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了不少,你看着还是那么有精神。”张老爷子和郑义算是老友,两人年岁相近,可郑义看起来却比张老爷子年轻十岁。
一个走路还需要拐杖,一个健步如飞、神采奕奕,确实是令人感慨。
“你这么多年在外头走商,赚得不少吧?”张老爷子看着郑义虽不见苍老,但却多了不少风霜的脸庞,多少有些感慨。
郑义也曾经是长柳镇上的人,跟张老爷子相识多年。三十来岁的时候,向往书中所写的大好山河,就带了银子出去游历。多年后归来,竟在外头做起了走商,回来将妻儿接了出去。
距他上回离开,就又是五年过去了。
“对了,我这回从崖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来卖。你肯定没吃过,我送你些。”郑义有些兴奋,他初到崖州,那处的风土人情让他有些流连,不过实在受不住高温,待了一月多,还是逃了出来。
“你瞧我,是不是黑了不少,都是在崖州晒得,本来我看起来还能更年轻些呢。”郑义大笑,仰头饮尽了杯中酒。
“你给我带了什么?”张老爷子有些好奇。
“那里的人都叫它‘越王头’,关于这个还有个故事呢。”郑义又饮了杯酒,拿着筷子在碗碟上敲了起来,“相传林邑王与越王有怨,使刺客乘其醉,取其首,悬于树,化为椰子,其核犹有两眼,故俗谓之越王头,而其浆犹如酒也。无色透明,味道清香,你一定要试一试。”
“这故事倒特别,我还真的要试试了,多送些到我府上。这等新奇东西,我得让季家小子一起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