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216章 快来给代王投资吧!(求订阅)</h1>
在朱慈烺送给玛丽.曼奇尼的宅子里面,今天晚上正是通明。一栋西洋小楼之内,一席便宴,正是宾主尽欢之时。
曼奇尼的宅子原本叫庞家花园,是庞天寿的宅子,位置有点皮僻静,而且紧挨着老山宫,是个金屋藏娇的好去处,所以被朱慈烺收购来送给曼奇尼了。曼奇尼住进来后,朱皇帝又不断花钱扩建,将宅院的占地扩了一倍,还建了一栋西洋小楼。这栋西洋小楼建成后,朱慈烺在老山的时候,约有四分之一的夜晚是在这里度过的。
当然了,朱慈烺在曼奇尼这里过夜的主要原因还是为了工作......当皇帝真的很辛苦啊,根本就没什么上班下班的概念,白天忙完了,晚上有时候还继续为国为民操劳,真是太辛苦了。
而朱皇帝在曼奇尼的宅邸内过夜的时候,通常会安排一些非常私密的会客——和那些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被人盯得死死的先帝们不同,朱慈烺一直都有自己“私人时间”,去进行一些不便公开的活动。最早是通过寇白门的“会所”和一些江南士林的败类接触,进行抹黑造谣活动......什么摸金王爷,什么倒斗摄政,什么讨胡虏檄的大签名活动,都是通过这个渠道整出来的。
后来宫廷迁到了老山,寇白门的“会所”也关了张,她本人也被召入宫廷当了女官,朱皇帝就暂时丧失了“私密渠道”,只好通过皇家商会的掌柜们去执行一些特殊任务,总是觉得不方便。
在曼奇尼到来并且请求成为皇家情妇后,朱慈烺就把曼奇尼的宅邸当成了一个“灰色空间”。不仅用来会见在野的士林名流,也用来进行一些不方便在宫中进行的商务活动——商务活动难免要签订合同,而合同纠纷又不可能完全避免,产生纠纷后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有时候又是最佳的办法。
所以朱慈烺就不能用皇帝的身份去签合同了,要不然产生纠纷怎么诉讼啊?大明皇帝状告某某?还是某某人状告大明皇帝?这不得把纪坤那个大理寺卿为难死?
因此朱皇帝就需要一个假身份和一个能代替他上庭的代理人了,所以他就在曼奇尼宅邸中用“皇家商会襄理朱耀飞”的名义和人签约,同时让玛丽.曼奇尼充当合同的“担保人”。
在“朱耀飞”不能履约的情况下,合同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玛丽.曼奇尼,又玛丽.曼奇尼承担一切法律上的后果......如果“朱耀飞”需要起诉,也会让玛丽.曼奇尼出面提告。
这样大理寺和地方的判官所就能依法进行裁判了。
而今天被“朱耀飞”请来曼奇尼宅邸的都不是外人,而是代王朱慈炯,户部尚书郑芝龙,工部尚书沈廷扬,还有一个刚刚从上海被人拎回来的福王朱慈炋。
朱慈烺,不,而是“朱耀飞”请郑芝龙、沈廷扬、朱慈炋来曼奇尼宅邸的目的,则是为了替代王朱慈炯拉风险投资。
朱慈烺是好哥哥啊,好哥哥当然不会挖个大坑把弟弟推下去就不管了,这样就是不是好哥哥了。好哥哥一定会为坑里面的弟弟准备一把铁锹,让他自己开挖阶梯往上爬的。
而把郑芝龙、沈廷扬、朱慈炋都请来,当然是为了筹钱给好弟弟朱慈炯“买铁锹”了。
能把朱慈炯从西北的大坑里挖出来的,可不是一般的“铁锹”,那可是非常昂贵的“铁锹”,怎么都得筹个几百万两,指望大明朝廷是不行的,而且也不合适,因为能把朱慈炯挖出来的,是一个商业项目。
虽然朱慈烺跟弟弟保证过,只有朝廷能拿得出来,他一定没有二话,但是朝廷困难啊!
不信让他自己去找郑芝龙问一问,真没什么钱......既然朝廷没有钱,就只能让私人来掏钱了,所以就有了今晚的聚会。
“今晚上,没有什么君君臣臣,只有生意,只有买卖......我请一官大哥公,沈总舵主,小福王,你们要是觉得代王在西北的买卖没有前途,也不必给我朱耀飞面子,一文钱不投也没关系,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