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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不想死[快穿]作者:南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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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光着膀子的汉子汗流浃背地驮着货箱,在漫天云霞下干得热火朝天,万物都被夕阳镀上一层光辉,有种壮丽的美。

凌柒在她那个时代,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实验室内,被罗教授修修补补十五年,号称要造出一个最像人类的胚体。长久的岁月里,她只有通过四维屏看着被分到物流组、种田组的小伙伴们一丝不苟工作的情形,可羡慕坏了。

这会儿终于看到真人现场版,怎么说也要去体验一把不是?

她赶紧上前,接过一袋货物抗到肩上,动作一气呵成,又跟着工人步履稳健地走到卸货地。

如此搬了几趟,竟是连一滴汗也不流,一点气也不喘,健步如飞,竟是比身边这些大男人们还有劲儿。

江逸不禁看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凌柒:我搬砖赚钱,我高兴,我骄傲~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lolita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渣男总想攀高枝5

凌柒顺利获得了搬运卸货的工作,很是高兴。

她回到街上,三下五除二地买好东西回到家,此时天已经黑了。

沈之玉心情很不好,他右手和左脚都受了伤不方便活动,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米面,所以他只好饿着肚子等凌柒。

如此一直从早上等到晚上,肚皮快贴到后背了,才看到她胖乎乎的身体进了门。

沈之玉一脸怒气正要发作,却见凌柒只若无其事地扔给他两块馒头,说了句:公子趁热吃!rdquo;就转身走了。

沈之玉一愣,堵在喉咙的气还没来得及发出来,很是难受。

不过再难受也没有饥肠辘辘的肚子难受。

罢了!先吃东西,吃饱了再发火!

他实在饿惨了,拿起馒头大快朵颐,丝毫没有文人的风雅了。

凌柒这会儿也累坏了,奔波了一阵天,还有醉酒的后遗症,让她懒得应付沈之玉,怕控制不住自己想打他,才匆匆走了。

她把买的米面油品放进了厨房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抬眼就看到四方桌上的蜡烛多流了两滴蜡泪,而桌面还有点点灰迹。

她用指头一滑,指尖有黑色的粉末。

她立刻过去拉出床底的小箱子,打开翻找,果然不见了合婚书。

原身把这合婚书看得很紧,她孤身随他到了京城,这合婚书就是证明她身份的唯一证据。

沈之玉终于逮住机会给销毁了。

凌柒勾了勾唇,一个合婚书而已。

正好,毁了之后能让沈之玉觉得有恃无恐,才会更信任她不是个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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