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又又又变美了[穿书]作者:溜溜猪
踢出群。
七之乐的更大的一波攻击开始向江风展开,类似于正在寻求法律的帮助,要江风为自己的抄袭付出代价。
论坛、小说下面的评论区,包括微博都开始热闹起来。
七之乐在网文圈有一定的影响力,写悬疑也写了三年了,特别是最近的一年成绩都相当的稳定,她言之凿凿,指正好几项抄袭的大罪。
本身程之灵心理素质很好,她也知道自己现在在风口浪尖上,如果搭理这些人,人家会借着风头起事,相当于人家在你家里放火,你还帮忙吹上一把东风。
但是弄到她的订阅不好她就不是那么开心了。
想到这里给江晨打了个电话,让他介绍一个靠谱一点的律师,她想发公开函,并且咨询一些后续的法律事宜。
江晨接到她的电话也是蛮意外的:“你说你的小说受到某个作者的恶意攻击?”
“对。”她今天情绪不高,蔫蔫的,为了不影响写作质量,今天已经跟读者请假了:“怎么办啊,我好烦啊江晨。”
听得出来她很烦了,江晨在那边也觉得一筹莫展,如果知道这件事情会给她带来这么大的负面影响,应该在完结以后再跟网站谈的。
江晨安慰了她几句,给了一个公司内部法务的电话给她,当然,江总的老婆的事情,对方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出来。
围绕着《罪蝶》这本书的一些所谓的“抄袭”的指证,其实都很空泛,如果按照七之乐的说法,大部分网文都需要下架,而她自己在写到很多梗的时候,也跟许多前辈撞车了。
七之乐站的立场,比较到位的是因为她是前辈,因为前辈发声,后辈就必须洗耳恭听,这就是她坚定无一的立场。
程之灵跟法务沟通了一下,就几个点,对七之乐做出来回应。
第一,通俗梗,比如你跟某人吃过饭,其他人就不能吃饭,这种并算不得抄袭;第二,有关人物设定,你设定了有男女主,我也设定有男女主,他们会谈恋爱这是正常的剧情走向,七之乐的指证无中生有;第三,七之乐在自己的读者群引流读者往其他作者身上泼脏水,造成其它作者的精神困扰,有之前被七之乐赶出读者群的读者的帖子为证,程之灵留了足够多的截图,容不得七之乐联系人删帖;第四,由于这件事情的迅速发酵,造成对江风垂唱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江风垂唱会联系律师进行处理。
“声明”首先通过逍遥网发给七之乐本人,而程之灵自己也在微博上面发了这则“声明”。
就在这个时候,七之乐的水军还是稳站偶像,在程之灵微博下谩骂不断,但是薛露露自己却是怕了。
等她害怕了,想要悬崖勒马控制住这件事情的发展动态的时候,发现这件事情已经往不可控的方向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