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爷,您……我们着人送您回去,您得看伤呐……”
顾承哼笑一声,“不必,死不了。”
返身跃出大门,自此将身后那一群无信无义的人远远丢弃开去。
扯出汗巾堵住伤口,不多时,鲜血业已将白绫染红。所幸路途并不远,他也理会不得路人的惊诧驻足,勉力走得稳当些,直到拐进自家巷口,方才跌跌撞撞起来。
推开门的一瞬,整个人身上一软,延捱着走回房,翻身跌坐在床上。喘气良久,这才扯出干净衣裳,撕破成条包扎伤口。
臂上的血早就干了,伤口也不算太疼,倒是右腹的剑伤铮铮作痛。包裹好,人已一身淋漓的汗,他挨不下去,一头躺倒在床上。
这点伤死不了人,他心里清楚,自然不会惧怕,只是终究要靠自己打熬过去。意识渐生模糊,他在一片迷离中,有些茫然的想到,自从沈寰离开,他竟然连一滴眼泪都没有落下过。
这是他平日自持惯了的结果,可这样一来,不免有些辜负她对自己的情意。
那么就用这些血来还罢,就当是补偿她,就当是对自己的惩罚,惩罚他抛下她,让她孤零零一个人远走天涯。
☆、第61章
<渡千山>
天边挂着一钩疏月,干枯的柳条随风乱摆,摇曳出万千黑影。
野地里只剩沈寰一人,像是个无主的寂寞孤魂。慢慢走到齐腰粗的柳树下,倚着树干立了一会儿,身子就一寸寸的滑了下去。
深秋时节的风吹在脸上,涩涩的疼。眼睛里迷了一粒沙,她伸手去拈,指尖瞬时沾染上一层水雾。
多久没有哭过了?她自己也有些模糊。上一次好像还是听闻爹爹遇害时,因为早有准备,且恨比思念来得强烈,所以也不过只是落下无数不多的,几滴泪而已。
那就痛快的哭一哭罢。迎风落泪,对月长吟,都是为着人生中的至痛至伤。她已永失所爱,正应该轰轰烈烈的凭吊一回。
她是个女人,女人该有这样肆意宣泄情绪的权利。何况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心念和欲望。想骑最快的马,想学最霸道的武功,想要活得畅快嚣张。
那么今夜之后,她又能做回昂然独立的沈寰,孑然一身,无挂无牵。
可今夜流满双颊的眼泪,却是为着一个并不浓烈的人。温雅恬淡如春风,徐徐拂过,润物细无声,会让她在以后每个春草萌发的静夜,生出无限怀恋。
痛过之后,日子还得照旧。
杨轲的话回荡在耳边,他不是毫无目的的跟上她。从前说过的事,现下已彻底没了踯躅的理由。她不必仔细掂量,也知道自己并不适合混迹江湖。到底是富贵官宦人家的底子,她和那些武行中人格格不入。
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江湖融不进,庙堂回不去。要活得潇洒,又想有作为,投奔起义军是个不错的出路。
八百里秦川怡人,汉水洛水跌宕缠绵。明朝伤逝过后,她会毫不犹豫,踏上属于自己的西去征程。
清早洗漱完毕,沈寰吃了几口小店寡淡的菜粥。白音对镜贴花黄的时间颇长,走出来时已变身一个面皮青黑的少年。细眉细眼,是扔在人堆里过目就忘,压根记不住的长相。
沈寰看着她,笑着点头。她也歪着脖子打量沈寰,半晌毫无征兆的冒出一句,“大爷,您眼皮怎么肿了?是昨儿没歇好?”
她不由暗恨,怎么这妮子的观察力这么好,“一夜无梦,睡得不能再好,想必是睡多了的缘故。”
白音细长的双眸里有明显的质疑,长长的哦了一声,“我还以为您哭过了呢,别是想起了您的未婚夫婿,又觉得舍不得就好。”
心口还是微有一酸,她换上调笑口吻,“你对他倒挺感兴趣,有事没事总挂在嘴边。赶明儿带你回京里,把你卖到他府上做丫头,兴许他瞧着你颜色动人,一高兴抬举了你也未可知。”
白音不害臊,因为打小就知道,自己这样人存在的意义就是让大户人家收做妾室。讪讪笑笑,“我可不敢,那是您的人。我要是蹬鼻子上脸,您还不活剐了我。”
幽幽笑过一阵,才问起,“咱们今儿得从这儿走了罢,您想好接下来去哪儿了么?”
掰了一半胡饼扔给她,沈寰回答,“去潼关。”
白音小嘴张的老大,“潼关?那得多远呐……少说,少说,”掐着手指头算了一阵,惊呼道,“也得有两千里路罢?”
“怎么着,爷带着你,和你共乘一骑,你还嫌弃山长水远了?”沈寰挑眉看她,“会骑马么?要不自己来?虽说你也没个四两肉,到底也是有大活人,我还怕没得再累坏了马。”
白音抿嘴一笑,讨好道,“别,我还不是怕您辛苦。那咱们一路上,打尖住店,可得省俭着来了。这一走怕是得用上两个月,等到了那儿都入冬了。”揪了一小块饼子,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话说怎么想起去那儿,有您的亲戚在?”
沈寰笑笑,故作神秘,“甭问,到了地儿,自然就知道了。”
当真是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到达潼关卫城门下,已是隆冬时节。眼前是雄关漫道,身后是西风猎猎。白音一介江南碧玉,却很懂得欣赏北地风光,“真有意思,顶雄浑的意境,也像是一幅画,只不过有点苍凉。”
沈寰听过一笑,回眸逗她,“可惜已被贼人占了。”扬起马鞭,遥指守城兵士,“隆庆十一年,十八寨七十二营的起义军在襄阳会师,分路分兵,拿下甘陕数十座重镇。如今三年过去了,朝廷仍然没能收回全部失地。这里还是顺天王高凤翔的地盘,看见那城墙上迎风招展的旗子,上头那个硕大的顺字就是明证。”
她回身,马鞭倒转,轻轻挑起白音尖尖下颌,“所以,咱们要去的地方,是朝廷反叛的老巢,我是要带你去做贼人了。怎么样,怕不怕?”
白音痴痴愣愣,一脸迷茫,半日反应过来,啊了一声,“反贼……”
沈寰笑而不语,没想到她下一句,已拍着手做欢喜状,“好啊,这才像话嘛。我就说您这么有本事的人,不远千里跑来这个地方,肯定是有大事要做,绝不会只是投奔亲戚那么无聊。怪不得一路之上咱们一个贪官也不杀,原来是心里有更大的图谋。嗯,可不是嘛,一个个的杀过去,费事又不起作用。倒不如起兵造反,真刀真枪的和朝廷拼。说不准赢了天下,您将来就是大将军,大丞相。”
“我做大将军?”沈寰哑然失笑,“古往今来,你见有几个女子可以位极人臣的?”
“怎么没有,花木兰要是不主动辞官,想必也能封侯拜将。别说人臣了,女人连皇帝都做得。武则天是前无古人,却也未必一定后无来者。”
沈寰不由刮目相看,“瞧不出啊,人长得娇小,志向倒不小,还一点都不怕做朝廷反叛。可我去做了大将军,你怎么办?总不能一直跟着我鞍前马后的,当个跟屁虫罢。”
白音怔了会子,有些抱憾的一叹,“说的也是,我又不会骑马射箭的。”顿了顿,眼睛忽地一亮,“不过我会缝缝补补,还会烧菜做饭。行军打仗,总缺不了后方补给。我就是这样的人才啊,一人能当俩人使,既能干又划算。”
沈寰听得直乐,还真是吹牛不上税。转念想想,这个把月相处下来,她也确实把自己的生活起居打理得有模有样。一路之上,有许多自己想不到的细致地方,她也能一一照顾到。
回味片刻,终是给了一句极大的肯定,“你也算是个心细能干的,要是生在大户人家,只怕会是个温婉贤惠的媳妇。”
白音嘻嘻笑着,一脸得意,“那当然了,所谓宜室宜家说的就是我这样人。论贤良淑德,我可是深谙个中滋味的一把好手。”
再好的人也禁不住三句话就自夸,沈寰懒得再看她,回过身,嗯了一声,“还真是,粪叉子挠痒痒——正经也是一把好手。”
说完俩人都笑了出来,伏在马背上平着气息。突然间,身后响起一片乱哄哄的声音,有哭喊叫嚷,有马蹄急骤,像是一阵狂风呼啸,又像是暴雨忽至,纷乱且让人悚然。
俩人忙回头去看,远处烟尘滚滚,一队官兵正赶着一群流民。一路边砍边杀,马群随风而来,喊杀震天,再杂以惨号,听着十分凄厉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