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2 / 2)

他可是听说了,这荷包只有自己的媳妇才能做,他是有媳妇的人了,怎么能没有荷包?

王永珠眼看拖不下去了,只能点头:“行行行,好好好,总可以了吧?”

宋重锦目的达成,抱着新衣裳出去了。

王老柱在上房里看到了,忍不住摇摇头:“老婆子,明儿个你就去找那村口的瞎子算算,要个最近的好日子,尽快给他们把婚事定了。”

再不定,保不准还要出什么事呢?

张婆子连连点头,这可是大事。

今年秋收,老天爷给饭吃,一直都是大晴天。

没几天,王家的谷子就都晒好,颗粒归仓了。

留下足够一家人吃一年的粮食,又挑出来最好的种子,剩下的,就是税赋和要卖出去换银子的了。

往年,王家最大的一笔收入,就来自这里。

今年,有了王永珠那五亩地的收入,王家的谷仓里,堆得慢慢的,一打开,金灿灿的稻谷,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王老柱倒是想起一件事来:“闺女啊,那五亩地的租子是多少?咱们是交粮食给吴家,还是直接折算银子?”

王永珠……

完蛋,完全忘记这回事了。

旁边的宋重锦接口道:“老叔,吴家一般租出去的地都是折算成银子,他们家的地都是四六分,折算四层的银子给吴家就行了,大家都省事。”

如今在世道,租人家的地,租子要么就是五五分,要么更狠毒还有七三分的,吴家只要四六分,已经很厚道了。

王老柱点点头:“果然是吴大善人。”

王永珠默然,这要是让王老柱知道,那可不是吴大善人的地,而是自己的,估计就不会喊吴大善人,而要喊孽女了。

王家的谷子虽然收好了,可别人家的还没有。

乡户人家,一般这个时候会窜工,就是你到我家帮忙,我到你家帮忙。

王家今年速度这么快,别人家都羡慕坏了。

尤其羡慕王家这马车,不少和王家关系还不错的,都来王家借车用。

也不白借,包一日三餐,一天给十个大钱。

这钱可是自动送上门来的,哪里有不赚的,张婆子立刻就答应了。

王永贵开始还抢着要去,心里想着中间给别人家捎带一点,也能多赚个一文两文的,攒个私房钱啥的。

结果去了一天,第二天打死也不去了。

问他为啥,他十分郁闷,原来去人家家,一日三餐,不是窝头就咸菜,就是馍馍就咸菜 。

好不容易有点肉腥,一人就够一筷子的,有啥用?还不如在家呢。

不说别的,这次回来,王永贵到目前为止,虽然总是被逼着下地干活,每天累得跟狗似的,可他还真没打算走。

一是手里还没捞到钱,二嘛,就是家里的生活太好了,每顿或多活少,都有点荤菜吃。

尤其是这准妹夫到自家后,没事跟妹子上山一趟,回来就能拎一只鸡,两只兔子啥的。

就为这个,他看宋重锦就越来越顺眼了。

忙忙碌碌差不多快大半个月,税赋交了,粮食卖了,仓库里有粮,手里有钱了。

七里墩的村民们才总算能歇口气了。

王家老早就开始准备了,找人算好了一个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又早就请了里正,还有王家的族长,还有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辈给宋重锦和王永珠当订婚证婚人。

王家大手笔的定下了大半只猪,十几条大草鱼,又有鸡和鸭,还跟村里卖豆腐的那家定了一大板豆腐。

村里人看了,都啧啧称奇,知道王家这是要大办。

宋重锦更是天天早出晚归,在山里寻摸,每次下山都没空手,打些猎物,小的山鸡和兔子就留在家里,到时候宴席上用。

大一点的,就拿到镇上去卖。

王永珠这几日,啥都不许干,在家里给自己和宋重锦做新衣裳。

这布料,还是得知了消息的吴掌柜给派人送来的,还说了,订婚那天,一定会亲自来吃酒的。

吴大善人还有吴中宝,镖局的陆管事,关一飞都接到了喜帖,都答应到时候亲自来道贺。

宋重锦的衣裳是稳重的青色,而王永珠身上的衣裳,则是上次那位宫里的总管带走的绛红色的布料。

她本来想挑别的颜色的,吴掌柜让人给她送来这个颜色,还交代了,说宫里娘娘已经试穿过了,十分喜欢。

吩咐下来,这个颜色要多进贡些到宫里,如今京城已经有以穿绛红色为荣了。

所以也就没了忌讳。

王永珠天天埋头做衣裳,外面张婆子忙的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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