的事物,懵懵懂懂的我,在男同志交友里认识了一些朋友,就属我年纪最大。

曾经单纯的以为,两个同性恋遇在一起,就会蹦出火花,但实际上发现,原来还是会有喜好跟感觉的差别。就如同异性恋一样,男性不可能会被所有类型的女性吸引,总有自己的喜好。

例如高矮胖瘦、肤色、身材、气质等等诸如此类。同志圈也是一样,不可能看到男生就喜欢,而是要符合自己的喜好才会有那种小鹿乱撞的感觉,所以很多异性恋男生总会说「既然你是同性恋,那你就会喜欢我,对吧?」这真的让我很无言。

每当夜深人静,就是我们同志蠢蠢欲动的时候,我都会跟朋友们一起前往当红的gaypub,跳舞、喝酒、交朋友。其实就跟异性恋去pub的意思一样,没有太大的差别。

我自己从来没有主动去认识新朋友,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的类型是什么?朋友们总会为我推荐些他们认为适合我的伴侣。

他们第一次介绍给我的伴侣是三十二岁,小我一岁。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不了解同志圈的氛围是要怎么去经营,又或者我可能不是同性恋?疑虑像是漩涡,不断扰乱我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在内心深处的我,依旧不愿意去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吧!

直到了我三十五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叫敏辉,但他却是我初恋情伤的罪魁祸首。

某个跨年夜,我跟大家一起去跨年,结束后,他们要去续摊,但我显得意兴阑珊,大家问我怎么了,我只说身体不舒服,可能有点小感冒,我还刻意将羽绒衣的领口拉到下巴处。其实我根本没有生病,是因为他们都携伴而行,有种羡煞旁人的感觉,单身的我看在眼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于是,我在跨年晚会的拱型大门与他们道别后,便独自踏上孤寂的小路。那天夜晚只有六度,寒冷的风刺痛我的双颊,手腕上的电子錶泛着萤光绿,时间是「01:23」。这天夜晚将会很漫长,而我压根不想那么早回去休息,自己回去面对冰冷的房间,搞得自己像是独居老人,太可悲了,所以我决定独自前往gaypub,不醉不归。

gaypub藏匿在野薑市闹区里一个不起眼的地下室,那条巷子里有四间同志酒吧,巷口阴暗无街灯,仅有闪烁着霓虹灯格外显眼。这条同志巷对行经的路人来说,像是禁地,只感到唯恐不及,他们只会匆匆走过,深怕会感染到什么奇怪的疾病。

落魄的我独自走进禁地,地面上有许多菸屁股残骸,右侧有一名中年男子倚靠在墙上,两手插在胸前,灰白的头发,脸上尽是沧桑。

我经过他面前时,我瞟向他一眼,发现他正虎视眈眈的看的我,眼中充满情慾的邪念,我赶紧踏上酒吧的阶梯,消失在被人们所唾弃的世界里。

3.

酒吧人潮拥挤,新年祝贺的欢呼声此起彼落,随处可见性感热舞的人群、有些人坐在吧台旁的椅子上拥吻,职业舞男穿着紧身内裤站在伸展台上搔首弄姿,台下的观眾仰着头,桌上放着酒杯,看得目不转睛。

我走到吧台的旁的角落,酒保扭着身体晃了过来。

「嗨!帅哥!一个人吗?今天要喝什么?」他随着音乐摆动着身子,弓着腰部宛若妙龄女子站在我前面。

「威士忌。」我不屑的回应。

「要我陪你喝一杯吗?」他諂媚的将两手靠在桌上,撑着他的下巴,他的身上飘着专柜的香水味,双唇抹上油亮的唇蜜。

我狠狠瞪着他的双眼,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说「快滚」。

「好吧!我想今天大哥哥的心情不是很好囉!」说完他便扭着臀部走回吧台。

有时候我不懂,男同性恋不就是喜欢男生吗?那为什么总有些人要把自己打扮的那么像女孩子,这真的有点本末倒置。

我低着头,看着酒杯里呈现金属色光泽的威士忌,心中百般无奈,总觉得自己可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是否无法找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又或者我应该要顺着那些人所谓的「正常」,找个女人,步入礼堂,结婚算了。唉~

「你好!帅哥!一个人吗?」

那个吧台小妹子又回来了,我厌恶的说。

「你又来干吗?」我看着吧台,但他并没有站在我的前面,他站在另一头的吧台,依旧花枝招展的扒在其他人身上。

我转向右边,看到一个充满阳光气息的少年微笑看着我,浓眉大眼,睫毛卷翘,五官立体有型,右边脸颊有一个小酒窝,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手上拿瓶罐装啤酒,看起来就是个小孩子想要装大人会喝的酒。

我顿时感到小鹿乱撞,这是我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感觉。

「你…你…好」我居然口吃了。

「一个人吗?」少年直接坐在我旁边的旋转椅上。

室内的音乐震耳欲聋,我听不见他说什么,于是我摆出,「什么」两字的嘴型,蹙眉望着他,而他突然靠近我,嘴巴贴在我的耳朵旁,他身体暖暖的,我被那种看不见的费洛蒙吸引,我好想抱他,好想跟他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没想到我的下体居然有蠢蠢欲动的感觉。

4.

我们离开烦嚣喧闹的酒吧,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敏辉十九岁,是个大学生,当我知道他的年纪居然这么轻的时候,还真有点吓到腿软,跟我差了十六岁,这距离真的是有点吓人。

那时候我们在公园里并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发生,我们只是很单纯的坐在木製板凳上聊天,他家境清寒,家中尚有弟弟,他没有父亲,所以他总说他有恋父情结,跟年长的人在一起,会让他很有安全感。

他说我是他第一个主动想要交往的人,而这也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真的喜欢男生,原来我是喜欢年轻人这型的,怪不得之前跟同年纪的人相处在一起,会没有任何感觉,于是我们在这种机缘下便开始近一步的交往。

从正常人的角度来说,他就像是女性的角色,身为男性角色的我,当然要有保护他,能够让他依靠的肩膀,所以每次外出开销都是我在负担。

但,敏辉他就像大多数年轻人般,崇尚名牌的虚荣感,喜欢lv、guggi之类的名牌,鞋子、衣服,只要是时下最流行的產品,他都一定要在第一手购入。

这些昂贵的费用当然就落到我这里,本来还算有些积蓄的我,突然在短短的几个月,几乎就快见底了,而我也总会提醒他,告诉他不要花钱花的那么兇,要为我们未来的生活着想。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彼此互相去承担生活的一切,但他总是对我说。

「如果你没有能力照顾我的话,那就乾脆不要在一起呀!」

我是真的很爱他,毕竟他是我出柜后第一个爱上的人。在经过几次不愉快后,我发现,我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怎么爱接,讲话也心不在焉甚至也不怎么打电话给我。

我不可能跑去他家找他,我们两人的关係不能公开,他也不可能让他家人知道,所以我总会躲在他家巷口外等他回来,想碰碰运气看会不会遇到他,能够跟他说上几句话,但之后都选择作罢,一个人落寞的回家。

我想一定是因为我对他太吝嗇,他才不理我,我不断的自责,早知道就不要对他说那些话,什么不要崇尚名牌,或是不要学朋友跟流行,追求一些虚华的事物。毕竟他还年轻,有本钱就是该想享受呀,不然等到年纪大了,哪还有机会能够享受。

某次在心情极度恶劣的情况下被朋友找出来,说要带我去gaypub散散心,看能不能放松心情,不要那么鬱鬱寡欢。

朋友们饮酒把欢,我一个人喝着闷酒,看个他们成双成对,脸上洋溢着幸福,真让我悵悵不快,突然间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前面晃过去,剎那间我以为我看错,但,事实就摆在眼前。

有个比我年轻的男子将手放在敏辉的腰部,两人乐不可支,好像说了什么很好像的笑话,笑得合不拢嘴。突然间我怒吼的声音惊动了我的朋友,他们瞠目结舌看着我,只见我愤怒的推开他们,往前衝去。

「你们看!那是敏辉!」朋友中有人指着我前进的方向说。

「我的天呀!」惊呼声词起比落。

「敏辉!敏辉!」我愤怒的叫着他的名字。

敏辉跟男子停住脚步,两人转过来看着我。他那双眼睛变得如此陌生,现在眼前的他已经不像是第一次来跟我搭訕时那样的单纯,他变了,好像有个人杀了他的灵魂,侵佔了他的躯壳。

「这老头是谁呀?」男子看着我问敏辉。

「拜託!这人年纪那么大,我怎么可能会认识?他好歹也快四十岁了!」

他的话像把利刃刺穿了我的心,我听到那滴答滴答鲜血渗出来的声音,我的心纠结在一起,眼眶像着了火似的,冒出滚烫的泪水。我止不住嘴角的颤抖,我逕自离开酒吧,朝门口跑了出去,耳边似乎传来他们两人耻笑我的声音。

痴心一片的我还以为我自己找到了真爱,自以为爱情就是这么容易得到,痛彻心扉的我在公园里泣不成声,徐徐的晚风轻抚着我炙热的脸庞,孤独的月亮陪伴着我渡过这悲痛的夜晚。

之后,我便开始隐瞒我自己的年纪,因为我的年纪就是我的痛,那种被人鄙视、被人愚弄的心,这是我一辈子的恨,我痛定思痛一定要把那些死小孩整回来,让他们知道,年轻并不是什么多伟大的力量,能够将人玩弄在掌心的那种才是最厉害的。

5.

将近十年我玩弄了不少年轻人,你知道网路交友的可怕吗?在这浩瀚的网路里,隐藏着多少事情,似乎没有人能够抽丝剥茧其中暗藏的玄机。键盘上的敲打,抒发出的情绪,一字一字流入网路上,这虚假的情感,让多少人神魂颠倒。

有多少人为爱痴狂,有多少人情所困,有多少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却依然执迷不悟的往前走,还以为自己一直朝着希望的亮点前去。

之前,我在聊天室认识了小旋,一个二十几岁的傻大学生,不过他也真好骗,我随随便便哄个几句话,装可怜,就让他花了不少钱,能够白吃白喝的感觉真好,只是现在的他,早就安稳的睡在我后院里,成为花园的肥料,其实我一点也不后悔杀了他,因为他,我才又挖掘出,原来自己是对濒临死亡的肉体是那么憧憬。

而聊天室后来因为色情广告的氾滥,消失在网路上。不过,现在又冒出这所谓的部落格。部落格比聊天室更优势,不只是单单可以认识人与人聊天,这就像是公开的私人日记本,更可以透过部落格的网志更了解这次我要下手的对象是什么样的人。

年轻男孩的照片游移在我的眼前,虽然很期待下一个对象,但是下面还是没有什么感觉,打从跟小旋的尸体做过爱后,我觉得我的胃口好像又更大了。

昨天晚上我下班后,看到一隻大概六个月大的流浪狗,躲在草丛旁,四下无人,只有天空上的月亮观望着我和小狗。我蹲下并拿出中午吃剩的麵包将小狗吸引过来,牠用水汪汪无辜的大眼看着我,摇着尾巴并低头吃着麵包,我顺势捧起一颗颇重的石头,用力的砸在牠头上。

牠惊叫一声后,只见鲜血四溅,我双眼发红,双手溅满了这畜生的血,黏稠的脑浆沾在我的手指尖,噁心,超噁心,这畜生的头部已经无法分辨出来,被砸碎的头骨、脑浆、头脑像豆腐般搅在一起,我只觉得作噁,原来不是任何生物的死亡都可以让我有情慾。我想我一定要再找一个人试试看,一定要再找回那种感觉,那种情慾的高涨的快感。

6.

我的食指转动滑鼠的转轮,网页随着我的速度往上奔驰。这几年来我已经骗了不少年轻人,每个人都被我唬的一愣一愣,傻傻交出自己的钱财,等到事后才惊觉为时已晚,而我早就逃之夭夭。

这个暱称叫家宝,大学一年级,没工作,从他的网志可以推断出他是个妈宝,而手边几乎都是最新的3c產品,约出来应该也满好骗的,他就像是温室的花朵,需要像我这种有年纪的人给他些歷练,他才不会误入歧途,伤害其他人。

现在时间是凌晨「01:30」,夜深人静是最适合下手的,我观察家宝的网志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所以我大概能够知道他的喜好、以及他生活周遭的事情。

最近他好像跟家人有些口角,连续两个礼拜,他的文章都是在抱怨家中的事情,他说他真想要找个能够陪他出去走走的朋友,不要一直待在这种高压统治之下的家庭。

最近一篇,他甚至说他想要一个人搬出去住,不想跟家人住在一起,好像要去外面看看不同的东西,他快闷死了,真希望可以去透透气。

在准备要跟他搭上线之前,我会常常出现在他的留言板上,看他当下写日记的心情是什么,我就回应些安慰或是鼓励的话。渐进式的让他知道有这号人物的存在,经过初步的认识后,我便准备开始执行我的游戏了,我将他的msn聊天室窗打开,当我输入完讯息后,按下发送键,那种虎视眈眈等着猎物的心情,又让我情慾高涨,我想日子不远了。

我:「还没睡?」

宝:「对呀!睡不着!」

我:「心情不好?」

宝:「嗯…还好。」

我:「别骗我,我都有在看你的文章。」

宝:「嗯…我知道呀,谢谢你这些日子的关心。唉~」

我:「又怎么了?」

宝:「还不就是我妈,整天就叫我读书,都上大学了,还一直把我当成小孩子看。」

我:「二十岁读大学,早就是个大人了!」哼~年轻人果然都很自以为是,我心想。

宝:「唉~真希望有机会能够出去走走。」

我:「那你就蹺课出去玩呀,反正又没关係。」

宝:「蹺课?!那怎么行!不被我妈骂死才怪!而且…」

我:「而且什么?」

宝:「而且我一个人又不知道要去哪里?又没有人带我!」

我:「说真的,你都二十岁了,自己已经可以做决定了,而且蹺课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有什么好紧张,你不也说自己是个大人了吗?」

宝:「嗯…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唉呦~只是我又不知道去哪里。」

我:「传几张照片给你看!」

我从资料夹中搜寻几张照片,我居临海边的野薑市外围,所以我都可以捕捉到许多海边日落时的美景,而我也就是靠这些照片,吸引了许多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让他们沉溺于美好的幻想之中。

宝:「好美的夕阳!」

我:「对呀,很美吧!很像假的吧!」

宝:「真的!唉~住海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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