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未心里头说不出的感觉,她本该厌恶这个人的,却厌恶不起来,宋陆的眼神,小心翼翼的,太像一个缺爱的孩子。
宋陆看到了她,急忙打着伞过来。
唐未下了车,宋陆看到跟自己相似的脸,那种感觉,很奇妙,说不出的亲切,他张开嘴要喊人,嘴笨,憋了一会儿有一点急,小声叫:“姐、姐姐……”
宋陆,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孩子。
宋陆看她不吱声,紧张的握紧伞,她不想认他吧,宋陆急忙把手上的袋子给唐未,脸红着:“给你的。”
唐未还是接过了,她说谢谢,宋陆特别的开心,牙齿很白,笑起来很温柔。
贝华那样的人,竟然会把宋陆教成这样。
“你有一个姐姐。”
唐未犹豫了片刻,和他讲:“同父同母的姐姐,叫宋蜜,在西藏。”
宋陆点点头,声音很温弱:“我有给她打电话,她不大理我。”
他也知道的,他不受欢迎,他是私生子。
每年,只有节假日的时候他才能见到贝华。
并没有讲几句话,唐未给宋陆叫了车,送他回去。
回到家,唐未上了楼,环着手臂倚着玻璃门发呆。
卫阳端了一碗水果上进屋来,放下问:“在想宋陆?”
唐未点点头,她其实之前也了解到,宋时笙胆子小很少见宋陆,贝婚未婚生子也瞒的很紧,也只有节假日才飞过去,宋陆是一个人在国外长大的,跟着保姆,带他的保姆去年癌症去世了。
“我不能管他。”
唐未叹气,宋陆是可怜,但是她真的不能管他,如果只有宋陆一个人她可能会照顾一下这个孩子,可是宋陆背后有贝华,她不会沾这个麻烦。
“我原本想着和宋蜜说一下,毕竟她们是同父同母,但是想到贝华,我就想着还是闭嘴吧。”
唐未不想管这些事,人不能太圣母,顾多了是自找麻烦。
唐未捏了一颗草莓,举着盯着看,她叹气,真的是很感慨:“贝华是真自私,她是真不爱孩子。”
真爱,挤也能挤出时间,宋陆不至于成这样。
第九十四
宋陆开门进屋。
贝华咳了一声,她脸色很不好,她在发热,头很疼,她问:“你又去找唐未了?”
宋陆点点头,贝华喝了口茶,又咳了几声,跟他讲:“人你也见了,她们不会跟你亲的,别浪费时间了,你赶紧买机票回去上学。”
“……我不想回去。”
宋陆坐下来,两只手勾着,头垂的低低的:“我想留在这里,我不喜欢那边,我喜欢这里。”
贝华又咳嗽,她心里头犯恶心,老是想吐,她冷了脸:“不要再说了,赶紧回去。”
宋陆头垂的更低了,细瘦的手腕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痕。
贝华抬手捂住嘴,又喝了半杯茶,她真是不舒服,她回头看着宋陆,脸色又温柔的:“妈妈这里的事情很快就办完了,办完了就能过去陪你了,对了,不要乱花钱,你小孩子不懂事,这样把,钱我先帮你管着。”
为了安全,宋时笙把资产都转到了宋陆的名下,贝华也是怕惹祸上身从来不经手。
宋陆嗯了一声,默默地上了楼。
贝华抬手捂住脸,心里烦闷,一把恨烧了很多天了,宋时笙懦弱了一辈子,到最后也没让她失望,什么都招认了,钱基本被追缴回来了,幸好她早有防备,虽然不多,但够她过的了。
吐了口气,贝华胸闷发闷,她站起身,突然喷出了咳嗽,嗓子像要撕裂一样,她咳了一口痰吐到垃圾桶里——
……
她盯着垃圾桶里带血的痰,张着嘴巴,猛地捂住了嘴!
市一医院。
“均均!又哭了又哭了,哎哟我快疯了!”
唐未拎着汤进门,就听到洪琳琳中气十足的在叫,孩子原本在哭,唐均抱着妹妹洪乐,洪乐立刻就不哭了,挥着小拳头哼叽。
“是个小花痴。”
就喜欢让唐均抱,洪琳琳翻了个白眼,笑着喊唐未坐。
李蕾和唐未一起下的班,一块儿过来的,李蕾抱洪琳琳的儿子洪欢,艳羡着,儿子呢。
唐未倒汤给洪琳琳喝,洪琳琳胖了一圈,气色特别好,喝着汤她笑着讲:“这两个小的可折磨死我了,白天哭晚上也哭,把我跟唐均累死了。”
鱼汤特别好喝,洪琳琳拿了小碗倒了一碗给唐均,喊他:“孩子我抱,你赶紧把汤喝了,饭都没吃呢。”
洪琳琳特心疼,跟唐未讲:“我是胖了把唐均都熬的不长肉了,可心疼死我了,他心比我细,他不放心保姆,有时间就自己带,比我带的都好。”
说完洪琳琳接过女儿,喊唐均赶紧喝汤,家里的保姆已经送饭来了,一会儿就到了。
门突然被推开,万莹云带着万莹甜进门来,洪琳琳拉下了脸。
万莹云抱着一束百合,还拎了一盒燕窝,她先和唐未打招呼,然后去看孩子,洪欢在婴儿床上。
“哎哟,这么胖,又白女嫩,琳琳,长得像你,太可爱了。”
万莹云大笑,洪琳琳也笑,万莹云想要抱洪欢,唐均拦着,他讲:“他刚吃过奶,他要睡了。”
万莹云笑一笑,夸赞唐均懂事,她自己搬了张椅子坐在唐未身旁,喊万莹甜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