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1 / 2)

<h1>第30节</h1>

岂料刚上前两步,沈寰一扭身,先甩袖走了。幸亏走得不算快,他追上去,看着她的侧脸,一时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才好。

拽了拽她的袖子,结果招来一记白眼,“少拉拉扯扯,才刚没得着机会动手动脚,这会儿来我身上找补?”

身子顿时一僵,看来他还是高估了,自己对她冷语讥讽的承受能力。

可问题还得解决,吐纳两口气息,换个方式说道,“不是你看见的那个样子。事出有因,也很突然,所以来不及和你细说,其实......”

“来不及说,但是有时间做,前脚才和我海誓山盟,后脚就送人家回家。什么意思?是打算两头都占着?瞧不出来啊,心思还挺周密,早就说你桃花运好,看来还真没说差。”

一口气下来不打磕绊,余光瞥见他越来越苍白的容色,冷笑着总结,“不就是人家姑娘还惦记着你,想要和你再结百年之好么。动心了罢,至少是不忍坚拒。”

“没有。”冲口而出,话音含着负气的委屈。这人怎么能这样,连珠炮一般的数落,让人一句插不上嘴,字字句句还透着满满的不信任。

他的心意都白白付出了么?她感受不到?还是故意冤枉自己?

沈寰昂首朝前看,半晌也没听见他一句解释,心里好笑,冷哼一声,爽性快走几步撇下他不搭理。

走出半条街去,身后的人也没再追上来。真是气性大了,敢这么拿乔。忍不住想要回头看看,又觉得不能凭白给他脸。凭什么他不好好解释,要让自己一句句逼问。

素来强势惯了的人,又心高气傲,何曾想过别人的难处,临事便愈发显出得理不饶人来。

顾承不远不近的跟着她,彼此相距不过十来步。他脾气虽好,却也不是泥捏成的,遑论这半天下来心里正自不痛快。

可眼风不离前面走着的人,那样清瘦飘逸,身子裹在素白直衫下,更显伶仃孤单——毕竟是才刚大病初愈。

他心上一疼,犹豫片刻还是放低姿态,上前一把搂住她肩膀。原本俩人身量上还是差着一头多,这样一来他就得俯身来就和她。

沈寰下意识抖动双肩,竟然没甩脱,可见他搂得多紧。

“真不害臊,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她气恼的娇嗔道。

他笑得云淡风轻,“你现下穿成这样,人家看着,只当我搂着自己一个小兄弟,爷们儿间亲昵点有什么可害臊的。”

她斜睨着他,想不到他无端受了抢白,还是能拉得下脸来哄自己。天知道他这样一个自尊心强的人,能做到这一步,该是因为多在乎。

心软下来,话也就跟着软下来,“我是气你不声不响的就跟人跑了,有事儿也不言语,是安心要瞒着我?要是我不跟过来,你回头会老实告诉我么?”

他想了想说会,只是在找合适时机,“其实早前方姑娘来找过我,我才知道,她是个那么刚烈要强的性子。虽然我不能应承方家的话,可也不方便在这个时候直截了当拒绝她。她哥哥的担忧也对,万一再有个想不开,我岂不是太对不住人家。”

“这和你什么相干?要怪也只能怪他们家心思不地道,当日嫌弃你在先,这会子出了事,倒跑来拿姑娘性命做要挟。亏他们做得出,合该送这家人四个字,好不要脸。”

他没应和这话,半晌才笑笑,抚着她肩头问,“发泄完了没?”

她冷冷幽幽的看他,“怎么,说重了,你心疼?”

“不是,”他笑着摇头,“发泄完了,咱们就不再说这个。只是今后一段时间,方家人大约还是会找我。这事儿没那么容易完。”

她横眉立目,“那你打算怎么着?”

他笑笑,颇有几分深意,“你就别管了,总之我不会做对不住你的事儿。这点信任,咱们之间总还是有的罢?”

她默默认可,然后纯粹出于好奇,调笑着问起,“可你这个人心肠软,又不会拒绝人。人家一哭二闹三上吊,你还不被吃得死死的?”

“我就那么没用?”他一脸不满,“要是真那么容易被人拿捏,还用得着你之前一番大费周章?”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用方才的话回敬他,“好不要脸!你果真不是什么好人,对自己的判断还挺准。既这么自信,我更是要听听,山人到底有何妙计?”

他咳了一声,跟着轻轻叹气,“总归是要人家姑娘死心就好。她看上我什么了,我左思右想,无非也就是性子好这点罢。除此之外我这人也没什么长处……”

眼见她一脸不以为然,忙不迭要打断,他摇头笑笑,接着说,“我估摸的要是不错,那就只能让她见识见识我不好的一面。譬如说,我其实是个脾气很坏,性情暴躁的人……”

她更是不信了,“就你?先发个火来我瞧瞧,让我也长长见识,看看你不高兴起来能成什么样儿。”

顿了顿,禁不住撞了撞他的腰,“说真的,你会么?”

“也没多难罢,”他一手摩挲着鼻翼,眼中含笑,“有句话叫近墨者黑,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小猪闹情绪么?到时候有样学样也就是了。”

她霍然瞪眼,拧着眉毛看他,“行啊,学会挤兑人了。还敢奚落我,你说谁是小猪?”

顿住步子,是因为她的手又开始不老实,一把掐住他的腰。他被弄得怪痒的,只好一边躲一边低声喝止,“别闹,大街上人都看着呢。”

她不理,满不在乎的挑眉,“这会儿又怕人看了,之前抱着我满街跑的时候,不是顶潇洒?”

那是因为着急,更是因为在意!俩人停在原地,想到此处关节,不由相对笑出声来。

半日还是顾承先揽过她来,对着她一字一句认真道,“总之你要相信我。咱们走之前,我争取料理好这件事。要是他们不再找我自然好,如果还不死心,那就要做得循序渐进些,务必以不伤人性命为原则。好不好?”

她眨眨眼,反正这已是他能想到最好的方式。只是她并不信,真有人能为一个几乎算是陌生人的男子,再度戕害自己性命。蝼蚁尚且贪生,女人要死要活多半是为拿腔作势,究其目的,不过是想逼迫他就范而已。

依着她,这种事就该快刀斩乱麻!

点点头,只当是同意了他的说法。其实心里已有了打算。她笑而不语,暂且按下这事儿不再提。

方巧珍毕竟是闺秀,家里人再纵容,也不能成日出门去寻顾承。但自从相见过,她心里好像就落了停。人一踏实渐渐也就生出底气,病中不曾留心容貌颜色,这会儿终于在意起来,连带出门时都会精心打扮一番。

这日去庙里还愿,她一身鲜亮的鹅黄襦裙,窈窕婀娜,清新明艳,像极了一株随风招展的迎春花,蹁跹俏丽。

刚出了宅门,才要上轿,抬眼就看见对面站着的女子。白衣白裙,头上一根珠钗也无,乌黑的头发挽成堕马髻。明明是朴素至极的扮相,却自然生出一种风华。让人犹是想到一句,淡极始知花更艳。

不过这相貌太过耀眼,令人一见难忘。她已是第二次再见了,如何能回忆不出。

可上次在胭脂铺子见到这张脸时,明明是个少年来着,怎么忽然变作了女儿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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