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
作者:傅宝珍
文案
某一日,汤奕可捧读某人粉丝的微博:“周嘉树,我用余生钟爱的男孩……”
路过的周嘉树:“你该不会……生什么病了?“
汤奕可:“……没有!”
“那就好,你的余生还很长,别太早下定论。”
“借您吉言。”
#娱乐圈、微甜
#男主声称这不是姐弟恋
所有角色均无原型~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娱乐圈
主角:汤奕可,周嘉树
第1章 序:
佳南图书公司策划为青年女演员汤奕可出版写真书。
负责该书的编辑王亚欣,今早收到汤奕可发来的邮件,内容是汤奕可自己写下的人生经历。
时下的明星艺人,一部分出道早,没有心思和时间读书。一部分要保持身材,过分节食,影响脑子,讲话颠三倒四,让人抓不到重点。最后一部分,各有各的脾气。毕竟,人无完人。
汤奕可发来的‘经历’,是不是她本人撰写的,不重要,只要与她的百科对上。
王亚欣怀着这样的心思,点开邮件里附上的文档——
孟平生老师答应帮我写个序,但我还没有收到,我怀疑他忘了。最近他在忙演唱会,等他顺利结束,我会盯住他写完的。
因为父母离异,我在徐州念完高中,才跟随母亲来到香港,继续大学的学业。
我们搬进外公外婆家那一天,客厅里的cd机正放着《又见炊烟》,外公在躺椅上午觉,外婆出门会友人去了。
我拎着行李,悄悄走进不陌生的房间。以前每逢寒暑假,我都会回来小住,床头那一盏绿色灯罩的台灯,灯绳儿一拽,照亮我的童年。
我放下行李,稍作休息,依然听得见客厅的歌声,谁叫这个家一共八十平,不过,位于尖沙咀,称得上家底颇丰了。
我打开窗户,往外张望,对面是一座粉红色墙体的公寓楼,挂满衣物,飘飘荡荡,楼下则是花花绿绿的广告牌。
此刻萦绕家中的歌声,仿佛从我这一扇小小的窗户飘出去,“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诗情画意虽然美丽,我心中只有你……”
安家落户,与以前走马观花的小住不一样,真正要融入香港生活,于我而言,最难就是这个‘言’。
在我十八岁之前,我是不会粤语的,原因是家人担心我学不好普通话,从来不教我。如今这般情况,一家人都很懊悔。
母亲提出一个主意,让我到外公家经营的粤菜酒楼,做帮工,工作是招待和传菜。
酒楼出面的老板娘是舅母,我们好多年没见,她拉住我不放,口吐莲花般夸我又是长大懂事,又是容貌出众的,我有些难以招架。
外婆把母亲教养成淑女,连麻将都不会打,父亲正是钟意她的文静,与他脾气相投,受到他们的影响,我结交的朋友也没有毛热火辣的,所以我很少跟这么能说爱笑的人打交道。
直到有食客进门,她起身相迎,我松一口气,却见她领着人走上楼梯,不忘朝我招招手,叫我跟上。
二、三楼才是餐厅,也大有不同。我上来二楼环顾一圈,服务生个个身穿黑衬衫。
因我是老板家人,到底不是真来打工的,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只要舒服不怕脏。
我只在没有包厢的二楼工作,上午吃早茶的老人多,中午人少,晚饭人又多起来。我的粤语太烂,找我点单费劲,人越多我越清闲,碰上内地的旅游团,我才忙起来。
如果晚上的来客兴致高,酒楼会营业至凌晨两、三点,变成歌舞厅!当然,年轻人在兰桂坊,这里是中老年交际舞厅,唱的歌比我年纪还大。
这些老人端着长辈架子,知道我不精通粤语,就喜欢招惹我,我常常生气,但见我生起气来,他们更是大笑。
我暗自较劲,非得练好粤语不可!
上大学的第一年,起早贪黑做功课的日子不复存在,真可谓是度假——期中测验前有一周的读书假,复活节、圣诞节、中秋节,古今中外的节日乃至校庆都有假期。
你瞧,别人在忧虑上课时间短,需得自己下功夫苦读,而我在数假期,可见我不是一个上进的学生,加上我没有报名社团,不参加联谊,剩下的时间,全在酒楼磨练。
时间一长,我在语言上的长进不小,日常交流已不成问题,连俚语也懂得不少,似也摸索出一些人际交往的诀窍:遇到存心戏弄人的,我也端着,待我亲切的,我更乖巧。
大年三十的前一天晚上,酒楼里气氛热闹,我也不拘谨,几杯酒下肚,拿起麦克风给他们唱《小城故事》,引得台下抚掌伴奏,算是化干戈为玉帛吧?
这时,舅母从三楼下来,后头还跟着一位男士,他目光稳稳地落在我身上,脚步不动了。我发现了他们,却不在意,只顾一边唱一边向围桌而坐的老人敬酒。至于,那位男士跟舅母说了什么,我不知道。
此刻,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大概他只是夸了我几句,好像热带雨林中的蝴蝶,扇动一下翅膀,无意间推着我走向娱乐圈。
过完年,我不再因为讲不出粤语而烦恼,遂生出‘辞职’的念头,结果没能提出——玩到正月初七,我才来酒楼复工,舅母给我一件墨绿色的旗袍,让我以后上三楼做招待,也会给我发薪水。
三楼只有包厢,用于招待贵客,初次来酒楼时,我有上楼匆匆一瞥,装潢得十分考究,男服务生还是黑衬衫,穿得更整齐,女招待身上是仿丝的象牙白色旗袍,落落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