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认为重生过来,便不要计较还没发生的事,至少在旁人眼里,唐博轩对他是真真好。
但在程景这里行不通,他本就不是什么君子,他只信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上辈子没报的仇,只能这辈子来报了。
更何况,他太清楚唐博轩了,这辈子只是阴差阳错出了陆莹这么个意外,不然同样的事情依然会重演。
他可没功夫等唐博轩玩腻了对他挥之即来挥之即去,被轮番与唐博轩有关的事情伤的遍体鳞伤,最后还得承受唐博轩突如其来变态窒息的情感。
上辈子,他活得像个没有自由的废物,一团被踩在地上揉扁搓圆的泥,任人宰割。
所以,他唐博轩可以打着爱的名义肆意伤害,凭什么他就不能反过来保护自己。
自然了,他也不只是想自救,有些利息该拿得还得拿,程景勾起一笑,清澈的眼眸瞬间荡漾起碎波,看似款款深情,实则眼底一点温度也无。
“看来少帅清楚自己的处境嘛,那很好,就不必我多费口舌了。现在,你应该是进退两难了。”程景没去回答唐博轩的质问,反倒淡淡说道。
“要脱困的话,有两个选择,第一乖乖向唐博文交权,日后你就不是北平城的二把手了。第二,向陆青远投诚,利益相交之下,说不定还能保住你的位子。”
程景侃侃而谈。
唐博轩却听得气血翻涌,“程景,你心何其狠毒!”他指着程景,双目充血。
“考虑考虑吧,其实我建议你还是向唐博文服个软算了,毕竟你们还是亲兄弟啊,做弟弟的总不能看着你讨饭吃吧!”
程景“好心”地建议道。
说完,他示意持枪的人离开。
那人脸上一条长长的刀疤,横跨整个面部,骇人不已。
若是陆莹在场,定能认出这就是那场爆炸案的匪首。
那人并不甘心随着程景离开,依旧拿着枪指着唐博轩的头,像是随时想击爆唐博轩的头。
程景不动声色地朝着他使了眼色,走廊处正是一面部丑陋的老头,德叔的身影。
程景可是领教过这老头的厉害,他性情古怪,看似是唐博轩的狗,但似乎又没到言听计从的地步。
每每只要唐博轩被刺杀,德叔就身手矫健起来,无数次救下了唐博轩的命。
前世程景每次都策划着趁着刺杀的档口逃出去,所以每次都被德叔逮个正着。
他清楚的很,只要德叔想,这下他们已经倒下了。
“方兄,来日方长,有时候死不是最痛苦的事,活着才是。”程景面色淡漠地对着刀疤脸道。
刀疤脸这才不甘心地收回木仓,走之前觑着那身影,出其不意在唐博轩膝盖上打了一木仓,霎时血雾蹦出,唐博轩也应声跪下。
他满眼屈辱,夹杂着痛苦,狼狈极了,哪里还见刚才掐着程景脖子趾高气昂的模样。
程景回头看了一眼,走廊上的身影还是未动。
他笑着看了一眼狼狈的唐博轩,这辈子看来是老天都不愿意帮你了。
……
京师大学堂
这一所大学是目前最早的大学,在国人心中也是教育的圣地。
杨柳依依,石板路上落英铺地。来往之人皆是手不释卷,长衫的先生,中山装的男学生,素色旗袍的女学生交织成一副极具特色的景色。
“你看了那个一先生写的葬花曲了吗?”这一天突然在京大学子间流传起一个名为一的人,一个名为葬花曲的故事。
“什么葬花曲?陈梦瑶,你少看一些无病呻吟的故事,多读读正经书,也不至于被先生训斥了。”这是学霸对学渣的鄙视。
叫做陈梦瑶的女孩子,生得玉雪可爱,却被气得满脸通红,气鼓鼓地对着那人道,“杨宇航,你孤陋寡闻就算了,不许污蔑我的葬花曲!”
她头一甩,黑亮的辫子在脑后一动一动的。
那学霸男同学嗫嚅着没回声,再一看耳尖通红,他嘀咕了一句,“有这么严重吗?葬花曲?是什么样的书?”心里也不禁有了好奇。
好似突然之间就横空出了一本葬花曲的书,下到茶馆说书,上到京大师生们,它火了。
而作者一先生这么个怪模怪样的名字,也引起众人的关注,纷纷猜测,会是怎样一位先生才能写出这样一个故事。
葬花曲这故事,既然能拥有广大的受众,那么它的故事就绝不会只讲风花雪月。
主人公本是旧社会的少爷,突然有一天穿成了一只他家佃户养的一只猫。
故事就此拉开帷幕,一开头就来了个极大的矛盾冲突,引人入胜。
文化人能看到的是里面极大的阶级矛盾,因为这少爷家里对佃户极为苛刻,佃户们活得怨声载道,但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得艰难活着。
而普通人则看到一个少爷变成了仰人鼻息的猫,这样巨大的身份置换也带给他们极大的好奇和满足感。
所以无疑这样的设定既带给了知识分子以思考,也给了普通人一种新的视角。
故事是连载的,目前已经少爷已经受尽了苦,也慢慢明白体会到这群佃户是和他一样的人,却活得格外艰辛,他开始有了思想的觉悟,并且他还和对佃户的女儿产生了好感,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进行。
故事到这里,知识分子看到了阶级的破壁,非常欣赏一先生能用如此奇幻而又接地气的方式讲述如此深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