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357章 白发魔女与无面人(8)</h1>
文件上的正文一共有三段话,第一段,关于现场分析。
“张静华生前所住小楼,位于闹市区主干道,白天来往人员颇多。根据主要证人吴先生的回忆,以及李正位电话通讯记录,案发时间应为早上八点半至中午十二点一刻之间。在这段时间内,并无一人看到李正位进入小楼。除此之外,李正位所乘坐的车辆(即李桂芬所拥有的小型轿车)也并未出现在这一区域。就算他进去的时候没被人注意到,带着尸体离开的时候总该被人瞧见——哪怕是被分尸后的尸块。如果尸块被切得很小,就需要多次携带才能取完,被发现的次数应该更多才对。”
第二段是关于凶犯的分析。
“李正位在案发之前曾经做过体检,他的右手长期患有风湿性关节炎,手指关节在活动时多有不便。而无论是分尸还是弃尸,都很难用单手完成。因此,仅凭之前发现的证据,就断定李正位是真凶,似乎有失偏颇。”
第三段是关于受害人的生前轨迹。
“张静华在死前数日,曾经在附近的药店购买一次性注射器、医用输液管、针头及止血带等物,并向药店的医师询问‘如果要让一个人死掉,需要让其损失多少血液’。由于这个问题非常特殊,医师记得非常清楚。但法庭对该名医师的证词并未采信。”
最后一段是结论。
“假如整个案件都是张静华构思出来的,想用这种方式构陷李正位,那么她只需要在当天先把男友吴先生支开,再通过电话把李正位叫到自己的住处附近见面,找机会把血液倒入李正位的车内,再在自己家里布置一下,之后再离家逃走,远走高飞——这就是一个完美的计划。如果这个计划没有成功,我们也就不会赶往澳门了。
我感觉张静华未死。”
唐宋明一下子醒悟过来——难怪拉里坚持要去澳门,原来张静华可能没死,而且在澳门留下了某种痕迹。
不过这依然无法解释拉里对这件事这么执着的原因。
唐宋明猜测,应该是有某个人对这个案子的真相有着特别的执着,所以才会请拉里这位身份特殊的人出手调查此案?
但这也说不通,以拉里的身份,完全可以自己不用动手,让别人(比如赏金猎人和私家侦探们)去调查就行了。哪用得上她亲自坐公务机跑一趟澳门?
“哥哥”不紧不慢地说:“也许,在这案子里,拉里也有参与?”
唐宋明忽然感到后背一阵发凉……以拉里的能力以及人脉,绝对可以把这件案子做得更加滴水不漏。
不过,那样就更说不过去了。她如果参与了作案,干嘛还大张旗鼓地去找张静华的尸体?
“我就说你别捡这个。知道的越多,陷入得就越深。听我的,现在马上离开,还能保证全身而退。”“哥哥”难得这么一本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