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乐去哪儿,两小只便摇摇晃晃,急急忙忙跟去哪儿。
“我特招狗喜欢。”知乐不失得意。
“他们还没有名字呢。”跑了半天,人与狗都累了,终于消停下来,知乐抱着小狗坐在地毯上:“哥哥,给他们,取个名儿吧。”
沈程靠着沙发背,低眉垂眸,神情略慵懒,“你随意。”
知乐便不去打扰沈程,自己思索起来。
老家的猫猫狗狗取名都十分随便,以顺口和大致应景便可,什么小黄,大白,黑黑,喵喵……稍微特别点的不过是小孩们看过动画后,一时兴起,叫奥特曼,佩奇之类的。名字不过是个代号。
知乐没有考虑很久,很快灵光一闪,决定好了。
“你叫小乐,你叫小程。”
“知乐的乐,沈程的程。”
沈程目光一顿,抬头:“换一个。”
“为什么?”知乐不解:“刚好两只,又刚好,跟我们很像,这名字,不好吗?”
“……哪里像?”沈程目光掠过两只小狗。
两只小狗今日兴奋过头,院子里疯跑了半天,快累瘫了,此刻乖乖趴在知乐脚边,一动不动。
“这个很白,像我,这个黑一点,像哥哥你。”知乐煞有其事,认真解释。
沈程:……
沈程并不黑,属于男人正常的健康肤色,甚至比一般男人还要稍微白那么一点。不过跟知乐相比,的确算“黑”,知乐天生皮肤白,又常年在家中,哪怕在老家,也少经风吹雨晒,皮肤光洁度和白皙度,堪比许多女孩儿。
萨摩耶全身雪白,阿拉斯加灰绒绒,单从外形说,也算……应景。
“换。”沈程言简意赅。
知乐想了想,道:“要不,白的叫小程,灰的叫小乐。”
沈程眉头跳了跳,黑沉沉的双眸盯了知乐一眼。
“还是不行啊?”知乐想不通为啥不行,一时也想不出其他的名字,倒是可以叫小白小灰,但更想叫小乐小程。
“要不,哥哥你取吧。”知乐最后说。
沈程捏了捏眉心,知乐坐在地毯上,和两只小狗一起抬头,看着沈程,眼中充满期待和信任。
沈程搭着双腿,凝视着腿上笔记本的屏幕。
几分钟后——
“算了。”沈程说:“你爱怎么叫怎么叫。”
知乐反应过来,顿时笑了。
“还是这两个好吧。嘿嘿。”旋即眉头一扬,毫无心机道:“哥哥该不会,是取不出来吧。”说完便低头去看小狗了:“从今天起,你就是小乐,你,就是小程,都要乖哦。”
得到名字的小乐与小程蹭蹭知乐脚背,默认接受。
沈程唇角微抿,算了,何必计较一个代号,他开心就好。
小狗们带来的巨大快乐一直持续到当年晚上,直到夜深,该睡觉了。
知乐玩归玩,晚上仍旧没有忘记写日记,当晚在书房写完日记,等沈程忙完,便一起走出书房。
小乐小程早已躺在它们温暖的狗窝中呼呼大睡。
知乐跟在沈程身后下楼,径直往他的卧室走去,沈程却忽然停下。
“怎么了?”知乐有点困了,左右看看,发现停在沈程卧房门口。
“我到了,”沈程说:“你自己回房。”
知乐过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不一起睡了吗?”
这几天沈程晚上都到知乐卧室陪|睡,知乐很喜欢,并很快习惯了。但显然,沈程并不习惯。
在此之前,沈程从未与其他人同|床过,所以无从比较,但根本不用比较,也能得出知乐实在不是个好“床|伴”的结论。
为什么白日里看着那么乖那么规矩的人,睡着后却判若两人。
沈程睡姿很好,一旦躺好,几乎可以维持同样的姿势到天亮,宛若僵尸。知乐则可以换无数个姿势。
翻来翻去倒也罢了,为何喜欢抱着人睡?
无论沈程怎么推开,怎么压制,知乐总会不知不觉缠上来,从那熟稔的姿势和神态,显然以前曾习惯抱着布偶之类的东西睡觉。
然则沈程并非玩偶。
沈程甚至轻微的讨厌肢体接触。
这几日的耐心已快达至极限,精神力也同样快超越极限。
“可我,想跟哥哥一起睡。”知乐说:“哥哥的身体很温暖,抱着,很舒服。”
沈程说:“明天给你买个玩偶。”
知乐却摇头。他并没那么喜欢玩偶,家里那个是小时候爷爷买的,抱惯了,方一直放着。
“真的不能一起,睡了吗?”
沈程颔首。
知乐张张嘴,却听沈程道:“我很困了,想睡个好觉,可以吗?”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坏脾气不留情面的直接赶人走,但克制的语气中,隐隐有丝不耐。
知乐马上感觉到了。
知乐看着沈程,初时仿佛有点不解,但慢慢的,仿佛明白了,“因为我,哥哥这几天,都没有睡好吧。”
知乐轻声说:“对不起啊。”
墙上的壁灯照射下来,沈程比知乐高半个头,微微垂眸,眼中映照出知乐的脸庞,以及安静而歉疚的双眼。
沈程静了好一会儿。
两人静静站着,寂静的夜里,似乎听得见彼此的呼吸。沈程将头转向一侧,看向延伸的走廊尽头。
“不是你的错,”过了片刻后,沈程开口,声音仍有些克制,却不再是之前的不耐,说:“我本来就容易失眠。”与知乐同睡,的确有所影响,但真正的主因还是在于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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