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抢了未来岳母的风头,再等几日吧。
年轻后生喜出望外。
这套首饰是他大伯那边的铺子在省城那边的新式花样,极受客人的喜欢。他前些日子去省城,一眼就看中这个系列,自己掏私房钱买了这一套回来,本是打算让自家学习一番的。
没想到回来就被小妹看中,硬磨去了两只簪子。
剩下的这大半套,他摆放在店里好几个月了,喊价二十两银子,看的人不少,可愿意掏钱买的却没有。
这首饰适合小姑娘带,可镇上谁家愿意花二十两银子买首饰哄自家闺女开心?
那些买得起的,也都年岁大些,戴这个不合适,因此这一套首饰也就无人问津。
家里人笑话他看走了眼,他心里也憋着气。
所以今儿个,看到两个年轻的客人进店,本来是没报期望的,那女客人开始就直接说了要定做银镯子,看衣着打扮,想来也没多余的银子买这套首饰。
没想到那个年轻的男客人,居然偷偷的问他,有没有适合姑娘家戴的首饰,他当时也是抱着试试的态度,带到了小间,因为看宋重锦衣着普通,加上这首饰这么多天没卖出去,他也没喊价,直接给了个实在价格。
想着实在不行,这套首饰拆开了卖,把自己那私房钱先补点回来也行啊。
没想到,这男客人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居然全要了!
年轻后生大喜,忙不迭地答应了,又将首饰原样包好放回去,收了宋重锦一两银子的定金,给了个签子,明日来取就行。
出了隔间,王永珠也挑好了样式,选了一款麻花绞丝的镯子。
这些款式,店里都有现货,婚嫁一般都会要这些款式,周记也有存货,直接取出三对手镯,当着面称重。
最后加上手工费,三对手镯,抹了领头,一共花了八两半银子。
那年轻后生还做主,送了王永珠一对小小的银丁香耳钉。
其中那款麻花绞丝的镯子,戴在王永珠的手腕上,越发显得她手腕如玉,肤如凝脂。
先前招待的那个小姑娘,一边给另外两对镯子包起来,一边夸王永珠眼光好,皮肤好,这镯子戴着好看。
王永珠一笑,多看了一眼小姑娘发间的发簪,这种虫草的簪子,在她以前所处的时代,恐怕只能在博物馆里才能看到,宛如工艺品一般。
没想到在这个时代,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就能戴上,心中感慨了一下。
倒是她这一眼,落入宋重锦眼里,心中暗自猜度,永珠想来也是喜欢这种漂亮的首饰的吧?
只可惜王家如今大部分的银钱都要留着做山货生意的周转,而且以王家如今的境况,她就算想买这些,也要顾忌着家里哥嫂的心情。
他不仅暗自责怪自己,往日怎么没多留心。
永珠当着家,看起来风光,实际对她来说,反而顾忌更多,为了家里平衡安稳,她反倒要克制自己。
不然就以永珠自己的本事,想买多少漂亮的首饰不行?
哪里至于羡慕一个银楼小姑娘?
宋重锦眼神一暗,心中有了计较,面上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出了银楼,王永珠看看天色,也该回去了。
宋重锦却开口:“永珠,今儿个我就不陪着你回去了,马老大他们一伙还在那宅子里,我得去看看,好做计较。你后日不是要送黄松菇来么,我到时候再和你一起回去。”
王永珠点点头,宋重锦不可能一直窝在七里墩,他也有自己的事情,当下只叮嘱:“万事小心,别强求。马老大他们的事情,你千万要谨慎些。”
宋重锦点点头,握握王永珠的手,“我都知道,你快回去吧!路上小心些。”
看着王永珠赶着马车消失在街道尽头,宋重锦身上的柔和之气顿时收敛了个干净,冷着脸,冲着街旁一个男子点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的拐进了一条小巷子……
※※※
王永珠回到家,先将今日卖山货的货款记账收好。
才到上房,将礼品和银镯子交割清楚明白。
张婆子看着王永珠手腕上带着的一对银镯子,摸索着她的手腕,一连声的夸奖:“这镯子好看,我闺女戴着更好看。”
心里暗自可惜,如今王家翻身的太快,太招人眼红,着实得低调些。
不然自己闺女这个样貌,穿着绫罗绸缎,带上那宫里娘娘赏赐的金手镯,恐怕比那些大老爷家的姑娘小姐都不差呢。
现在只能委屈的带两个银镯子。
又看宋重锦没跟着回来,张婆子也不问了,知道宋重锦这是有自己的事情。
王家人都围上来看,两匹颜色鲜艳的尺头,林氏和江氏都没穿过这么娇艳的颜色,只能羡慕的看着。
红糖、果子、还有糕点茶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
第四百九十五章 镯子
两坛子好酒被金斗两兄弟搬进来,张婆子顿时心疼得直叫:“你这个傻闺女,你也太实诚了,买这么大坛子的酒,怕不得十来斤吧?哪里用得着这么多?三四斤就了不得了!老大家的,老三家的,快去寻两个小坛子来,把这酒给转过去。剩下的明儿个给退回去!”
王永珠忙道:“娘,哪里用得着去退?等起新屋子的时候,请人不得吃酒?再说了,四哥成亲那天不得吃酒?只怕剩下的还不够呢。”
张婆子一听,也对,这才罢了。
看完这些,最后王永珠才掏出两个布包着的银镯子,还有周记送的一对银丁香耳钉放在桌上:“这是在周记买的,老凤开口祥云镯,当面称的重量,每只足足一两。这对耳钉是周记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