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洲的确是跑路了。
他出了门又进自己家换了身衣服,这才匆匆下楼去买早点。
一路上胡思乱想,先回味她在自己身下娇吟乱颤的香艳画面,又自豪自己第一次就发挥得蛮好,不像别人说的处男会秒射,再后悔出门前怎么没多问几句,不知道她想吃什么。
他当然不像在她面前表现得那么沉稳镇定,那都是装的,为了显示自己的魅力。
他听警队的兄弟们说,女孩在性爱中更喜欢强势的男人,喜欢被支配、被掌控。
那他必然就要表现出这一面。
其实他的脑子里早就在放烟花了,还是粉红色的,炫得他晕乎乎的,走路都是飘的。
她会喜欢吃什么呢,刚才该加个微信的,他可真是没脑子。
琳琅满目的早餐散发着热气腾腾的香气,每一样他都想买回去给她尝尝。
她那身软肉揉着太舒服了,他要好好养着。
手里提着各式早点快步往回走,他想见她,更怕饿坏了她。
就是这么凑巧,一个男人脚底抹油似的从他面前蹿过,远处一个妇女嚎叫着追上来:“抢劫啊,我新买的苹果手机!”
他提着早点挣扎了一瞬,还是扔开转身去追那男人。
警察的正义感让他即便没穿那身警服,也无法束手旁观。
他还不知道自己会因此错过什么,直到他发现因为一念之间的抉择,自己永远地把独占她的机会抹杀了。
想要亲她抱她进入她,却只能和别的男人共享。
那时的他阴暗地想:如果回到这一刻,他宁愿愧对正义,也要飞奔回去把她锁起来藏好。
他要她的眼睛只注视自己,他要她的吻只属于自己,他要她的心里只有自己。
可惜没有如果。
他追到了劫犯,打电话通知同事来带回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