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2)

那几年来她愚昧、无知、像是一只无头苍蝇,妄图追逐远在瀚海苍穹尽头的雄鹰,却忽略了至亲。

她其实是该死的。

命运有时候真挺像那么回事,将一切都伪装的天衣无缝,伪装的理所当然,让桑渴觉得她不过也是那芸芸众生普普通通的渺小蜉蝣之一。

可是到头来桑渴却发现,原来她压根就不是,她是那个被世俗抛弃的异类。

但是桑渴已经很少去想这些事,她只想好好重新来过。

几小时过去,花有些蔫巴了,桑渴傍晚时忽然发现,扔掉手里的小人书匆匆去找了一个塑料瓶,将它留在水里养了起来。

做好一切后,桑渴松了一口气,摸一摸软软细腻的花瓣,又恍惚着想起那个送花的小男孩。

别扭的,脸红的,但是眼神锋利笃定至极。

他要完成这件事,为了某个人?

记忆绕不开树脂花。

巴掌大小的东西,蜂蜜色的树脂剔透晶莹,里面是一朵永恒不败的红玫瑰。

年幼无知的年代里,她究竟为什么会成为一只飞蛾?

明知是火,仍义无反顾。

因为那些音容笑貌,真真切切她是被偏爱过的。

裴行端。

裴行端。

裴行端。

桑渴猛地站起来,椅腿在地面摩擦发出尖锐的声响。

她大喘气着抱着头,别想了!别想了!

他对你只有恶意不是吗?

那些怜悯施舍的好意都是你幻想出来的。

低下头冷不丁看见绑花带的底部颜色突兀的纸张。

惊疑不定中桑渴喘息着将那张纸取出来,手指微微颤抖。

他的字一如既往的好认。

“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桑渴愣愣看着这一行字。

她眼眶骤然发酸。

不知不觉盯着看这张纸条已经呆站了半天,舅母进来送牛奶她也毫无察觉。

准备入学的前几天,桑渴仍然时时跑去书店帮忙。

阚老太一听说她要重新回去念书,开心坏了,又起大早去市集买了一只母鸡回去煲汤。

搬水工个子较高,平头短发,蜜色的肌肤。

桑渴听见门外的车胎声立马放下手里的笔,主动去撑开门帘。

不料两张脸面对面时,双方都愣住了。

这是两年后,异地他乡旧人重逢,很不寻常的戏码。

蜜色肌肤的青年人不修边幅,唇瓣有些干涸皲裂,饶是入了秋他也只套了一件灰色的制服单衣,有碎皮的唇瓣颤动了两下,他的眼神开始火热起来。

人生有三大幸事。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

这样文邹邹的念头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就在青年人脑海里乍现了。

“桑...桑渴?”他语带激动的颤栗。

桑渴倒是没有他那样过分激烈的表示,但震惊是有的。

他是,杨培东。

很久没见了,桑渴记得他家以前很有背景。

可是现如今....

桑渴低低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这,这么巧。”杨培东挠了挠头,目光是掩盖不住的喜色。

昔日里平头个儿高的少年长大了,五官也变得有些不同以往。

桑渴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这样始料未及的碰面没有给她丝毫缓冲的余地。

但是昔日暴行他也在场。

不好不坏,不喜不厌,一个旧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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