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没下来,姜团长只是提前说了而已,等到时候还得在公告栏里通知,再给温粟粟戴上一朵鲜亮的大红花。
“嗯,我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就挺突然的。”温粟粟点点头。
苏立春作为班长,对于温粟粟被评选为进步标兵很高兴,用言语激励她:“没什么好突然的,你最近的表现我们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团长把你评选为进步标兵再合适不过了。加油粟粟,你以后肯定会越来越进步,拿到更多荣誉的。”
苏立春是个十分上进正派的人,故而能成为他们班班长也不足为奇。
温粟粟抿唇笑了笑,没好意思说她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也不在乎能不能被评选为进步标兵,之所以高兴,就因为看到林静好吃瘪,林静好不高兴,她就高兴。
徐月红将碗洗好了,凑过来说道:“我听说当时林静好的脸都绿了是不是?噗哈哈,我光是这么想想就觉得好解气,早就看不惯她那副样子了,装给谁看呀,看着就不舒服。这次她是卯着劲儿的想要拿下进步标兵的,估计怎么也没想到会这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应了冤家路窄那句话,就在这时,林静好和赵春梅也来了。
从卫生所灰溜溜的回去之后,林静好在宿舍哭了一场,这会儿眼睛还有些红肿。她们是来食堂吃饭的,经过了那么一出,她们还没吃饭呢。
没想到刚走进食堂,就看到了在左边水池洗碗的温粟粟等人,偏偏还听到了徐月红说的最后一句话,语气当中带着调侃与幸灾乐祸。
赵春梅下意识地看了林静好一眼,只见林静好一咬唇,眼眶再次红了。
赵春梅气得冲过去说道:“有些人别以为拿了进步标兵就有什么了不起的,霍参谋长还不是不喜欢她?我现在想起之前那些事情就觉得好笑,你们说说看,怎么会有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霍参谋长都说了不喜欢她了,还死乞白赖上赶着,啧啧啧,以为定个娃娃亲就了不起了,结果呢?哈哈——”
刚刚在宿舍的时候,林静好哭完之后,又送给了赵春梅一个发夹。这发夹是在北京买的,款式很时髦,是赵春梅他们县城所没有的款式,此时已经被赵春梅夹在了头发上。
林静好拉着赵春梅的手说:“春梅,你就知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为我出头的样子真的很令我感动,你知道吗?我爸妈重男轻女,我在家里面不受看重,所以粟粟姐才敢这么欺负我,我长这么大,都没有人这么为我出头过……”
赵春梅看着林静好这个模样,再加上又拿了她给的发夹,更加发誓以后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林静好,谁要是欺负林静好,她就去收拾谁!
此时,赵春梅将林静好护在身后,心里头还挺自豪的。这些人这么欺负林静好,她就得替她出头才行。
其实一开始温粟粟刚来兵团时做的那些事情,没少遭人吐槽,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温粟粟心里眼里只有霍温南,她哪里管别人说什么啊。
现在么……
赵春梅说的这些话虽然令她心里不舒服,但是她更加觉得好笑。赵春梅这副老母鸡护崽的样子,也太好笑了吧,还有赵春梅头上别的那个发夹——
看着怎么那么眼熟呢?
徐月红已经上前一步跟赵春梅对撕了:“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你再说一遍?你说谁不要脸?你再这么说信不信我抽你?粟粟跟霍参谋长定了娃娃亲,那是天经地义,有你什么事情?”
苏立春到底是班长,虽然她跟温粟粟是好朋友,心里也更加向着温粟粟,但发生这种情况,还是得去劝架。
“行了行了,大家都别吵了!有什么好吵的?赵春梅,林静好,你们不是来吃饭的吗?再不赶紧的等会儿食堂都关门了。月红,你也少说两句。”苏立春说道。
赵春梅恨恨地看了徐月红和温粟粟一眼,拉着林静好说道:“静好,我们走!”
谁知刚走出一步,就被温粟粟给叫住了:“先等一等。”
“温粟粟,你又想做什么?刚刚班长说的话你没听到是不是?你还想跟我吵是不是?”赵春梅没好气地说道。
可是温粟粟脸上的表情淡然,还带了一抹笑意,压根就不是要跟人吵架的样子。温粟粟不管赵春梅说什么,而是径直走到赵春梅跟前,朝她伸出手来——
别看赵春梅跟温粟粟吵起来的时候嘴皮子挺厉害的,但其实心里头还是有点怵温粟粟,只不过碍于面子不会表现出来罢了,甚至在面对温粟粟时,试图用声音压过温粟粟一头。
此时温粟粟朝她伸出手来,她不自觉的便往后退了一步,盯着温粟粟问道:“你、你想做什么?”
却见温粟粟那双柔嫩修长的手伸过她的头顶,然后将她别在头上的发夹摘了下来,继而转头看向林静好,说道:“静好,这个发夹,好像是我的吧?”
林静好的眼神一躲,不敢去看温粟粟,脸上爬上了难堪。这个发夹是那次她妈妈去温粟粟家的时候,带回来给她的,说是温粟粟买了好多新发夹,买了又不戴,放在那里吃灰,还不如拿回来送给她。
用温粟粟不要的东西,她虽然感觉到耻辱,可是这夹子的的确确很好看。
“我不知道,是我妈妈给我的。”林静好说道。
温粟粟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说怎么上回小姨来过我们家之后,我的这个发夹就不见了,原来是小姨拿走了。可能是觉得这个发夹好看,所以想拿回去给你戴戴试试看吧。”
说着,温粟粟将发夹拿给大家看了看。
这发夹是她来兵团之前买的,花了好几块钱。别看听起来少,但是七十年代的几块钱,购买力还是很大的。
她没有说偷,是因为她小姨倒不至于偷拿,她妈妈因为以前的一些事情,对小姨心生愧疚,所以一直想要补偿她,所以才会这样。
当时她买了两个这种发夹,自己拿了蝴蝶结款式的,这个蝴蝶款式的是她准备送给她姐姐的,只不过姐姐说她下乡的乡下很穷,大家打扮的都挺朴实的,她戴这样的发夹不太好,所以没要,让温粟粟换着戴。
估计是因为这样,她妈妈才会同意让小姨拿回去给林静好戴戴看。否则要是温粟粟很喜欢的东西,她妈妈是不会让小姨拿走的。
发夹是用水晶石做的,看起来流光盈彩,尤其是在太阳下的时候,闪耀着绚丽的光芒,很是漂亮。只不过发夹的形状温粟粟不是很喜欢,是个蝴蝶形状的,以前的她意识没觉醒时,审美方面也会偏七十年代,但是现在她的意识觉醒了,就会觉得有点土了。
但就算她不喜欢了,也不可能让林静好用来做人情,送给赵春梅啊。
她笑笑,继续说道:“不过小姨也真是的,拿走了也不说一声,害我找了好久。现在终于找到了,那我就拿走了。”
林静好看着那枚发夹,欲言又止。
赵春梅则是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她特别喜欢的发夹,被温粟粟拿走了。她的心都在滴血,这种发夹,在他们那儿,就是有钱也买不着啊!
林静好跟赵春梅去打饭,又偷偷地解释了一下说这个发夹明明就是温粟粟以前不要了的,现在又要回去,就是故意的。
至于温粟粟这边,她对这种款式的发夹没兴趣,觉得戴了还不如没戴好看。又是别人戴过的东西,她更不可能再戴了,正打算丢掉算了,却听徐月红说道:“粟粟,这么好看的发夹你丢掉?这也太可惜了吧!”
温粟粟也觉得这样不好,有点浪费的样子,不符合现在勤俭节约的主旨。但是这发夹她是真不想要了,见徐月红好像挺喜欢这个发夹的,索性问道:“这个发夹被她们戴过了,我再戴心里头别扭,不想要了,你要吗?你要的话……”
“我要啊!怎么不要?我心里头不别扭。”徐月红赶紧接过发夹,别在了发间,十分臭美地问温粟粟:“粟粟,班长,你看我好看不?”
苏立春说道:“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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